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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 谢晖:学术名著的阅读方法

谢晖:学术名著的阅读方法

原编者按:这是今年九月底参加法学院法理学研究生读书会时我评论的录音整理,由周俊光同学根据录音整理,我在录音整理基础上加以增删修改。关于读书和阅读问题,之前我已经讲过很多次,整理发表的也有多次。这次的发言内容,则选取了学术名著的阅读方法这样一个新视角。
  
   今天是我首次参加法学院法理所组织的这个读书活动。尽管在其他地方工作时我曾经组织或参与过百余次读书活动。我注意到,胡老师给大家布置的是一部学术名著——大家知道,《社会契约论》毫无疑问是一部学术名著。当代宪政有四大支柱:人民主权、社会契约、代议政府和权力分制,而这部书就提出并论述了这四大支柱中的两大支柱,即人民主权学说和社会契约学说。当然,社会契约学说更为古老一些,不是卢梭最早提出来的,有人说古波斯的一位商人很早很早就阐述过社会契约,所以我们现在考察社会契约学说可能得从波斯那位商人考察起。在古希腊,伊壁鸠鲁等学者都强调社会契约,所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在追寻社会契约问题时,上溯到了古希腊和伊壁鸠鲁。近代以来,关于社会契约的学说就更多,大家很熟悉,我在这里不多谈。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古典学说当中也存在类似社会契约的观念,我们叫不叫它是社会契约论是一码事,但事实上,它有社会契约的因素在里面,比如荀况所说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样的理念,能不能称为社会契约论另当别论,但其有类似于社会契约的功能。再比如,君权神授论,虽然是统治者的宣扬,君主作为“天之子”是接受上天的委派来人间进行统治的,但种理念中还是多多少少有一种契约精神在。卢梭在这部书中集大成地论述了社会契约问题,并且这一论述后来成为现代宪政的基础性理念。

   至于主权在民说,尽管洛克等学者也作出过很大贡献,但真正把这一学说系统化并发扬光大的仍然是卢梭的这部《社会契约论》。所以,这是部堪称伟大的书,这部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今天,我们谈宪政、主权、人权、社会契约等“大词”时,几乎离不开这部书,所以它当然是一部学术名著。

   今天,我就结合这部学术名著,并结合各位方才的阅读研讨活动,想在这里和各位分享一个话题。什么话题呢?可以说,法学研究生需要阅读的内容和方向很多,其中有些同学喜欢专门阅读法律和判例;有些同学喜欢阅读怡情养性的作品,如诗歌、小说、生活日记等,但有些同学却喜欢阅读义理深奥的那些作品,我们把它称之为学术名著。我想在这儿谈谈后一个问题,即学术名著阅读的方法。当然,我这儿谈的也是一个初步的思考,因为之前我对此没有仔细思考过。结合今天我们阅读讨论的这部名著,我想到的更多的问题是阅读名著应注意哪些方法?就我个人的阅读体会,我以为至少应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种阅读方法,文本阅读
   文本阅读可能会涉及到如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是文义阅读,即要通过阅读,掌握名著的文义,这是“点”的阅读。如《社会契约论》这部书就提到了很多概念,像自然状态,在这本书里面,卢梭是如何论述其独特的自然状态观的?再像契约及社会契约,卢梭所讲的社会契约是什么?还有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等,卢梭对此又是如何解释的?再有像主权在民,卢梭又是如何证成的?这些概念,不仅是这本书的精义之所在,而且影响到近现代人类的政治建构和制度实践。只有把这部书中这些关键词的文义弄清楚了,才算对这部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为进一步的阅读打下基础。所以在文义阅读当中,涉及到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把一部书中的基本概念弄清楚。

   另一方面,紧接着“点”的阅读,是“线”的阅读,也就是背景阅读,即和这部书相关的写作背景是什么,这一点方才李杰提到了。要阅读一部书,理应了解这部书的写作背景,作者是针对什么问题而写的。显然,这里的文本阅读就是“线”而非“点”了。如果不把这些问题弄清楚,那么阅读就仅仅限于文义本身,而文义背后的其他故事、逻辑,我们并不清楚。结果就会陷入刚才王老师批评义辉时的那种情形:阅读大概就仅限于知道这本书的基本内容,讲的只能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至于这些常识背后的缘由和逻辑,说的就不太清楚。

   再一方面的文本阅读,就是“面”的阅读。即“点”、“线”阅读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到“面”的阅读,事实上它就是意义阅读。这是指我们要从一部书里找到其精义和真义究竟何在。凡是对一本书的意义阅读,或者对一部书的意义检寻,其必然的结果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这本书全体精神的把握,所以我把它叫做“面”上的阅读。综上,如果我们简单地用点、线、面概括文本阅读的话,那么“点”的阅读是文义阅读;“线”的阅读是背景阅读;“面”的阅读则是意义阅读。
  
   第二种阅读方法,比较阅读
   只有在比较中才能更加深入地领会一部书。比较阅读可以分为理论比较阅读和实践比较阅读两方面,我们先来看理论比较阅读:
   首先,要对名著作者的不同文本有所了解并比较。例如我们阅读了这部《社会契约论》后,对卢梭的理解可能还是表面的,还需要和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爱弥儿》、《忏悔录》、《漫步遐想录》等著作结合起来读,要比较它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通过这些作品间的比较,才可能对作者的一生或者某一时段的整体精神状态有所把握,并进一步理解《社会契约论》在他所有作品中的地位和作用。方才有好多同学和老师都已经谈到了,要阅读《社会契约论》,至少《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是阅读它时绕不过去的一个前提。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深入理解《社会契约论》在卢梭思想中的地位。当然,要领会得更深,还应当把阅读的触角伸展到他的生活当中,因此,像《爱弥儿》这样一部小说,以及《忏悔录》这种自传体的作品,甚至《漫步遐想录》这些小品,都应当多少涉及。这样,通过比较他的不同文本,通过文本与文本之间的对勘,就会对卢梭的思想有一个更加整体性的把握,进而对其《社会契约论》的理解和把握也会更深刻一些。

   其次,还需要阅读和他之前的作家,和他同时代的作家以及和他之后的作家相比,在类似问题的见解上有何区别?在方才进文老师的发言中已经谈了许多。例如,大家知道,贵族制、共和民主制以及君主制这样的一些概念,实际上已经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的著作中系统论述过。甚至在整个西方政制学说中,这些概念都是习以为常的,但卢梭对这些概念给出了怎样的结论,他与古人在这方面有什么区别?再如针对自由说,卢梭的自由说和伯林、贡斯当的自由说有什么区别和关联?针对主权学说,卢梭的主权学说和博丹、格劳秀斯们的主权学说有什么区别或关联?他对后人的主权学说有什么影响?针对自然状态,卢梭和洛克、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又有什么区别和关联等等。说到自然状态,这个概念的比较范围甚至还可以拓展得更宽泛一些,因为它不仅在西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古代学者中,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如老庄他们追求的自然状态是“小国寡民,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韩非子也强调自然状态下人民的生活方式:“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这样,人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争,至少是一种不太坏的状态吧?这种自然状态假说和洛克、卢梭的自然状态说较为接近,但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就很有距离。我举这些例子,就是想说,要和他的前辈、同侪、后人的思想做比较,甚至要和其他国家文化史上的相关作家和作品相比较,他的这部《社会契约论》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才会更加深入、更为明晰。

   再次,还需要了解一部名著的学术和社会反响。比如卢梭这部书出版以来,引起了什么样的批判和反响。方才李杰已经提到了,伏尔泰就对他进行了猛烈的批评,贡斯当也在当时就对他的自由学说展开了认真的批评。批评他的学者非常多,在当代,就有像美国学者布鲁姆对“道德共和国”所提出的理性批评,并认为雅各宾派的专制和法国大革命的思想根源就来自于卢梭的道德共和国。我国学者朱学勤,尽管前两年因他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一书可能借鉴了布鲁姆的立意和观点而受到负面评价,但他至少以精彩的文笔,把布鲁姆对卢梭的一些批判传布到我国。特别在这部书中,他将公意和众意严格区分开来。在他的书中,自然让人们联想到文化大革命和卢梭激进主义思想的关系。类似的观点,陈寅恪和吴宓等都曾谈到过:反观中国的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历史,和法兰西激进主义的政治思潮颇为接近,而和英国的保守主义政治思潮相去甚远。我举这么多例子是想说明什么?是想说要深入地了解一部书,就需要对后人如何评价这部书,或者该书对后人的影响有所了解。以这种深入的阅读来衡量,则义辉今天在读书报告中的问题也就来了。你看就有同学质问你:“你文章的副标题是《读〈社会契约论〉之所思》,那么你的思在何处?”之所以没见你的思,原因或许就在于你对上述理论的比较阅读还不够。


   除了理论比较阅读,还有一种比较阅读,即实践比较阅读:
   例如,卢梭这部书的观点和主张被导演到社会实践以后,会发生什么?又发生了什么?他的一些概念,如主权在民的共和国,放到实践中时客观上产生了什么样的效果?这就意味着我们不仅要阅读这部学术名著,还要阅读和这部学术名著相关的历史实践,把阅读的深度和广度从书本位移到实践,从学术名著位移到历史作品。例如对于民主和人民主权问题,在西方就有些人基于历史实践而有所反思:这样的理念不符合人类的一般天性。人类的天性是倾向于专制的,只要有条件,所有的人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势力扩展得比别人的势力更大:拥有的财富更多,行使的权力更大,支配的对象更广泛。这也是人类竞争性的根源。只有一个人把其势力扩展得比别人更大更广时,只要其能支配更多的人、财、物时,才能更加凸显其价值和地位。所以,人类的天性是专制的,而不是民主的。记得一位挪威学者就认为:民主只是人类政治制度的一种例外,而专制才是人类政治制度的一种常态。但问题在于,卢梭们恰恰要把这种例外的东西变成常态的东西,这可以吗?在什么意义上可以?

再如置于实践,人民主权是不是就一定有效率?一些新权威主义者,包括我国的一些新权威主义者就强调,并不是民主就一定有效率,而权威就一定效率低下,事实上,反倒是民主往往导致效率低下?如今,像亨廷顿、奥尔森以及福山等都在反思民主本身可能存在的效率问题。可见,以效率的实践来衡量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以及他所讲的民主共和国,究竟这是不是一种最有效率的制度?这可能会得出很多不同的结论,例如美国总体上是有效率的,它是民主的;印度效率是较低的,但它也是民主的;而菲律宾很多年来基本上是负效率的,但它也是民主的。如今不少实行民主制的国家反倒没效率,而一些实行专制的国家反倒有效率,比如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上述内容,主要是我介绍别人的说法,而不是我的说法)。那么,结合《社会契约论》,我们应当怎么看待这些问题?至于在“法国大革命”中这部书的观点已经产生的诸多实践效应,在近现代民主共和中这部书导致的其他实践效应,就更有认真比较的必要。这样,我们通过对这部书的实践比较阅读,就会使对它的理解更上层楼。
  
   第三种阅读方法,批判(反思)阅读
   批判,至少有这样几种类型:第一种批判是逻辑/理性批判。在逻辑立场,批判的任务是要找到一部书有什么逻辑毛病?这部书中的逻辑毛病体现在哪些方面?例如《社会契约论》,它的大前提“自然状态”的假设是对还是不对?“权利让渡”理念究竟是作者的一个无根据的假设,还是一种社会事实?现实中,我们是不是让渡了,如果是,我们又让渡了什么?如果不是,那这一假设能否成立?显然,这样的一些逻辑前提,无论是作为大前提,还是小前提,能否合乎逻辑地得出书中的结论?即书中的论证是否合乎逻辑要求?这种逻辑上的反思和批判,是我们在阅读学术名著时首先要关注的。方才端祥同学就提出了一些值得反思的命题,像什么是立法者,什么是主权等,他的界定对不对?对此,我们只能从逻辑上进行批判和反思。我们的阅读如果上升到了一定层次,就要设法找到一部书的逻辑缺陷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明一部书的逻辑合理性在什么地方。这些都是逻辑批判——不论是说明一部书的合理性,还是说明一部书的不合理性,都需要从逻辑批判的视角进入。

   第二种批判是实践/规范批判。这种批判和刚才讲的逻辑批判具有紧密关系。一部名著及它的理论观点落实到实践中后所导致的效果究竟是什么?这需要实践批判的立场。当然,这种批判既不是刻意要赞扬它,也不是追求要推倒它,而是要看到这部书在实践中客观上取得了什么效果?如刚才我谈到了现代宪政的四大支柱有两大支柱就出自《社会契约论》,即使在我们中国,虽没有明确肯定社会契约论,但是主权在民这个原则还是被运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主权在民的中国版。只不过“主权在民”这个词更简洁,而我们宪法的规定略显啰嗦而已。我们不但采用了主权在民的学说,在一定程度我们正在引入社会契约学说,所谓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事实上就是要把法律作为至高无上的契约看待,国民和政府都要把法律看作契约,从而尊重法律、信任法律、甚至信仰法律。法学家所推动的事业,就是设法把法律、宪法奉为社会契约。这种实践阅读和批判,是通过实践检验证成、肯定,或者证伪、否定一部书的价值。因此,实践批判还必须指出一部书可能对社会实践中带来的问题和弊端。比如《社会契约论》所表达的积极自由理念及其实践,在伯林、贡斯当、哈耶克等主张消极自由的人们看来,它的实践可能会把人类带向一个歧途,带向“致命的自负”,带向“奴役之路”。为什么呢?当国家强调公民应该这样做、不应该那样做的时候,事实上,国家已经强加给公民一种意志、侵夺着他的自由意志。

   第三种批判是道德/价值批判。名著阅读中的道德批判,是指对一部书的道德/价值根据以及其道德/价值指向和后果的批判。无论什么样的学术名著,都不可能是价值无涉的。尤其当名著的理论付诸实践时,甚至连自然科学的学术名著,也被人常常带入道德/价值评判的领域。因为它总是会导致一定的道德/价值效果。正因如此,就需要在名著阅读中保持一种道德/价值批判的立场。当然,只有我们自身具有独特的道德/价值立场时,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道德/价值批判。所以,作为读者,在阅读中理应有一定的道德/价值立场。这也要求对学术名著的阅读不能像陶渊明那样“好读书,不求甚解”。如果没有自身的道德/价值立场,读者的道德/价值批判就不可能深中肯綮。例如,倘若义辉同学面对王老师对这部书的说法,就以为王老师的道德/价值主张非常对,而我义辉却没什么可说的了;面对谢老师对这部书的说法,又觉得谢老师的道德/价值主张也对,而我义辉没什么可说的了;待一会儿面对胡老师完全不同于王老师、谢老师对这部书的说法,我义辉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这样,你就不可能以一个道德批判者的姿态和立场出现,来对这一部学术名著作出道德/价值批判。
  
   第四种阅读方法,运用阅读
   我们的阅读,有些是为了愉悦身心;有些是为了谋生求福;有些则是为了济世救民。作为从事学术研究的人,我想对于学术名著的阅读,绝不仅仅是为了愉悦身心,也不仅仅是为了谋生求福,反之,这种阅读一定是通过致知而追求更高的境界的。否则的话,阅读学术名著就有些得不偿失,因为学术名著总是枯燥的。对于这种枯燥的书,如果我们不追求更高的阅读境界,何须要耗时费功地去阅读它?那还不如去阅读小说、阅读一些小故事、甚至阅读那些在微信上大家转发来、转发去的笑话、段子就行了,因为阅读这样的文字,即使带不来读着的身心愉悦,也不需要太大的阅读负担,更何况它总是能带给读者以一定的感官刺激。所以,为什么艰苦地阅读那些学术名著?目的就是为了追求一定的实用或运用效果。

   我把这一层次的阅读称之为运用阅读。它也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运用,是学术运用。譬如我们阅读了某部名著,对我们日后写一篇论文,或者攻克一个难题也可能会提供一些灵感,提供一些思维方向,也提供一些学术资料。显然,这是学术名著阅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运用领域。它不仅带领我们思想,而且还催发我们独特的思考。对于在座的诸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而言,更是面临这样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将来大家要完成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学术名著的阅读对各位而言,就应当在运用层面对各位写作论文有帮助,帮助大家克服思维困顿,开阔学术视野,并启发更进思考。可见,对于在座的各位而言,今天阅读学术名著的致用方向,也就昭然若揭。对我们而言,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对学术名著的一种最现实的、最实用的阅读。因为我们要在自己撰著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中靠这些学术名著更有力地阐释和佐证我们的观点。

   第二个层次的运用,就是社会实践的运用。我把人类的实践分为三种:一种是精神生产实践;一种是制度生产实践;一种是物质生产实践。我在这里讲的主要是社会的制度生产实践和物质生产实践。阅读一部书,对我们当下而言,在物质生产实践上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在制度建设或生产上又有什么值得运用的地方?我们将会在哪些领域按照该书的设计去做,在哪些领域按照该书的要求还做得远远不够?按照该书的要求去做时其实践效果如何等等,都属于社会实践方向的运用。特别是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学科的学术名著,尽管有作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重要价值,但更多地是将相关主张投放到制度的生产和建设上。只有在阅读中把一部学术名著的思路、观点、立场、精神发扬开去,运用并观察我们的物质和制度实践时,才更表明我们的阅读得以实现了致用的效果。

   第三个层次的运用,即通过阅读一部学术名著,产生对阅读者的身心修养。这可称为修养运用,即学术名著对阅读者身心修养方面的运用。大家知道,刘少奇曾著有《论人的修养》。修养有很多种,如学术修养、德性修养、技术修养等。通过阅读一部书,读者可以从中学到写作技巧,可以学到论辩方法,可以学到作者是怎样设定这部书的大前提的,在书中,他是怎样组织/运用大量材料的等等,这都是通过阅读名著在技术和学术手段上的修养。但这还远远不够,读者还可以通过一部学术名著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其德性境界。例如通过《社会契约论》,我们可以领会尽管专制是人类、人性之本然,但是在民智普遍被开发的背景下,所有有能力的人都需要收敛其行为,才能维系社会的普遍自由,才能让所有的公民都行使权利。可见,我们将来做学者要收敛,要尊重我们的所有学术对手;做法官或其他官员要收敛,要尊重所有的被管理者;做商人也要收敛,要尊重所有的竞争对手……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才能有每个人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所谓社会契约中的自由。这正是我们在阅读《社会契约论》时所应获得的精神上的、道义上的运用。

   好,啰里啰嗦地讲了这么多,其实我的思考也是非常肤浅的,因为我到了这里才知道我们要讨论的是《社会契约论》。一言以蔽之,一部名著的阅读应当注意什么?我个人的体会就是刚才讲的四种方法:即文本阅读方法、比较阅读方法、批判阅读方法和运用阅读方法。我的思考肯定是很不全面的,仅仅是基于我个人阅读经验的一些思考,希望对义辉及参与今天讨论的其他同学能有所帮助。


原帖标题:谢晖:学术名著的阅读方法——在法学院法理学研究生读书会上的一则评议
文章来源:http://www.aisixiang.com/data/81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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