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孝进认为,“申遗”可以为其正名,还格律诗词创作以应有的地位和尊重,更能将格律诗词创作(包括其音韵格律体系的运用)作为一个整体系统保护起来,以免遭受各种人为的破坏,使其生命得到真正的延续。徐晋如说,格律诗词申遗成功,可以使其原汁原味地传承下去。
这样真正会做到延续吗?我觉得还得思考……为什么我们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出现濒临消失的结果,很重要一点是没有后继的人去继续前人的工作。把非遗项目保护起来,也只是留一个静态的资料性的东西给后人,比如陈列在博物馆里的展品。作为文化遗产,有一点不可忽略的是,它是通过人类的历史实践活动而创造的具有 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脱离了人本身的介入,也就没有了真正的生命。我们当下需要考虑的,不是如何让更多的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成为非遗项目,也不是如何宣扬、展示以及谋取经济利益,不要把着眼点放在它会为我们带来什么切实的利益。保护是关键,传承也是,但要采取怎样的方式,怎样的理念,让更多的人参与,而不仅是专门从事非遗保护的人。只是这样的问题考虑多了,也会很矛盾,一旦参与的人多了,对保护的项目没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它的价值以及文化内涵,将会适得其反。最后保护不成反而成了破坏,那就是最让人心痛的了。
最后点的思考,是否遵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规律呢?成功申报进入非遗名录的项目,对其潜在的一个理解, 就好像对它目前存在状态的一个最后归置,肯定了你的价值和意义,在没有考虑清楚如何对待的问题上,就暂时以各种静态的资料封存起来,就比如一件一件第理清家底,然后放到仓库,查起来方便,但不一定再去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