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社会学(含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三个方向接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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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015年3月17日)
一、调剂优惠政策
我校所有调剂考生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报考“211”、“985”重点高校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或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90%以上的调剂考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余调剂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平均发放。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20000元;设立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10000元。
4.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
5.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工科类、艺术类4500元/人,其他类硕士研究生4000元/人。
6.学校还设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南海“奋进”奖学金、“惠济”奖学金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20000元不等。
7.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按月发放津贴。
此外,2015年报考和调剂我校农业工程专业硕士,在同等享有学校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之外,脐橙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提供生源进校补助优惠,由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我院2015级录取的农业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提供1500元/月的科研助理岗位津贴。
二、调剂政策
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国家2015年有关研究生调剂政策。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学制与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6000元/人•年(委托培养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学费按学年收取。
2.工程硕士(农业工程)研究生6000元/人•年(委托培养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学费按学年收取。
五、调剂程序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报名。如果符合我校要求,会在考生报名的48小时内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如果48小时后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可改报其它学校。 考生务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方为有效。
[ 本帖最后由 齐鲁青未了 于 2015-3-20 14: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