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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殡葬绿皮书》发布:关注行业垄断、服务暴利等

2011年《殡葬绿皮书》发布:关注行业垄断、服务暴利等

 光明网 2011-04-02 11:16:02 来源:中国网


  民政部今日举行“2011年《殡葬绿皮书》发布会”,发布了《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1)》,对2010年中国殡葬业的发展形势,特别是殡葬业发展中的重点及热点问题进行了跟踪调研和深入分析,提出了2011年中国殡葬业发展的预测和相关对策。

     

    2011年《殡葬绿皮书》。中国网 杨楠 摄

  2011殡葬绿皮书关注行业垄断、服务暴利等热点

  2011年殡葬绿皮书有两个主要特点:

  一是针对性。就是在选题上针对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行业垄断、服务暴利、市场监管、殡葬职工收入、惠民政策、绿色殡葬等问题,力求通过我们的研究使人们了解殡葬行业的真实情况。

  二是科学性。为了编写好2011年殡葬绿皮书,一零一研究所组建了“2011年中国殡葬业发展与对策研究”和“殡葬管理立法研究”课题组,深入到北京、江苏、安徽、云南、江西、深圳等地近30个殡仪馆、公墓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殡葬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我们的基本判断和相关对策。尽管我们的研究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2011年殡葬绿皮书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是毋庸置疑。

  十二五期间殡葬业关键词:惠民 公益 绿色 科技

  绿皮书指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是2010年我国殡葬事业发展的主线。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殡葬行业在殡葬惠民、绿色殡葬、公益殡葬、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新的发展与突破,呈现出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新气象。主要表现在:

  殡葬惠民政策得到广泛落实,各地惠民政策的覆盖面不断拓展;各地积极开展殡葬优质服务月,殡葬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低碳环保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绿色殡葬继续推进;殡葬改革示范活动初见成效,殡葬行业的行风和形象有了较大改观;成功举办了国际殡葬协会第十一届会员大会和第四届国际殡葬博览会,殡葬业的国际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特别是去年底成功召开了全国殡葬改革推进会,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建设“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科技殡葬、阳光殡葬和人文殡葬”的目标任务。

  中国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不力 县级殡仪馆经营堪忧

  绿皮书指出,2010年殡葬事业的发展也存在诸多挑战。比如,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滞后的局面依然未能得到改观,殡仪服务质量依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不力,县级殡仪馆经营状况堪忧,殡葬场所工作环境艰苦,殡仪职工心理压力过大等等,对殡葬事业的科学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殡葬绿皮书强调要研究完善殡葬改革的奖惩机制

  绿皮书指出,在中国,由于行业法规的滞后,在客观上造成了殡葬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在这种情形下,政府部门更应积极探讨并完善相关的奖惩机制。比如,对于殡仪服务水平高、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殡葬机构,民政部门应给予不同形式的表扬和鼓励。相反,对于殡仪服务水平低下、收费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的殡葬服务机构,应给予不同形式的批评或警告。

  2010年民政系统组织的“殡葬改革示范”活动,即是在这样的思路下展开的。事实证明,示范活动的效果还是显著的。2011年,政府主管部门应继续将此一活动推向深入,与此同时,亦应探索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或政策鼓励措施,使“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在后续的经营中能够得到实惠,最大限度调动殡葬服务机构参加“殡葬改革示范活动”的积极性。

  今年要推动相关殡葬法律法规出台

  绿皮书指出,中国殡葬行业的立法工作相对比较滞后,对于殡葬事务的管理以及殡葬业的发展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的工作节奏,固然反映了修订者的严谨与审慎。但在现实之中,相关殡葬事务的处理与解决,急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参照依据。因此,政府的有关部门还是应积极启动《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对于制约殡葬改革中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应联合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多途径、多渠道的调查研究,详细论证,仔细推敲,以期尽早解决,并达成共识,进而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并为《殡葬法》的制定提供必要的基础和准备。

  适度提高殡仪职工特别是非在编人员待遇

  绿皮书指出,与其它行业相比,由于殡葬工作的特殊性,殡仪职工的心理压力相对要强很多,并且往往容易为社会所忽视。从现有情形来看,一旦有了心理压力,多数殡仪职工并不会主动言说,加之工作强度大,各殡葬服务机构普遍缺乏有效的干预机制,往往需要靠殡仪职工自行调节。这样的状况,对于殡仪职工的身心健康来说是非常有害的。

  关注殡仪职工的身心健康,需要积极建立心理干预机制。这包括适度提高殡仪职工,特别是非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之余多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及时排解职工的内心压力。此外,应加强职工心态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聘请心理医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此外,有关部门应积极向社会呼吁,营造尊重殡仪职工、礼待殡仪职工的社会环境,为殡仪职工工作生活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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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殡葬业乱象频生 网友称“死不起”源于垄断

 光明网 2011-04-01 14:02: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清明节将至,殡葬业再次成为网友的焦点。不久前,广州花都殡仪馆原馆长黄燕玲在狱中揭露了殡葬业的潜规则,引发网友的讨论。

  黄燕玲曾经广州市花都区殡仪馆馆长。2004年8月到2008年6月期间,她利用职务便利,在购进棺木、火化用品的过程中,以货款的10%作为回扣,先后多次收受供货商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0.918万元。花都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燕玲有期徒刑10年。在去年广州市检察院公布的年度反贪十大经典案例中,黄燕玲受贿案高举榜首。

  最近,黄燕玲在狱中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的采访,据黄燕玲披露,吃回扣的现象在殡葬业中普遍存在,殡仪馆管理者在购进棺木、火化用品过程中,收取回扣或接受供货商贿赂。黄燕玲还透露,虽然物价局规定殡葬业的利润率是50%到100%,并对火化费、车费、骨灰盒寄存费价格作了规定,但骨灰盒、花圈等殡葬用品并无价格限制,因此这部分利润很高,至少可达150%。尽管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规范殡葬行业,但实际的管理中并不严格,几乎殡葬业的每个工种都收红包。

  《南方日报》对黄燕玲的采访发表之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有网友说,黄燕玲反映的无非是两个怪象:行业监管的乏力和混乱,以及无法斩断的殡葬暴利。而这两大怪象,其实公众都不心知肚明,也都曾久经舆论的口诛笔伐。但饱受一轮又一轮的舆论风暴后,监管依然乏力和混乱,暴利依然纹丝不动,缘于公众清楚地看到了环环相扣的暴利链条,却始终缺乏斩断链条的利斧,只能在别无选择的窘境中忍受盘剥。

  还有网友查阅资料发现,2003年殡葬业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榜单中,2004年和2005年,殡葬业又继续占据着“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位置。殡葬行业的乱象其实早已深入骨髓,要让老百姓“死得起”,只抓几个殡仪馆长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场行业整治风暴势在必行。网友陈方则认为,“死不起”的殡葬乱象归根结底还是垄断问题。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开放殡葬服务市场,让市场的归市场,公益的归公益才是真正破解殡葬垄断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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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争议太大修订基本搁浅

李立 

光明网 2011-04-02 09:25:46 来源:法制日报

  是否应该继续强制火化民间声音与政府看法截然相反 目前立法计划已退为三档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又成为近来社会关注热点。记者今天(1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自2010年从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后,今年又再退为三档。这意味着所涉殡葬问题因争议太大已明显放缓修订进程。

  据了解,2011年国务院立法计划共涉及159个项目,分为三档:一档项目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有34件;二档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有62件;三档项目为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有63件。国务院将在力争完成一档项目、抓紧做好二档项目的前提下,兼顾三档项目。

  2006年至2009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一直被列入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原因在于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随着社会发展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擅自兴建公墓、非法占地破坏生态以及非法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等。这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还相继引发群体性事件,有些丧事活动甚至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等。

  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短短20天,国务院法制办就收到社会各界来信来函超过1000件、建议1万余条。许多人认为这一修改草案只是“隔靴搔痒”。草案因保留了原条例“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的规定,受到广泛质疑,并争议至今。

  据介绍,我国火化率长期徘徊在48%左右。就是否应该继续强制火化,来自民间声音与政府部门的看法截然相反。民间呼吁要拥有选择权,政府部门则强调要“逆水行舟”坚持火化。(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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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法规修订陷入争议漩涡

 光明网 2011-04-01 09:45: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入土为安”观念深 “生态安葬”何处去

  又到一年清明时。

  近日,有媒体探访了北京市首个公益性墓地长青园。骨灰墙上,2000多个格位整齐排列。选择上墙安放骨灰,最多只需2000元。但从2001年骨灰墙建成至今,有骨灰安放的格位只占现有格位的五分之一。

  “上墙的几乎全是低保家庭或是孤寡老人,一般人不大愿意将亲人的骨灰往骨灰墙上放。”长青园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取代了传统墓碑的长青园骨灰墙是北京市从2001年推行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草坪藏、植树葬、骨灰撒海等“生态安葬”的产物。不光是长青园,在北京其他公墓,生态安葬方式推行得也不理想。在万安公墓,有一段时间骨灰墙上只有1个格位安放有骨灰,现在安放的也不多。

  一方面是政府多年来倡导的“文明、节俭、绿色殡葬”,下大力气整顿殡葬服务市场,遏制“殡葬暴利”,多个地区都推行了殡葬惠民措施;另一方面却是这些惠民措施不被社会公众普遍接受,各地频频出现“天价墓地”、“墓地比商品房都贵”,“死不起、葬不起”的呼声年年都有。

  事实上,这些现象都是我国殡葬法律规范、管理体制、服务机构等方面诸多与现实不适应的表现。

  2009年12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负担基本费用。

  今年3月,民政部对北京等85个地区在惠民殡葬政策方面的先行做法予以通报。这85个地区中,有的采取对辖区所有居民或农村居民减免基本殡葬费用,有的对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

  遗体运输、存放、火化、提供骨灰格位这些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财政负责,就不用再花上一大笔钱购买墓穴。但是,生态安葬的理念与国人百年后希望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存在矛盾。

  然而,基本殡葬服务之外,公众如果想自由选择其他殡葬服务,往往会遭遇种种怪现象。成本只有数百元的骨灰盒,竟然卖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近日,还有媒体报道,殡葬服务行业的“战场”已经前移到医院。安徽合肥一些医院,病人还没死,就有数家殡仪服务公司的业务员在急救室门外蹲守“等业务”。2010年3月,民政部发布的我国首部殡葬绿皮书中指出,殡葬用品销售市场监管不健全是我国殡葬行业存在的问题之一。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处长杨文涛曾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我国殡葬服务价格的制定有3种方式,每一具遗体必须经过的运输、存放、火化这3项基本服务由政府定价;一些延展性服务如遗体整容、告别厅使用等依据政府指导价;寿衣、骨灰盒、花圈等丧葬用品则采取市场调节价。杨文涛认为,公众质疑的“殡葬暴利”一般都发生在延展性服务上。目前,除了火化环节,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已经基本放开。

  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殡葬用品和殡仪服务的前置审批,只要有人、有场地、有注册资金,就可以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丧葬殡仪服务公司。对于这类特殊的服务行业,收费标准怎样制定、服务质量怎样保证,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

  记者注意到,根据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殡仪馆是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同时规定,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为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违规,“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这条处罚措施,同样适用于“出售墓穴用地超过规定墓穴占地面积的情况和未经许可变更公墓建设许可事项”。

  但是,时隔近四年,这一规范我国殡葬服务市场的基本法律仍未出台。在今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中,已经退居二档。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表示,自2006年以来,《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一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和2009年还列为一档,但是,由于有关方面对政府在殡葬管理中管到哪、管什么,经营性公墓如何管理等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修订条例的进展遇到了困难。

  其中争议较大的,是如何加强殡葬行业的收费管理、墓穴是否作为人的基本服务需求由政府提供保证,以及经营性公墓的发展走向。一种观点认为,正如活人都要需要有住房一样,人死后也必须做到“死有所葬”,很多人都有“入土为安”的思想,因此,政府应当把公墓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另一种观点认为,殡葬改革的目标是火葬,火化后的骨灰不再占地埋葬,以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因此,经营性公墓作为一个历史性产物,应当控制其规模,不应鼓励其发展。

  法规的难产表明,理顺我国殡葬管理体制绝非一日之功。殡葬行业本应是公益行业,让公益的早日回归公益,是政府应有的担当。殡葬服务领域哪些归政府,哪些归市场,归市场的如何规范监督,亟待法律规制。只有这样,才能让逝者更有尊严,生者更安心。(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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