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荡灯的发展及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
逛荡灯”发源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谷里镇南谷里村,隋唐时期形成后,流传于新泰及周边县市。
“逛荡灯”为一巨大人偶,头戴乌纱,手捧朝笏,为典型朝廷命官形象,其制作就地取材,以民间最普通的器具——圈椅、圆杌、陶罐、升为制作材料,并充分发挥想象,按其形状,组合成人体,其关键部位头部为一普通陶罐,罐子外形酷似巨人头颅,镂空五官便形神俱备,罐内点燃蜡烛,夜晚表演更是活灵活现。
“逛荡灯”的发展与当地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息息相关。新泰市谷里镇南谷里村一带土质独特,特别适合土陶烧制。隋唐时期,这里和邻近的窑沟村、碗窑头村烧窑业(已被列为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已经十分发达。尤其是南谷里村,还吸引了南方制陶艺人前来烧窑,传授新技术,他们很快立稳脚跟,大家和睦相处,谷里陶器名躁一方。
在当地,70多岁的老人都或多或少知道这样一个传说:隋唐时期,南谷里村迁来一户人家,他们一路从南方而来,发现当地土质别具特色,便在此建窑制陶。后来制陶老人谢世了,儿孙们为祈求他灵魂安宁,特地烧制了一个大水罐和八个小水罐,并把它们制成大大小小的罐子灯人偶。每盏灯都由一人顶起,在送葬的仪仗队中打头阵,以驱恶鬼、避瘟疫,为老人亡故的灵魂开道。从此,这种舞蹈在周边村镇传播开来,并在千余年的时间里不断传承演变。
盛世尽欢,歌舞升平。每逢春节,南谷里一带民众按惯例要组织各类文娱活动,龙灯、旱船、高跷等丰富多彩。南方制陶艺人为谷里民间文化所折服,同时也跃跃欲试,他们便就地取材,将自己烧制的陶罐制作成人偶头颅,里面点上蜡烛,又用家中常用器具组合成巨人形象,加入表演行列。因其高大无比,所以深受欢迎,便邀其作故事队先导,起开路打场作用。以后几经演变,“逛荡灯”定位为朝廷命官形象,且表现官拜民的主题,表达人们欢庆丰年、祈福求祥、官民同乐的美好愿望。
“逛荡灯”的制作过程包容了木艺、雕塑、脸谱、灯光、服装等多门艺术手法,表演粗犷,以形体动作为主,兼容杂技和戏剧技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近年来,省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都曾经来新泰考察“逛荡灯”这一民俗文化,对其开发保护产生浓厚兴趣。作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民间舞蹈艺术的独门绝技,“逛荡灯”的发扬光大,将会丰富山东民间艺术的宝库,为绚丽多彩的齐鲁民间文化增添一枝奇葩。
逛荡灯的形成、发展与当地的历史文化、人文习俗息息相关。逛荡灯作为一种祭祀类的傩舞,其舞蹈的渊源可追溯到原始图腾崇拜。从大汶口文化与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牛胛骨和鹿胛骨卜骨证实,早在五六千年前,就已经有了以舞娱神的“巫”。普遍的对“神、鬼”信奉和崇拜,为民间傩舞的发展拓宽了发展空间。而逛荡灯中的大人形象就是古代的方相氏。在远古的传说里,方相氏是驱鬼逐疫之神。在过去送葬出殡时,糊扎一位高大的方相氏之像,在队伍中,各有六名头戴罐子灯的小鬼分列两旁。前面有大旗队,后面有锣鼓队,在行进中为亡灵开路,以驱鬼辟邪。逛荡灯一直被人们视为光明和吉祥的象征,成为当时人们祈福求安的吉祥物。
到了隋唐时期,逛荡灯中的“大人”演变成为手捧笏板、戴双翅冠帽、登快靴、着官服的朝廷官员的形象,取意“天官赐福”,被赋予了三大功能:一是祝死去的人灵魂安详;二是驱鬼避邪,祈求全家平安;其三寓意官民同乐。逛荡灯由过去的祭祀、送葬活动衍变为春节等活动中的节目。
“逛荡灯”制作材料古拙简朴,多以木器家具和升、斗、高粱秸等材料制作,结构较为复杂,其制作过程包容了木艺、雕塑、脸谱、灯光、服装等多门艺术手法。“逛荡灯”表演粗犷,以形体动作为主,兼容杂技和戏剧技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研究价值和传统文化价值。[1] “逛荡灯”为民间舞蹈,源于新泰谷里,始于隋唐,为民间稀有独创:用镂空陶罐做达官巨人头,由圈椅、圆杌、秫秸、升、黑白布等组合成巨躯,再由彪形大汉扛着沿街向百姓跪拜,展现“以民为本”、“官民同乐”的和谐盛世景象。其独人舞的造型高大,场面宏伟,气氛热烈,参与性强,借高难度的艺术表演来提示“天罐(与官同音)赐福”的吉祥内涵,为齐鲁传统娱乐节目的一枝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