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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 文化攀附:从敖包相会与蒙古酒文化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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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念是很难移除的,对于“他者”的猎奇是因为存在“差异”与“不同”,惯常的、历历在目的对象很难引起常人的兴趣,特殊的、罕见的,成为新时期的一种“风景”而被“发现”,早期的民族志田野作业点的选择,很大程度上由这个观念主导着。与此同时,即便在同一个民族内部,也会有一些针对少数族群或者弱小分支或进行丑化,或加以人为的“想象”的行为。

对此,就像格尔兹所提倡的,尽可能多关照一点“地方性知识”,理解和描述他们自身对外在文化的回应方式,而不是越俎代庖地脱离研究对象来阐释和建构一种文化机制。此外,对“他者”应该保持一种尊重,意识到即便是以现代化都市文化作为参照系而显得“落后”,也并不妨碍少数族群自我书写。少数族群、“遗留物”也有自己的历史和时间纬度,他们也同样是活态的,而非静止与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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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面列举了很多例子,多数指向少数族群为了自身的发展如何“攀附”新的、更具实力的文化资本(布迪厄),其实在我的阅读范围内,也有一些文章是在反思“中华民族”、“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同样也是很晚近的一种国族式“文化攀附”。

文章目录尚在整理中,过两天方便的时候补上,暂时挖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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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珂在《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本与情境》一书的结语部分写了一节“符号与结构之间:模仿与攀附”,又《论攀附:近代炎黄子孙国族建构的古代基础》,发表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3本3分册。以上,是为该氏“攀附”观点的纸质版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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