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平]非遗保护:注重人文底蕴保持传统特质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非遗保护工作俨然成为一项与时间赛跑、与市场接轨的长期工程。笔者认为,非遗保护工作必须应时创新、适应时代发展,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持、还原、发扬非遗的传统特质,另一方面让非遗更好地契合当代人们的审美情趣,从而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在其中,有几个问题需引起人们注意。
提倡非遗保护方式的多样性
文化部部长蔡武曾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的多样性。在保护工作中,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规律、特性和生存状况,我们逐渐探索出了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单个项目,我们在保护工作的前期,以建立项目名录、保护项目为主要工作抓手;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决定了我们把传承人的保护放在关键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决定了我们要把抢救性保护放在第一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大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决定了我们要尽可能运用生产性保护等积极保护的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生存的自然、文化生态紧密相联,决定了我们应形成立体、系统、整体的保护环境。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单项的项目保护提升到与其依存的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是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规律的科学保护方式,是当前大规模新农村改造和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调动当地政府和人民大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对非遗的保护,要根据非遗项目的特点和性质而采取不同的、适合于该项目的保护方式。我们在保护工作中综合运用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科学地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不是死的,而是活的文化,活的传统,我们怎样传承下去,关键问题就是我们在多元化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抓住活的东西,活的传统。不同的类型,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内容要有不同的解决方法。比如对一些即将消失的非遗项目,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更是刻不容缓,要尽可能多保留其文化基因。
值得强调的是,在提倡非遗保护方式多样的同时,须始终明确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明确保护是第一位的。眼下某些地方申报非遗却往往和商业开发联系在一起。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非遗保护提供资金基础和运营平台,还能促成非遗瑰宝转化为时下的文化产品,从而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但市场开发是一种有区分、有限度的开发,开发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人文底蕴、传统特质的挖掘和保护,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屈从市场需求,单纯地追求经济价值、规模效应。
提高社会公众的文化自觉性
从近些年非遗的普查、保护情况来看,非遗的保护不仅仅是某个单位或某个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而是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相关部门承办,多方努力才能更好进行。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非遗普查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社会公众的文化自觉性;各种社会团体则要扛起保护的大旗,通过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开展民间艺术交流等活动,唤起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和参与热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活跃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传统文化的传递者。
所有的项目,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是围绕着传承人的保护,最终都要落实到对传承人的保护上。我们要充分意识到,非遗项目是因传承人的存在而存在,没有了传承人,也就意味着传承链条中断了。传承人的保护,除了给予现在的代表性传承人资助和提供必要的传承条件外,还包括传承人的继承者的培养。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曾指出:“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或团体,要予以尊重、善待,给予稳定的经济资助,鼓励他们发展民间艺术,培养、造就传统艺术的特色人才。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