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繁简的原则应该是:约定俗成、可表达思维。
约定俗成,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不是哪一个点上就完成了文字的所有变革。
可表达思维,则是文字的功能的重视。只要运用这一文字,可以表达观点,同时不影响交流,就不应该做大幅度改变。
汉字、汉语改革已逾百来年。其中不乏废除汉字、重造国际语的偏激方案,放诸当时语境,选择简化,恐怕是最符合历史发展,也是最温和的方案了。自新中国汉字改革以来,国人在文化交流、文化传承和文化教育层面并未遇到非常棘手的问题,甚至说部分港台海外人士也开始接受并使用简体字也能说明部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