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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化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到每年万元
水母网  2012-06-06 09:03:24 法制网

    文化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表示,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
元。

    马文辉说,促进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至2011年,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已经结束,即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从2008年起,在中央转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命名工作,全国共命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5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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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498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公布 呈现年轻化趋势

  2012年12月20日,文化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498名,加上前三批已公布的1488人,共计1986人。

    记者发现,在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出现了10余位“70后”,成为传承人队伍中较为年轻的成员。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介绍,此次评选的代表性传承人与之前相比有明显年轻化的趋势。前三批评选的传承人大多是老一辈大师,他们技艺超群、德高望重,但年龄偏大。而此次各省推荐的传承人很多为五六十岁,年富力强,为该行业的“当家人”。“这说明我国的非遗传承已经进入了实体阶段,非遗保护工作从单纯的申报、审批转为了踏踏实实地传承。”乌丙安说。

    此外,乌丙安还表示,老一辈传承人的相继离世也给非遗保护传承敲响了警钟,就在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示过程中,就有申报该批次的传承人去世。因此,他建议在严格把控评选标准的基础上,要加快传承人评选的步伐,把更多优秀的非遗传承人纳入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来源:中国文化报  记者:屈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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