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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民族身份造假者大学录取资格的两重罪

保留民族身份造假者大学录取资格的两重罪

保留民族身份造假者大学录取资格的两重罪

陈家沛 

刊发时间:2009-07-01 11:45:11 光明网-光明观察




  重庆今年文科状元何川洋,是否会因少数民族身份造假而被取消上大学资格,是最近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今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处得到证实,何川洋因违规更改少数民族成分而被取消少数民族加分资格,但其录取资格仍保留。(《中 国广播网》2009-6-30)

  在人们的高度关注中,重庆市教委居然还是做出了如此“勇敢而英明”的决定,让人不禁有话要说:关于因违规更改少数民族身份而被取消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决定,等于是废话,既然不是真正的少数民族,地道的少数民族才享有的加分资格自然根本就不存在,也就不存在取消资格的问题。真正应该取消的是录取资格,但却很仁慈地保留了。我们不知道做出如此决定的依据是什么,我们只能说,这个决定至少有两重罪:

  第一,公然跟国家相关规定对着干。众所周知,正是为了防范那些不择手段的善于弄虚作假者,5月初,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等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身份变更为少数民族身份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这个规定的适用范围,当然不可能因为重庆是直辖市而可以另外执行一套吧?重庆市教委的眼里还有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吗?做出与这些权威部门完全相抵触的决定的理由是什么呢?

  第二,是对弄虚作假者的放纵。如今在涉及到各种利益的行为中,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直没有断绝。这一方面是很多弄虚作假者做得很隐蔽,或者虽然做得并不那么高明,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被发现,另一方面则是,即便那些“运气不好”被发现了的,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我们知道,类似将汉族改为少数民族的事,其实在各地都有,而发现了的可说只是其中的“一小撮”,具体到重庆市这次一下子被抓出30多人,本来应该借涉及面极广的高考这个契机,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概取消录取资格,以表达对于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反对态度。但重庆市教委却做出了保留那些弄虚作假者的大学录取资格的决定。重庆市教委是否有这个权力倒在其次。而这个决定对弄虚作假者所表现出来的“宽容”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也许有人会说,那个何川洋的父母不是都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了吗?这事跟学生是没有关系的,我们且不说何的父母如今所受到的处理是否是真正恰当的处罚,即便是小学生,你去问他是汉族还是哪个少数民族,肯定都不会出错。马上就要读大学的学生,怎么会连自己的民族是什么都“不知道”?不是少数民族而要改成少数民族,是典型的弄虚作假,这样的道理难道也不懂得?如果真是“不懂”,这样的学生,就是全国的状元又如何?还在当学生就学会了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学会了不守规则,没有起码的诚信,如此的人才,将来为了更大的利益,将可能如何去做,不是让人不敢多想吗?因此,既然有了这样的行为,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而重庆市教委的做法不是在鼓励大家去弄虚作假吗?这是一种违规成本最小化的政策:成功了,自然达到了自己本来达不到的目的,就算失败了,也大不了是没有得到额外的“夜草”而已。就如一个小偷偷了他人的钱财,如果没有被发现,当然高兴,即使被抓住了,也不过是将钱财物归原主,自己一点损失也没有,多么荒唐的处理方法!可能还有人会说,如果取消了他们的录取资格,这对他们也是不公平的,因为还有没有被发现的人,他们却混进大学了。这其实是另一个问题,是应该由相关部门通过努力,将所有弄虚作假者都挖出来,都受到应有处罚的问题,并不能因为还有一些没有被发现就可以对已经发现了的弄虚作假者网开一面。要讲公平,应该是对那些诚信者的公平。

  重庆市教委做出如此的决定,一定有着充分的理由,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要等着重庆市教委给我们一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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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少数民族考生”名单为何难公布

曹建文

刊发时间:2009-06-26 06:36:30 光明网-光明观察



  据媒体6月25日报道,重庆市高考民族加分联合调查组成员、重庆市招办主任邱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市招办将不公布查出的31名虚假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并表示“不对外公布是我们联合调查组研究决定的”。

  联合调查组的“研究决定”过程,旁人不得而知,但市招办主任的这一表态却颇为耐人寻味:一方面,在民众的质疑和舆论的监督下,重庆市相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事件进行了彻查,并得出了调查结论,另一方面又只公布虚假少数民族考生的人数,却对造假者及其造假方式等秘而不宣,这种模糊的处理方式,既折射出相关主管部门的微妙心态,又容易掩盖事件的真相。

  事实上,虚假少数民族考生的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正是重庆高考“加分门”事件中公众最为关注的内容。而对外公布他们的名单,不仅是公正处理这一事件的需要,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必需。当然,相关部门这样做,可能也有难以言说的“苦衷”:高考“加分门”事件自6月9日爆发以来,在舆论聚焦下,沸沸扬扬已经“闹腾”近20天,让有关方面相当“被动”,如果再公布虚假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又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敏感人物,因为能弄到加分指标的人,必定是有一定“社会资源”的人,这势必将会触发媒体的“兴奋点”,带来新一轮的“炒作”。另外,将名单公之于众,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要害部门”的当权者,也不利于本单位开展工作。由是观之,从维护单位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将此事件“大事化小”,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选择。

  在高考分数上加20分或5分,或许能从根本上改变考生的人生命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对以虚假身份骗取高考加分这一严重损害高考公平的行为,上述“大事化小”措施事实上就是一种变相纵容。违规现象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违规成本小于其收益。如果违规及被制裁的风险小于甚至大大小于其收益,违规现象就很难得到遏制。现实中,高考加分事件之所以“此起彼伏”,违规成本过低应是主因。就重庆高考加分事件而言,如果不公布名单,相关责任人便不会遭受强大的舆论压力,就很容易会好了伤疤忘了疼,而其他人也会从中得到“启示”,认为造假骗分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势必将成为维护教育公平的最大隐忧。

  当然,将虚假少数民族考生的名单公之于众,他们必然会受到公众的“拷问”,未免显得有点过于“严酷”,但这却是他们以身试法所应付出的代价。公布造假者名单,从长远看将是明智之举,会有利于遏制高考加分造假现象,而刻意“保护”恰是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必定会损害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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