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到每年万元
水母网 2012-06-06 09:03:24 法制网
文化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表示,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
元。
马文辉说,促进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至2011年,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已经结束,即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从2008年起,在中央转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命名工作,全国共命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56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