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的
通 知
为加强民间文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推动中国民间文艺事业的深入发展和繁荣,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定于2013年4月—7月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奖项,在民间文艺界和全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参评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程序
1、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专家学者、个人自荐参评;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之乡,中国民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高等院校,各级有关文化部门和出版、研究机构推荐。
二、参评条件
1、参评者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工作者;
2、每位参评者仅限一部代表作参评,同一参评著作寄送三本,同时附内容简介及联络方式;
3、除作品外,应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材料中,可附国内外报刊杂志的有关评论、报道、介绍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个人自荐信或单位推荐函。
三、作品分类
1、民间文学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2、民间艺术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3、民俗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4、民间文学、艺术及民俗调查报告集、民俗志书等。
四、 参评作品范围
1、参评作品需是在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在 国内公开出版、发行;
2、合著的作品集体参评;
3、主编多位作者成果的论文集不在参评范围;
4、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等文集,不在评奖范围;
5、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无关的城乡现代化建设论著 不在参评范围;
6、各类译著不在参评范围;
7、已故学者的专著不在参评范围;
8、所有非法定出版社或内部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不在参评范围;
9、少数民族语文本著作不在参奖范围;
10、以丛书形式出版的著作,可以以个人专著或丛书整体两种形式参评。
五、 奖项设置
1、民间文学研究类(如神话学、歌谣学、史诗学、故事学等),设获奖者5名;
2、民间艺术研究类(如民间音乐学、民间美术学、民间表演艺术研究等),设获奖者5名;
3、民俗学研究类(民俗学、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设获奖者5名;
4、民间文化田野考察报告类,设获奖者3名。
请参评者于2013年4月5日之前将参评著作寄送至北京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协组联部。
邮编:100083
电话/传真:(010)59759619
电子邮箱:
978522130@qq.com
联系人:刘慧 马雪松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3年2月27日
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
参评表
著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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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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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自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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