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迷信蹿进“非遗”
《吴祚来:如何防止迷信蹿进“非遗”》
这是一篇不算新的文章,我近期才看到,觉得很有启发,和大家共享一下:
2010年06月03日 新京报
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表示,目前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据悉,专家尚在研究风水项目是否可以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王文章坦言,对一些项目不能草率地或者盲目地下结论,比如很多民间信仰的项目。
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建立名录档案,意义重大而深远,但在审核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名与保护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或疑虑,就是其中的民间信仰与迷信问题。一些地方,为了使地方特殊的民俗获得认证,并进入名录,刻意忽略其中的民间信仰成分,迷信的内容更是避而不谈。但这些内容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占有重要分量,甚至是其核心内容。
理性、客观、现实地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信仰与迷信,是摆在专家学者与文化主管部门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
我们如何区分民间信仰与民间迷信?或者如何对待民间信仰与民间迷信?
民间信仰一般分为两部分,一是自然信仰,对天地山川的敬畏,对风雨雷电的惧怕,使自然现象神秘化,譬如龙神、河神、山神等因此产生,并成为信仰对象;二是社会信仰,对历史文化中、生活中的一些人物、现象神秘化或对象化,譬如黄帝、关公、灶神、财神,而当民间信仰体系化、制度化,甚至产生组织管理体系之时,它就上升为宗教了。千百年来,这些民间信仰在生活传统中形成,成为不同地区人们文化与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它不仅规范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维系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王文章副部长在谈到妈祖信仰时说得很好,妈祖文化“其中有迷信的成分,但总体上表达了人们向善、追求美好的意愿,总体上应肯定”。
对于民间信仰,具体地说,就是一看其价值追求,二看其过程方式,三看其结果与影响。如果民间信仰中有人鼓吹“人类末日”说,要通过某些丑陋的仪式或方式来逃脱所谓的灾难,这样的信仰就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邪教。还有我们知道的民间咒语,或以生辰八字偶像针刺“符咒”来“暗害”他人,都是民间迷信中的恶意,而一些跳大神、占卜、巫术、神道,驱魔降妖,祛病安神,使患者贻误到医院治疗的时机,图财害命,当然是恶的民间迷信。所以,民间信仰如果要成为文化遗产,首先是价值追求上应该是善的,是普惠众生,过程与结果应该是无害的。而“无害原则”是民间信仰的底线。迷信与非迷信的区别,一是认为神秘力量主宰着个人或社会的生活生命,只有通过某种仪式或法术,才可能获得健康与新生,非迷信即是理性、科学,认为人类可以通过理性与科学认知,逐渐认识事件真相,使人们化解灾难,获得健康与幸福。
我们看到,北京奥运圣火在希腊古代奥林匹克原址点燃,女祭司诵读歌颂太阳神的诗篇,神圣而庄严,但最早的古代奥运会却是真正的祭祀神灵,举办奥运就是向宙斯神献祭,现在呢,传统的信仰变成带有神圣感的艺术表现形式了,传统的宗教变成了有神圣感的现代文化;浙江象山的开渔节之前,有祭祀妈祖的仪式,仪式神圣庄重,基本汰除了迷信的成分。人们将祭祀神灵当成敬畏自然力量、感恩大海的仪式了。神灵不再成为压迫人、禁忌人的外在异己力量,而成为具有亲和力的护佑的力量。这里需要郑重一提的是,民间的信仰应该让民间社会主导,行政力量不宜过多介入,譬如对炎黄二帝的所谓公祭,应该是民间社会的信仰行为,由政府主导,与执政党的信仰并不相符。
关于传统文化中的“风水”申遗,亦面临两难之境,我们知道“风水学”,本为相地之术,是一种临场校察地理的方法,又叫地相、堪舆术,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生态环境学。
要将风水申遗,主张者与反对者声音都极为强烈,支持者认为,“风水”并不等同于迷信,它也包含诸多科学道理,并具诸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倡导“天人合一”等内容的风水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反对者认为,风水先生等纯属迷信糟粕,所谓的“风水大师”,被民众蔑之为“阴阳先生”,把风水术拿去“申遗”是一场“闹剧”。
将传统风水术整体申遗,难免出现诸多问题,因为传统风水术毁誉参半,我们看看皖南明清时代留下来的古村落,多由风水先生指导而建,其美学效果与生态合理性,至今仍令人叹为观止,而今天的村庄建设不中不洋,既没有文化特色,又谈不上经济实用。可见,风水理论或风水师的水准,在其中发挥着潜在的巨大的作用。现在的一些风水师拿着罗盘,神秘兮兮,既没有生态知识,又没有美学眼光,用意主要在通过风水让人升官发财,这样的风水师,有多少传统风水先生的风范与智慧?
所以在风水申遗方面,我建议系统搜集传统建筑中按照风水理论建设出来的优秀成果,保护那些经典成果,通过成果总结经验,得出一些美学与生态学方面的普遍知识,对那些玄而又玄的神秘理论,则置之不论。
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申遗,既要科学理性,又要诗意与美学的观照,因为我们要传承的是非物质“文化”,而不是非物质“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