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60年:藏文化之变
2011年05月30日 07: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拉萨5月29日电 (郑巧)在拉萨,大型西藏原生态歌舞《幸福在路上》每天都在藏戏艺术中心上演。负责其运营的西藏珠穆朗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俊业说,“这台节目融合了热巴舞、牛皮船舞、辩经等西藏各地区的民俗习惯,把它展现给更多的人看,是我们传承西藏文化的一种尝试和努力”。
这台自2007年开始打造的原生态歌舞,已有较高知名度,去年更入选“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2008年我们还代表西藏去北京参加奥运会献礼展演,在天桥剧场上演了4场。”张俊业说。
一曲舞台剧只是西藏文化变迁繁荣的缩影之一。文化界的普遍认识是,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藏文化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传统走向兼容并蓄,古老的文化正焕发勃勃生机。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庄劲松日前表示,和平解放后,西藏相继成立了歌舞团、藏剧团、话剧团等各类专业艺术团体,在继承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赋予民族艺术新的形式和内容,创作了话剧《文成公主》等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
据悉,过去5年,中国政府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人民币,专项保护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其中九成以上的经费来源于中央投入,且投入经费在逐年递增,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西藏的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藏戏等61个文化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53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藏戏和“格萨尔”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60年来,中央政府累计投资10亿多元,用于布达拉宫、大昭寺等文物维修。
文化不仅要保护,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官方资料显示,西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兴旺,政府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县乡村文化馆(站)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进报纸、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等进农牧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2010年西藏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0.28%和91.4%,80%的农牧民能够收听收看到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每个行政村平均每月能看到1.6场电影。
此外,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也受到重视,西藏建立了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藏语文教学教材体系,藏语在中小学校得到广泛使用和普及。截至目前,西藏拥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开设有24小时的藏语卫视频道和藏语广播。1997年,藏文编码形成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藏文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
做好保护文化工作的同时,也有很多人在尝试让西藏文化走出去。“我们希望在西藏的旅游淡季时,《幸福在路上》能去北京、成都等地演出,向人们展示西藏传统文化的神秘魅力,展示西藏人幸福和谐的生活。”张俊业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