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那么多执法机构管不住一张嘴,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何其多!

日本食品安全神话归功于谁?
凤凰网评论专栏作家 俞天任
2011年04月26日 08:57   凤凰网专稿

.
作者:俞天任
        核心提示:相比起三、四十年前,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确实有了很大进步。这应该归功于日本的消费者运动。日本的消费者运动是从1945年开始的,但一直到1960年高度经济成长期才构成了规模,这是因为高度经济增长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在那段时期到了最高峰,受到现实威胁的消费者们只能自己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日本食品给人的印象比较是安全,这可能和一般日本人都给人一种工作认真,很敬业的印象有关,人们都倾向于相信因为日本人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日本的食品质量也肯定能够得到保证。

        但实际上想一下,“工作认真”和“食品安全”没有逻辑上的因果联系,实际上也有人很认真地在制造着各种黑心食品,在不少情况下,食品安全受到威胁并不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事故,而是黑心商人为了追逐利润而有意干的,干这种事的黑心商人不仅在中国有,日本照样也有。可见日本食品的安全并不是因为日本人的敬业态度,而是因为别的原因。

        原来日本可没有什么“食品安全”的神话,“痛痛病”,“水俣病”这种因为饮用食用了被污染了的水源或者其他食物而造成死亡或其它后遗症的公害病是举世闻名的,有关水俣病的诉讼在五十几年后的今天还在进行。

        除了这些公害病之外,日本还有人为的食品事故,这些事故不管是在规模还是范围上都能和任何国家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相比,像1955年日本发生的森永砒霜牛奶事件就是因为奶粉中混入砒霜而造成12,159人中毒,其中131名死亡,1968年的米糠油事件,中毒人数多达1,283名,28名死亡。

        但是从80年代之后,日本的食品安全确实有了长足的进步,除了1998年7月在和歌山县发生的有毒咖喱在事后被判明为投毒案件之外,一般所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都还规模不是很大,还在人们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起码没有什么恶性案件。

        现在日本谈起食品安全,在更多的时候是指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比如美国产牛肉所牵涉到的BSE(狂牛病)问题,中国产蔬菜的残留农药问题等等。在牵扯到日本国产食品的时候也多与进口食品有关,一些不良商人以次充好,以普通食品冒充高档食品,以进口食品,尤其是从中国等国进口的食品冒充日本国产食品等等。

        应该说相比起三、四十年前,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确实有了很大进步。这应该归功于日本的消费者运动。日本的消费者运动是从1945年开始的,但一直到1960年高度经济成长期才构成了规模,这是因为高度经济增长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在那段时期到了最高峰,受到现实威胁的消费者们只能自己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由于消费者的努力,1968年日本政府制定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把基本姿态从重视生产者改为了重视消费者,表明了保护消费者的方向。以后又在1970年开设了“消费生活中心”,专门处理来自消费者的投诉,而在开始时这种投诉基本上集中在各种食品上,尤其是各种食品添加物上,这很好理解,民以食为天嘛。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因为消费生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食品之外的各种投诉也有所增加,有关食品的投诉在总投诉中所占比例在不断减少,但是就绝对件数来说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

        日本的消费者运动和一般想象中的仅仅是就商品质量问题而投诉有点不同。日本消费者运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有向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完备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司法和行政系统的权利”。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发生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责任首先是在政府而不是在肇事者。这样政府就必须担负起责任起来整备有关法律和保护食品安全的行政体制,因为不少情况下消费者自己是无法保护食品安全的,比如产地的作假问题,消费者自己几乎无法判断,这时候消费者就有权要求政府保护他们。如果发生了产地作假事件,在弄虚作假的商人受到惩罚之前,消费者首先追究的是政府的责任,因为政府没有保护他们。

        这个权利是很重要的,这个权利的根本就在于建立了“食品问题上出了问题首先是政府的过失”这个理念。这样既能防止政府在出事之前玩忽职守,也能防止政府在出事之后借惩罚不良商人而转移消费者视线从而推卸责任的做法。最后消费者要求食品安全的权利就转化成了保证食品安全性的系统的实际形成。

TOP

中国的消费者协会,遇到这种事情就装聋作哑了。“315”才是他们的节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