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专业领域,只能说说感想
爱东老师为国为民的拳拳之心让人动容,但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问题,我有一点不一样的想法。西方有一个跟国内很不同的传统就是,他们一直在进行民间文学作品的作者的论争。在这些论争中,我感觉自己先前的知识结构被推翻了。我说,在中国,大家都把民间文学的匿名性和集体性是当做理所当然的,没有人会质疑这一点,更不会去专门给民间文学冠以作者。这应该是跟中国的集体主义和西方世界强调的个人主义相关的。我们从没有质疑过民俗文化是人类集体作业的结晶,而西方学者认为,不论民间文学是怎样传播的,必须有一个最先的作者,这一切是个人的成果,寻找和为这个作者正名就成了他们论争生活的一部分。各个国家国情不一样,不能拿别的国家的情况套中国,但是在借鉴的角度上来看,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是可行的,也是有必要的。如爱东老师所说,我们需要在个别条目上进行调整。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民间文学作品和改编也越来越强调著作版权,如影视戏剧等。这些条目确实有问题,我们也许应该在讨论其可行性的同时引入别的国家的相关法律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