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的重点和目标不在于让遗产项目实现其商业价值,进行产业化发展,但在遗产保护工作中,可以考虑在不损伤文化品质和原生性的基础上,适度进行创意和包装。产业化的大批量生产可能并不适合“非遗”项目,但高精尖、突出其文化含量的市场路线还是可以尝试的。
——这在理论上完全正确。但在具体实践中,面对每个项目,大部分人看重(中)的还是其经济价值。每个传承人,以及所有与此利益攸关的自然人、法人和地方政府,对此的理解、认识以及作为,那弹性可就太大了。
比如这个创意和包装(创意和包装的目的意在市场)的“适度”问题,恐怕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理解和看法,最后还是一个字:乱。因此,现在的非遗保护,最重要的恐怕不是理论上搞不清,而是实践上乱作为。当然这样讲不是说不需要进行理论探讨。
[ 本帖最后由 车前子 于 2011-12-15 12: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