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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谈点田野调查与学术研究的点滴想法

在国家﹣社会框架之下,可以不谈国家在场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切入角度呢,是不是可以形成某些共识,或者说其实是有共识的,只是大家不怎么使用?
此外,一旦谈论社会语境,涉及到官方与民间互动,“国家”这个问题可能也没办法避开吧?
我觉得不是不能谈,而是要明确为什么谈这个,是不是论文的重点。如果涉及民间信仰,你能避开宗教政策不谈?
就跟长鸿说的一样,同意“国家在场”是一个不必要强调的问题,它很难不在场。

另外,我们在讨论“发展”的时候,不应该将发展只认定在一种变革、改变,请问某一传统能够不断自我调适,适应现代性的同时,也可以保持自己的特色,做到“不变之变”,是不是也应该视为一种学术的传统?或者说一种学术的发展?整体的学术研究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研究范式呢?是不是整体的研究就是“全面的、包罗万象”的研究呢?是不是在理念上我们也有一些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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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受到中国学界重视的话题,恐怕从来没被忘记过,甚至在一批学者眼中它已经“过时”了。可是,讨论了之后,问题似乎没有解决。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可能大家觉得我老是“不合时宜地反对”,那我仍旧说点带有辩护意见的“不合时宜”的想法:

1、在中国研究语境之中,我们如何准确安置西方理论。首先要回答的是要不要有西方理论,甚至要不要使用理论。就如英古所言,理论就是工具,根据不同的问题前提和逻辑起点,学者都会做出自己的选择。至于我们要不要有理论预设,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还是那句话吧,没有完全纯粹的,就是尽量不要为了理论而理论,更不要拿着理论框定田野和研究,这是我提倡的基本态度。我不赞成反对“范式”和“理论”,因为我们研究的意义或者展开的书写过程就是一种极为明确的范式展演过程。倘若没有这些抽象出来的范式或者说作为一个基础的方法论存在,虽然可以单独考察一种文化实践,但是这些碎片式的研究样本到底希望达到何种意义,或者说它的问题意识在哪里,这恐怕就很难确定了。换言之,这种全盘自绝于宏大叙事的研究取向,只会让我们的一般性研究变得非常零碎,而且缺少主轴和中心,对整体的关照缺少概括性。

2、其次要回答的是如何使用理论。把问题简单一点来想,我们先跳出具体的某理论、某学派,来看整体的理论生发点。无非就是按照主体、客体、语境、媒介、文本、思维来展开对话。这是理论所一一对应的各种立足点。基此而言,很多理论就是一根藤上的两个葫芦,只是各自的强调点或者说表述不相尽然一致罢了。这也说明了理论自身就有传统和“哲学之根”,所以才需要我们综述和知识考古。回到如何使用理论的话题上来,其实就是我们要准确定位自己的研究在整个学术脉络的位置,要明确自己的学术根基,基本上“理论”层次上已经没有什么“填补空白”的“创新”可言,只能说我们的研究对这个领域是否有反思意义,是否推动了这一学科、这一领域的某一个角度的研究的某一些进展,这是我们最需要明确的第一个立场。

3、第三个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不使用西方理论来表达我们自己的中国本土经验,用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来分析我们中国语境的话题。我们在此之前也曾整理过这个话题的相关讨论资料。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些王铭铭、赵旭东的著作,也可以看一下石之瑜的那篇文章【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extra=page%3D1】,更可以阅读一下孔飞力《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中的译者导言,P33-34这一段话是非常精辟的(“日益强势的‘后现代’的主流知识关怀及主流话语同就出发点(或提问角度)而言仍然属于‘现代’范畴的‘中国经验’之间的紧张”)。当然,大陆的杨念群也谈到这个问题,有一本不错的反思著作:《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问题不在于能不能使用中国的表述方式,而在于我们现代的很多概念和词汇本身就有一个译介的概念形成过程。而且,很多的学科理念本身就是西方的体系。再者,在中西方文化之间当然有很多公共的共享观念,但是也别忘记、甚至要十分强调仍然存在不可翻译、不可互转的部分。因此,仍然还是一句老话:尽信书不如无书,但未必不能坚持一种理念、一种理论,尤其是当这个判断是建立在自己对理论脉络非常熟悉,又认为它确实具有极强的理论阐释张力的时候。如何去真正展示、描绘一种文化传统,推动自我内在的认知和理解,但是又不陷入文化中心主义的泥沼,是整个萨义德研究的后续问题,它不单单是民俗学的问题。

4、我认为目前中国学术界的理论使用除了用理论框定自己的研究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是,不注重中国固有传统文化理论与西方学术之间的衔接,更缺乏这种中西之间的理论对话。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也是毛巧晖老师书中反思到的一个案例,那就是我们在引介西方表演理论和语境理论时,却放弃了或者至少可以说是忽略了段宝林先生的“立体性”。其实两个理论之间的理论生发点是非常具有可比性的。我们不能光顾着西方理论,而不去“推销”和梳理自己的研究传统。事实上,中国确实有很多老师、学者的学问其实做得非常好,也非常扎实,丝毫不必要有任何的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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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支持张老师带领大家一起讨论问题!
我觉得如果说“中国历史、中国文化是一个非常独立的体系”,是不是还有点不太准确呢?

首先是针对具体的历史时段而言,尤其是在现代中国发展时代,尤其是讨论到“现代性与中国特色”。即便是放置到古代中国研究中,我也不赞成这个判断。这里可以举两个案例。一个是刘宗迪老师的《七夕》,另一本是Steven Roger Fischer写的《文字书写的历史》。他们都主张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的互动是非常强烈的。
再者,即便上升到理论的层面,虽然我们要承认中国发展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也会有文化自身的多元性特征(事实上,什么文化不是如此呢?地域和环境差异何时又被否定过呢?),但是最终我们要说的是,作为现代中国,或者帝国的中国,它是否在“国家”和“现代性”之间存在着某些普遍性?我们当然会辩驳,当我们从传统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变时,传统并未被割裂,实际上传统与现代已经融合得很好,可是西方国家的现代经验就不是如此了?从英国的“传统的发明”到法国大革命的“革命节日”,难道其中不具备人类史的共性?
第三,也是我之前提到的,中国在明清以来的学术脉络中早就开始纳入“世界学术”或者说“中国学”的范畴了。先是传教士,后是五四新文化,加之中西方的理论译介、概念的引入,这些都显示我们的文化体系早已不是那么纯粹的自足系统。反过来,不是自足系统也不代表着不具有独立性,但是它并不表示一定要特殊对待。

最后,为了避免误解,我还是要强调一点,我认可中国在具体时空里的具体文化肯定是有其特定的发展历史和文化多元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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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张老师和你的光,让学术交流区烧热一下, 流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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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jhong1978 于 2013-11-25 21:24 发表
1、中国如此之大,我们每年都有大量的个案产生,这些个案如是有价值的个案,有着广泛代表性的个案,能够实现在某个地方文化知识的内在逻辑,同时也是对此地方的很好总结的话,这种碎片的个案其实是整体中的一个具体表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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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陈述是想说明我对该问题的如下立场:
其实大可以用西方理论研究中国,它是应该被允许存在和承认的研究方法,但是也不要、更不应该偏废中国道统。
从辜鸿铭到钱穆,从钱钟书到甘阳,从费孝通到王铭铭,他们不都是这样坚持着么。
反过来也是想说,不要过于强调中国的“特殊”,就反推“中国人才最了解中国,中国的研究最佳方案是中国的学术传统”。
况且,我的发言里也从未对“中国的研究具有特殊性”进行过反驳。
这个问题诚如张老师所言,是重要,但不是这个帖子要讨论的重点。因此,相关的回复我就不再回应了。

基于不冲淡主旨的想法,我也倡导:
1、感兴趣可以私聊,或者去相关的帖子下面发言;
2、重新回到民俗学的具体研究问题上,讨论个案研究与理论之间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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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不是可以把这个问题分两个阶段讨论:
1、什么是整体性研究?(个案对于整体性研究而言,意味着什么?)
2、如何进行整体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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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所长和多多的点睛!

正如所长你提出来的,能否梳理好、或者是否存在“整体研究”的理想模式或者“应然的”方法论,将意味着这个问题自身是否有讨论和分析的价值和立场。
而整体研究并不是单一的系统,或者说自足的方法,它必然针对“具体性研究”。我不是很认同整体研究的对立面是个案研究。就如同俊红哥和长鸿你们谈到的,个案如果能够推动整个学术的倾向或者进展,它恐怕早就是整体研究,甚至超越了所谓的整体研究。继而探讨的是,具体研究到底是微观研究还是个体研究,是区域的地方史研究还是所谓的大历史观下的国家历史研究。当然,可能我们的讨论还是会略有脱离吴、张两位老师所立足的“个案研究与整体研究”的批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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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有一点是挺实在,那就是后现代解构完之后我们又如何重新建构起值得我们去做的民俗志方法,毕竟理论上的解构和方法论的反思讨论坦白说都非常多、非常丰富了,我们只需要了解这些来龙去脉即可,没必要过于纠结一时一刻、一方一面。

好了,落到实处来讨论。我们在具体的田野调查上难道不是个案入手的吗?我们的调查对象从某种角度上不是个体的么?那么我们如何说明自己的研究个案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可以代表或者作为一个地方文化的微缩景观呢?倘若个案研究是要被否定的,是不是我们在方法论上就出现了问题?是不是这样又要我们走向社会学的数据化或者抽样调查的科学化,以纠正或者修改我们一直以来的调查呢?另一方面,每一研究都是通过具体时空的研究展开讨论,换言之,就是一个共时和历时的切片而已,那这样的研究对于长时段的研究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了,还是这部分工作就要交给历史学?可是,民俗学的传承性不就是强调这种不变之变的历史感么?从文化的整体性而言,区域研究或者地方研究的国家-社会模式不就是为了解决这个空间样本的反思么?

第二,民俗学到底应该提倡如何的研究。现在我们已经开始讨论或者推进我们的整体研究了,仿佛我们的个案研究、地域研究就非常精细化了。问题就是,到底是我们没有足够的理论敏感度来提升和抽象民俗学的理论呢,还是我们的个案研究从一开始就没那么精细、还不够接地气,甚至某种理念上就有一种错位呢?今天刘老师跟我们讲到民俗学与人类学的研究有什么区别,还有民俗学的田野调查从核心任务上而言它应该是怎样的研究立场。他提到我们首先要重视一种相对于人类学“地方性知识”的“民俗知识”,这种民俗知识不应该是大部分个案描述时的“民俗的现象”与“精英的理论”两张皮之间的勾连,而应该是一种“土里土气”的模式,就是要重视民众自身的俗语、俗谚,他们是如何使用一套语言来体现他们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是又能被处于这一文化环境中的民众所心领神会的文化结构和思维世界。也就是说我们要用民众的观念来统领民众的日常生活,而不是用学术概念来框定地方生活知识。先把这一部分基础、但又非常根本的任务做到精细化了,我们才应该大力推进或者说必然会达到第二步,也就是通过我们这一精细化、并且扎根于民众自我表述之下的个案来讨论民俗学甚至是其他学科都共同关注的问题或者宏大理论,才会比较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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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3# 的帖子

1、什么是“地方”,是一个空间概念也是制度概念。当然,在田野调查上,我们更多是指空间概念。无论是民俗学还是人类学还是历史学,都有它田野调查的基本单位:村落、社区或者乡镇。再往大一点,就是区域。当然,如果你研究全球史或者说世界史,区域可能是一个文化圈、一个大洲。它们是根据学者的视野、学者的学术任务和学科范式来调整的,而不是随意的相对化。我承认概念很重要,厘清这个也很重要,但也要说明的是,这个可能对于我而言,尤其是讨论这个帖子的主题而言,我觉得它不是最重要的。
2、地方概念的指向有多大:这只是一个分析工具,我觉得概念并不是理论上是怎样的,而你觉得可以怎么样。有些是有学术上的边界。不然,当然你可以相对主义到国家,但是你调查个给我看看?这个反问不是诘责你的想法不着边际,也不是说我要强势地批评你,而是你要记住一个基本的讨论起点:我们不是要解构问题,因为你提出的这些问题很多学者都反思甚至批判得比你更狠,但是你要反问自己一句,你解构之后又建构了什么,轮到你自己做田野,你怎么办?你的方法论是什么,甚至你还有方法论么?
3、怎么做才真算接地气,怎么做才算达到了真正的民众知识的表达,有很多讨论。有些是一种学者的倡导,或者作为学者主体内在的道德取向,你可能永远达不到,但不代表这就要放弃,甚至不必提倡这么去努力。而且,你也可以以一种你所谓的“纯粹的民俗学”的做法,去不介入、不改变当地民众生活,但是也可以完成你的学术论文。毕竟,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更没有一统江湖的宏大理论可以说服所有人。但是,你做完自己的学者工作之后,你是不是还得琢磨一个更关乎你立身之本的问题:你做的这些工作是民俗学的么,或者说你觉得这种田野调查模式能够达到民俗学所该解决的任务么?还是你一开始就反驳的是民俗学这个学科,而不是某个具体学科问题了?
4、你觉得别人是怎样展开和别人做田野的时候是怎样想的这是两码事,最好注意不要混为一谈,可能容易一竿子打翻一条船。你所说的对一个田野调查点爱得深沉,你可能觉得民俗学没达到,试问人类学有多少个人的田野调查你觉得符合你的期待?当然,我们不用苛责人类学,而且可能人家人类学的工作本身就不是要爱得深沉,要去了解民众的自我文化,那我们还是先管好咱们自己学习的民俗学。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再想想,除了家乡民俗学以外,又有多少人会存在这种感受?而且,这种感受与把民俗志做到从民俗主体的语言角度来精细化是存在理论的冲突呢,还是道德伦理的违背?最后,你说的这个境界当然很厉害了,能够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谁不赞同这是最佳的民俗志呢,对吧?可我是认为你首先是有想象、或者说你心目中有一种你认为的纯粹、理想的田野调查方法。可是,真的如你所一直这么纠缠这个纯粹、目的,那真有这种研究范本和可能性呢?会不会也容易抹杀你的一部分思考了?另外就是,是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我们就一开始就不用去做,直接放弃?从理念上说,我们的立场是不矛盾的,但是我认为过于纠缠这个问题就已经开始偏离这个问题讨论的价值,而且会造成第二点提出的那个问题:我们的田野调查将如何进行。

在我看来,很多问题都不是问题,因为作为一门学科,很多都是基本上的学术框定,你可以反对和不同意,但不代表它对普遍研究没有约束力。另外,你过于纠缠于概念的真伪、虚实,这不是一种好的思考方式。有时候我也存在这种问题,就是容易纠结于一串符号、一串理论,最后可能发现太形而上,已经与现实隔了很多层。所以我觉得还是别忘记八个字:缘木求鱼,刻舟求剑。与你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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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的帖子

你有的问题可能大家也有,而且作为民俗学的学生,又如何能避免在民俗学的研究中不做自我反思呢,所以共勉为要。
英古说到的那句话,我理解为三层:一来是提醒大家说话还是不要情绪多于观念,容易让人误会,冲淡了讨论的精神;二来也是勉励你,直率地表达自己根据事实所下的判断,坚持值得坚持的部分;更是提醒讨论的我们,莫当杀人马者道旁儿。

姑妄听之,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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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岛所谓的民俗学走向人类科学是基于他对民俗学的基本认知是一种“历史的研究”,从而在方法上也强调只有通过民俗学与文献学的结合才可能达成民俗学的实证。
2、就如同小岛在文章中强调的,民俗学一再陈述自己的研究中心是“民间传承”,一方面它是一个传播和习得过程,另一方面它必然具有历史感(历史性)和模式化。这就意味着必须一直游走在“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在”之间。如果一直在文献和文化内涵之间作业,就意味着民俗学也只是一门历史或者文化学科,如果介入当下的研究,就意味着走向了社会学。日本民俗学已经开始了你说的公共民俗学、比较民俗学(打破一国民俗学的界限)与都市民俗学的研究,无非就是想拓宽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并且陈述民俗学研究当下的合理性。这跟吕微、户晓辉和高丙中等一批中国老师们的“民俗生活”研究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吧。我觉得这是民俗学的宿命,也是民俗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在美国的民俗学已经更多倾向于folklore的oral literature这一面,因此也就必然会导向以语言为中心的表演理论分析。在欧洲则分成两种趋势,一种是英国式的,从班尼到马林诺夫斯基的一系列转换,早已直接并入了文化人类学研究,不分彼此了。一种是德国式的Volksunde,当然也不仅仅局限在德国,它也是民俗学的起点,那就是民族学——探索民族精神,寻求民族文化的自我认同建构。不过也保留了芬兰和乌克兰的民间文学研究,这也是得益于欧洲民间文学的丰富性。关于公共民俗学和家乡民俗学的发展,我觉得仍然是基于美国人类学界的影响。
3、早期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研究尚是如此,这里可以参考齐钊的反思:《社区·区域·历史:理解中国的三种进路——对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术传统与研究特色的再分析》
http://www.opentimes.cn/bencandy.php?fid=372&aid=1773
4、我建议大家阅读一下科大卫《皇帝和祖宗》的“尾声”,他为他的“区域研究”甚至是“个案研究”所做的(从某种程度上看)辩护,也是非常有意思的,或许也可以作为这个问题的部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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