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用好“微博客”这种信息传播新方式
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17日 19:08 来源:新华网
新华时评:用好“微博客”这种信息传播新方式
(记者王子辰、潘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召开积极运用微博客服务社会经验交流会,充分肯定微博客在信息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要团结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微博客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微博客作为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一种新应用,在我国发展迅猛。目前我国境内50余家微博客网站每天更新帖文达2亿多条。数以亿计、最长不过140字的声音“碎片”彼此碰撞,虽然难免个体间的冲突,但这包含嬉笑怒骂甚至针锋相对的集体“和声”,在“打拐”、故宫“十重门”等一系列公议热点中,都在抽丝剥茧、厘清真相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互联网的特殊形式,使微博客这个平台显得常常众声喧哗,甚至泥沙俱下。目前微博客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甚至发布虚假信息等等。这些现象应当受到谴责和追究。但大浪淘沙,不应因问题的存在而否定微博客的积极意义。被大量“转发”和“评论”的,多是思想火花迸发出来的睿智之见,纵然形式多样甚至激烈尖刻,一条条微博客仍然值得以宽广的胸怀和最大的善意来接纳和思考。
当然,推动微博客健康发展,责任首先在于广大博主。文如其人。一段微博客,代表的不仅是写作者的文字表达水平,而且代表着其道德水准、文明程度。每天2亿多条帖文,反映的是全国网民的素质。微博客环境良好,才能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有利于信息广泛传播。每个微博客发布者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力求文明表达,珍惜自己的“麦克风”。
运营商在探索微博客平台的盈利模式过程中,必须尽到遵循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明显不实或已被公认证伪信息的义务,也要严格遵守与用户的协议约定,充分尊重其知情权和参与权,避免将企业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
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和创新对微博客等新兴信息传播方式的运用和管理。实践证明,利用微博客传播快、影响大、社会动员能力强等特性,网络文化传播和文明建设可以有更高的效率、更好的传播效果、更大的社会影响。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职责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职人员,应当以更加开放自信的态度对待微博客、用好微博客,通过微博客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妥善回应社会热点,努力引导好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