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楼之争看文化资源利用
王建新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23日 08:51 来源:南方日报
福建土楼之争所代表的文化资源和利益的争夺,其本质是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权利争夺,也是政治短见、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之思想观念乃至急功近利之工作作风的必然结果。
《人民日报》日前有评论称,福建土楼世界遗产所在地漳州市南靖、华安、龙岩市永定等两市三县地区,原本山水相连,邻里和睦;但2008年7月申遗成功后,因鼓楼文化资源及游客的利益争夺,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任意设置路标,误导游客以增加收益;断路堵桥,使用非正常手段引导客流;攀比涨价,收费标准不统一;独占性宣传,无视景区整体形象,等等。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以上各种问题接连出现,既损害了广大游客的权益,也使相关地区土楼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蒙上了阴影。
这件事提醒我们关注一种全国范围存在的现象,即各地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出现的资源及利益争夺问题。目前中国诸多的旅游名胜,从其所处行政区划的范围来看,有处于单一行政区和跨行政区等两大类型。前者有代表中原汉文明悠久历史的山西平遥古城文化旅游区,也有展示边陲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原文化互动融合的云南丽江古城文化旅游区,还有江南水城苏州周庄、沙漠绿洲吐鲁番的高昌、交河等古城;福建土楼文化旅游区则属于跨行政区划存在的文化旅游区中的成功一例。相对于第一类文化旅游区而言,后一类面临更多复杂的问题。比如,挖掘和开发过程中人力物力的调配和组织,申遗后的维持保护和负担,利用过程中的资源和利益分配等,都是非常棘手的问题。福建土楼之争只是东南沿海地区一个突出事例,相似问题全国各地还有很多,如四川、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浙江、广西等多省区之间的梁祝之争,河北的长坂坡之争,河南与湖北的卧龙故里之争以及新近凑上来的“曹操墓”之争,等等。就广东省内而言,除了粤东客家地区也有众多能与福建土楼媲美的传统建筑围屋之外,还有广东音乐之争、飘色之争、醒狮之争等诸多尚待挖掘利用而又跨区域存在、难以整合的历史文化资源。其相关问题复杂多样,若处理不好,既不利于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也会两败俱伤,影响到相关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悠久的历史和丰富多样的传统文化是国家的巨大财富。在全球化和现代化发展的今天, 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从各地各民族历史文化继承和发展角度看,其载体是不同地方和民族的人民群众;但从其挖掘、保护和利用的角度看,具体行为的主体又主要是各地政府和相关管理及研究部门。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福建土楼之争所代表的文化资源和利益的博弈,并不是民间文化传承的正统地位及其合法化的竞争,而主要是各地行政辖区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政治权力之争。其原因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备,监管不力而造成诸多漏洞;各地行政长官过分追求政绩,缺乏深入挖掘、全面保护和长期利用的战略发展眼光,对部下的做法听之任之;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本位主义观念严重,放任甚至鼓励群众采取损人利己的非正常手段与对手竞争,以创造工作绩效。诸如此类的行政作为或不作为,最终导致各类全国范围存在的文化资源和利益的不良竞争,在促成各类虚假文化繁荣、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同时,也对自身造成伤害,影响文化品牌的社会信誉和传播范围。
笔者认为,福建土楼之争所代表的文化资源和利益的争夺,其本质是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权利争夺,也是政治短见、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之思想观念乃至急功近利之工作作风的必然结果。国家的法制建设、政府的廉政改革、主管部门的依法管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王建新(系中山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