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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名称提出之后:“民族文化学”命运之反思

文化学和文化批评,都是两个大杂烩,可以说其涵盖面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可分析,凡是与符号、意义沾点光,可以来分析和研究的人文对象,似乎都可以来“文化”一下。当然,在一个极为复杂的对象中,文化视角确实可以提供很多理论和知识体系,来有效分析这种对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如何给“文化”做一个定位,到底是方法还是对象,到底是实然还是建构?如果我们总是把工作停留在泛泛的、求全的描述上,而不做深刻的、细致的剖析,那就容易导致我们永远只是在“事项”层面,永远只是翻旧账,对现实的、当下的、真正面对的问题之分析就会被忽视、弱化和边缘化。最近与一位老师交流,老师说我们不应该追随一种“二流思想史和文化史”的做法,深以为然。我想:确实更应该有一些“民俗特色的”、“民族志式”的方法被提出来,真正可以有效地解释和分析我们的对象。最后也需强调一点,民俗也好,民族也好,还是文化也罢,都是一种方法论上的策略,而不该作为一个实然的对象来不断纠缠。

以上仅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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