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市场与国家:基于集市功能变迁的考察
作者:吴晓燕 来源:《理论与改革》2011(02) 发布时间:2011年6月9日
【摘要】集市在中国农村有着悠久的历史,作为小农家庭相互联系的场所和方式,生长于自然经济的内在结构中。在“皇权止于县”的传统国家时代,国家权力远离乡村社会和市场;随着现代国家建设的推进,国家为控制资源而统合农村,进而掌控了集市的命运,集市进入了国家权力的视野,其功能的转变投射着国家与农民利益关系的博弈和调整。由于现代国家建设既是国家权力的扩张,也是公民权利的释放,对农村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同样意味着集市功能的改变和集市社会权力结构的转型。
【关键词】皇权不下县;政权下乡;农村集市;国家与农民
中国是一个农民国家,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中国的农村和农民。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是近百年来中国政治的主题,也是研究中国政治学无法绕开的问题,它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借由何种手段或体制治理乡村社会的问题,事关国家与农民是直接发生关联还是借助一些媒介比如“官督绅办”、“政社合一”或“乡政村治”体制来治理乡村社会。在广袤的中国农村,集市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最初源于人们之间相互交换自己剩余产品的需要,是自然而然形成的,随着集市辐射作用的展开,集市逐渐成为一定地域内的经济交换、社会交往、政治活动和信息交流的中心,它犹如一根纽带将居住在不同地点的人联结起来,形成一个集市社会。[1]建国后,自然生成的集市与国家发生了很大的关联,国家为控制农村社会的资源,曾完全掌控农村集市,使其成为国家汲取体制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农村集市得以恢复其交换中心的功能,并日益活跃,但它已经无法完全回到昔日的自然状态,国家的影响将始终存在。集市的命运转变和功能变迁在一定程度上映射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揭示了国家对乡村社会治理逻辑的转变,千百年来自然存在的农村集市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我们考察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一个重要媒介。而这种研究理路,早在上世纪4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就采用过,他通过对四川农村集市的研究提出了“基层市场社区模式”,就是试图通过集市这个承上启下的枢纽来考察农民与社会的互动和村落与国家的衔接。[2](p131)
一、“皇权不下县”与乡村场市自治
传统中国是一个在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大一统的、高度专制的集权国家,一端是汪洋大海般分散的小农,一端是高度专制的皇权。国家治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皇权不下县”,即国家的正式政权机构只设在县一级,县以下实行的是官僚体制下的乡村自治。这是因为一方面传统中国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生产方式的,农户与外部的交往和对外部的依存度很低。即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农民依靠家庭和放大了的家庭-家族,以及由家族构成的村社,便可以基本满足他们的全部需要。因此,他们不需要政府干预其生活,而主要是通过地方性制度维护其秩序。
另一方面,在传统中国,国家的职能十分简单,主要是政治统治,收税和兵役成为最基本的国家职能。且小农生产的剩余十分有限,无法供养一个庞大的皇帝-官僚体系。[3]即民众只通过税赋和兵役与国家发生关联,除了纳粮和服兵役之外,便和政府没有别的关系。帝国的力量外在于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这种状态下,分散的小农通过集市发生了联结。虽然在马克思看来,小农家庭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即是说乡村社会的个体农民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但自然经济并不排斥商品交换。作为基本生存单位的家庭,在自我生产,自我满足的常态中,仍需要乡村社会的定期集市进行余缺调剂,以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自然生成的乡间集场在乡土社会发挥着重要功能。
首先是余缺调剂、有无互补。分散的小农家庭并不根据市场的需要来安排生产,但他们的生存依然离不开市场,不仅要通过市场来换取自己不能生产的铁器、食盐等劳动工具和生活必需品,还希望在集市上出售家庭成员在闲暇时间编织的手工制品来贴补家用。正如农民学大师黄宗智指出的,正是家户经济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造成了中国农村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和农业的过密化增长。因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农村集市成为传统自然经济的内在要素。
其次是信息汇聚和社会交往。随着货物的集散,固定货摊、茶肆、酒店、旅社等附属设施相继出现在集市,满足人们在交易之余休息、社交和娱乐的需要。地方精英、士绅汇聚于集市,不时传送着“国家的声音”和传播着“地方的轶事”,场市成为了乡民获取信息的场所和社会交往的中心。
再次是文化传承和精神慰藉。正如施坚雅指出的,集市的中心地作用使其本身就构成市场社区中社会结构的一个焦点。基层市场社区与农民的娱乐活动息息相关,是专业的说书人、戏班子、卖唱盲人、卖艺的、练杂技的以及魔术师等人物的舞台,集日提供的娱乐机会减轻了农民生活的无聊。[4](P49-50)集市上偶尔出现的节庆仪式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集市的开闭甚至决定了他们生产和生活的节奏,成为乡民文化娱乐和精神慰籍之所。
农村集市因物品的集散而成为一定地域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地方势力、民间权威、传统习俗在场市行使规则制定和秩序建构作用。但集市基本上是自然形成的,即使有人为设立的场市,也主要与乡村社会的家族或宗族势力有关,很少有国家的印迹,这与传统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是一脉相承的———政治统治功能集中于城市,中央权力的触角停止在县里,分散、孤立、落后的乡村社会寓于家族的自组织中。乡村集市成为乡土社会的一部分,与国家无涉。[5](P83)
随着近代中国开启现代化的进程,致力于建设独立的民族国家的努力,城乡分割、官民分离、地方自治的裂变性社会开始走向政治统一。在现代化进程中为了把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塑造成一个思想和利益的民族“共同体”,国家开始关注乡村。但在20世纪早期,传统中国开始向现代国家转型,国家试图利用现代政权力量重新整合乡村社会,结果带来的却是“政权的内卷化”,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建构始于1949年后。1949年建国后,国家权力触角极为广泛地向乡村社会延伸,作为乡村社会经济、社会、文化中心的集市自然成为国家权力控制的重要对象,代表国家权力的各类机构进驻集市,从此乡村集市再也没离开过国家凝视的目光。
二、“政权下乡”与农村集市的兴衰
现代化是相对传统社会而言的。如果以现代化为坐标,国家可分为传统国家和现代国家,现代国家有两个特征:一是国家主权要求一体化统治,二是国家主权在民,凡是国家成员均是平等的公民。国家的一体化要求实行统一的行政和司法管理,国家权力一直延伸到边界范围以内的每个角落,这就需要改变传统城乡分隔的体制,实行城乡一体化治理,将行政、司法、教育延伸到乡村。因此才有了县乡政权建设,有了所谓的“政权下乡”和“政党下乡”等。随着现代化进程,阻隔政权下乡的技术条件得到了改变,交通和信息的发达将穷乡僻壤与外部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天高”而“皇帝”不远。[6]
1949年后的中国致力于建设现代国家时,面对的仍然是一个农业为主、农村人口为主的农民国家。而在一个开放的世界体系里,在农业和农民为主的基础上是无法建构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的。所以,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实行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的战略。为了推动以赶超欧美为目标的工业化,国家需要从农村汲取资源,并根据这一国家目标进行制度安排。[7](P4)在这一制度安排中,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成为了政权下乡和从农村社会汲取资源的载体。
为确保资源的单向流动,这一时期国家对农村市场进行了严密控束和监管,一方面对粮、油、棉等重要物资和绝大多数工业品、日常生活用品实行“双统”,把农村社会的卖和买都掌握在国家的手中,统购统销与合作化成为了改造农村社会的“两翼”;另一方面,严密控制可能滋生“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农村商业,对历史上延续下来的农村集市实施禁锢,时而关闭,时而放开。而开、闭的时机取决于国家资源汲纳需要与农民生存需要之间的权衡:当严密的市场控制让广大农村社员的生存十分困难,可能危及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时,国家才被迫让步,适当放开管制;而一旦集市稍显活跃,可能影响国家的资源汲纳时,国家又一下将其掐死。
此时的农村集市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基层市场的兴衰成为国家意志的产物,服从于国家从农村社会汲取资源和统合乡村社会的需要,场市运行遵循着政治的逻辑。集市的功能也发生了转变,不再是农村社会经济交换、信息汇聚和社会交往的中心,而是成为了基层社区的行政中心,成为国家政治动员的场域。
为有效地汲取资源,一方面,粮站、供销社和食品站都设在集镇上,成为国家在场的鲜明见证;另一方面,国家基层政权纷纷落户场镇,并陆续在场镇建立了一系列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卫生院、农机站、农技站、文化站、畜牧兽医站、法庭等,场镇便成为国家控制乡村社会的出发点和枢纽。与此同时,场市的街坝不再是民众的公共娱乐和社会交往空间,成为政治集会的场所。为了向广大乡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广大民众进行政治教育,不间断地举行群众政治集会和以教化为目的大众文化娱乐,场市的街坝成为布景,上演着一出出政府导演的“街头政治”。街头活动的内容、时间、形式,无不服从于国家目标,国家控制了街头政治的话语权,农民成为街头政治的盲从者,而国家脉搏的每一次跳动都会给其命运带来深深的颤动。
这时的农村集市虽没被彻底取缔,但功能的演化使其由商业和社会活动空间变成了以政治集会和政治动员为主要目的的场所,集市服从的是政治权力的逻辑。农民的需求被抑制,经济交换权利遭到剥脱,赶场(集)一度被严格限制或由政府规定时间,自发的社会交往在时间和空间上被挤压,除了以政治目的的集会或狂欢,集市变得十分凋敝。市场成为连接国家和农民的媒介,但只是国家汲取资源和单向度统合农村社会的载体之一,在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博弈中,市场被政治权力控驭,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村社会失去自主成长的空间,被动地服务和服从于国家现代化的目标。但强大的国家权力维持的只是表面的平静和紧张型的稳定,危机便隐于社会深处。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没有能够消灭几乎是完全“自发”的民间市场,因为发生在初级市场的“无数的行为都是自古继承下来的,无章无序积累的,无穷无尽重复的,直至我辈。积年累世的、非常古老并依然存活的往昔注入了当今的时代,就像亚马逊河将其混浊的洪流泄入大西洋一样。”[8](P5)因为人们在自古以来在初级市场的交易是受生存逻辑支配的,这是一种不可抑制的市场。
三、国家与社会二元生长背景下的集市社会发展
现代国家建设不仅是国家权力的纵向到底和横向到边,同时还是一个主权在民的过程。既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扩张,也意味着公民权利的释放,国家治理的一体化增强了国家的能力,而国家治理的民主化要求培育市场和社会,建设政府、市场、社会互补的现代治理体制。“政权下乡”把农村社会纳入到国家体系中,农民也有了“国民待遇”的理念。但长期的单向资源流动造成城乡隔离,二元经济社会的格局和农村的贫穷使农村社会酝酿着一场大的变动。在生存需要的驱动下,农村社会在上世纪70年代末率先突破计划体制的桎梏,要求获得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的权利。
随着农村制度的变迁,农民获得了自主经营和处置剩余产品的权利,就须臾不能离开市场了。实际上,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过程,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化使农民需要在市场上买进卖出,并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公共物品———比如提供保障市场正常运行和公平交易的规则与制度环境,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等。
伴随着国家治理乡村社会体制的调整,集市的功能再次发生转变:
其一,农村社会的商品交易中心。一方面,农民在生产过程中获得的剩余产品需要借助集市向更高层次的市场流动,农民开始根据市场的需要来安排生产;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和生活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的加深,农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更多地要通过市场购买,对市场形成了极大的依赖。尤其是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国际市场的价格波动也让曾经如此偏僻的农村市场产生阵阵悸动。近年来,国家启动内需和家电、建材、汽摩下乡政策的推进,农村集市显得愈加繁荣,地方社会物资集散中心的地位得以充分展现。
其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行政中心。在政权下乡的过程中,基于集市的中心地位置,基层乡镇政权一般驻扎在场镇上。与之相配套的一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机构,如学校、医院、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司法所、计生所、邮电所、水管站、电管站等站所,都纷纷在场镇落脚。乡镇干部上班的时间与集市周期的节奏合拍,农民也往往利用赶场天到政府部门办事,赶场天也是村干部们汇报工作和聚会、交流的机会。集市等级体系与行政等级体系相互交织、叠加,随着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场镇的行政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
其三,地方社会的公共空间。伴随着商品交换的展开,场市上出现了很多固定的场所,不仅有传统的茶馆和饭馆,现代的录像厅、游戏厅、OK厅和网吧等都出现在集市,不同的人群在集市上都能找到自己的娱乐方式和交往场所。无论是老年人在茶馆的时间消磨,商人们在饭馆的迅速交易,还是年轻人在网吧的天马行空,场市提供的物质性公共空间,成为了乡民生活网络中交叉的集合点,其间演绎的传统的延续、人际的沟通、话语的转换和信息的传递,形成了集市社会的自我秩序建构和整合功能。
集市功能的以上转变,与市场社会力量的生长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体制的转变相关联。随着市场的放开,国家由市场的直接控制者开始向规则制定者、秩序引导者和权益监督者转变。国家在市场做了“选择性退出”,但并没有放弃对市场的干预,只是其调控市场的方式、手段、力度发生了改变,新的条件下国家以另外的角色出现在市场。市场的发展培育了一大批自主的市场主体,因为这一场解放农民,减弱国家对农民、农村包括农村集市直接控制的改革,使广大农民一进入市场,立刻焕发了强大的生命力。他们通过在市场打拼,积聚资源和财富,并通过参与利益分配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攫取权力,由依附于政府开始获得与政府叫板的资本。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他们既对不合理的规则进行抵制,又利用自身的力量扭曲、变通规则,直至参与规则的创制,改变着与政府(国家)的关系。他们这种已经开始从保障利益的权利要求到隐蔽或公开地变通规则,直至影响秩序生成的“微小实践”,恰是市场内生的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生长的具体体现。这些变化说明政治权力已不再独大市场,市场上不再只有国家这个单一的产品供需者,也不可能独自创立市场规则和建构秩序。因为其他市场主体的行动,改变或缩小了国家可用的政策选项。
这时的乡村集市不仅是物品交换中心,还是农村社区的社交和娱乐中心,也是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行政中心。乡村集市成为了地方社会的公共空间,乡村集市也借助空间的拓展、物资的集散、信息的交汇、话语的传递、群体的交往、情感的调适和公共的娱乐,对乡村社会起着国家不可替代的整合作用。而且以市场为纽带和依托的聚合、交往,集市上茶馆等公共空间提供的相对固定的沟通机制,成为制度化渠道的一种替代,培育和建构了市场社区自我运行的内在秩序,在一定意义上彰显了民间社会自我生存、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展示了市场社区的自主化发展水平。在这里,国家的规制依然存在,但随着农村社会的多样性和自主性的增强,政治权力相对收缩。从而基层市场社区呈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自在、自我的公共商业、社会和生活空间,市场社区的自我调节和整合能力不断增强,国家借助市场空间对乡村社会的绝对控制让位于国家整合与市场社区自我整合的双向耦合。
此时的集市社会,不再是国家权力独大的局面,而是呈现出“国家在场”背景下多种权力交叠的画面:其一为政治权力,是国家权威凭借其政治统治权、行政管理权干预、规制、调控集市运行的控制力、影响力;其二是经济权力,即各种市场主体(包括国家)自主地参与市场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争取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并影响市场规则和秩序的行动力、支配力。正如迈克尔·曼指出的:“确切的经济权力即指人们通过支配经济手段———生产、分配和交换手段———来支配他们自己的以及他人的生活机会的能力。”集市虽然是最初级的市场,但农民正是通过在集市上积聚自主行动、自由买卖的能力后,进一步获得了自由择业、自由迁徙和自主发展的能力。其三为社会权力,即活动于集市空间的各种社会力量或主体角色共同参与市场活动、并通过他们之间的更迭、竞争、互动实现市场社区自我调节、自我整合的自治能力和修复能力;其四乃文化权力,指集市作为物质性公共空间汇聚的习俗、话语、信息等文化力量对集市和乡村社会的一种粘合能力。这种权力交织的格局表明权力不仅“在那里”,在肆无忌惮的攫取中,在明令禁止的条文中,在变丰富为简单化、清晰化的治理技术和运动式的管理模式中;也“在这里”,在繁复琐碎的利害算计和不知疲倦的讨价还价中,在纷杂零乱的买卖过程中,还在不知不觉的话语转换和信息传递中。[9](P301-302)
进入新世纪,国家不仅废除了农业税,还加大了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图改变“以农养政”的状况,实行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由以农支工,以乡助城到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战略转变。这意味着国家的乡村治理体制将要发生根本性的历史变化,由向农村汲取资源转为支持农村发展。随着这一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社会将获得更多的资源和自主发展的机会,公共财政的阳光将更多地普照农村,农民可以享受更充分的国民待遇。而作为农村社会中心地的集市,有望成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中心和公共服务网络的结点,在乡村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更加广泛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
但在以上集市功能的变迁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渗透,利用农民的信息不对称和知识的缺乏,农村集市成为了一些假冒伪劣商品的倾泄地,农民在市场上不时买到假种子、假农业、过期食品和劣质电器。市场在吸走农民资源的同时,让农民身心遭受伤害,这与国家在市场上的过度退出有关。即政治权力在放松管制时也放弃了监管责任。农村集市上的工商干部常驻县城,成为“跑通学”干部,甚至赶场天才是上班日,平常的监管全部放任自流,农民的权益没有得到国家的有效保护,国民待遇难以实现。并且随着农民的流动,青壮年农民大多外出务工,市场化和社会化带来的货币压力迫使农民外出从事非农就业,长期流连于场市公共空间的人群以老年农民和妇孺为主,集市活动的主体悄声无息地更迭,使得场市公共空间的话语和主题也发生改变,其本来就很弱的公共批评能力日渐式微,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内容的选择、基层市场社区的生长和公民社会的发育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这是在关注农村社会建设及其发展方向过程中必须予以高度关注的问题。
乡村集市,本是传统农耕社会的产物。在皇权专制时代,国家政治权力远离乡村社会,除了赋税和兵役,乡民与国家没有更多的牵连;农民通过集市进行余缺调剂,维持生产和生活的运转,集市成为自然经济的内在构成要素,不在国家权力的视线之内。随着现代化进程在中国的启动,为在一个农民居多、农业为主的国家实现工业化,国家为控制资源而控制农村,进而掌控了集市的命运。此时,农民与市场的关系关乎国家的资源获取,关系国家的工业化建设进程,集市的存废不再是关涉农民的需要,而是要服从国家的需要,农民能否在集市自由交易需要由国家来决定。集市进入了国家权力的视野,其兴衰存废投射着国家与农民利益关系的博弈和调整。然而,现代国家建设在扩张国家权力的同时,还需要公民权利的保障,伴随着公民社会的发育。就像著名学者张静指出的,国家政权建设不是一个国家自己单方面受益的权力竞争过程,这种趋势与公民社会的生长和公共领域的出现是同时发生的,没有公民身份的确立和强大的保护出现,国家政权的集中化过程就得不到支持。[10](P47)发端于农村社会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在改变农民命运的同时,也改变了农村集市的命运,场市承载着商业、政治、社会和文化功能,成为乡村社会的中心地,各种权力在这里重新配置和交织,共同形塑集市社会的规则和秩序。这一农村集市功能的演化在一定层面上映射出国家、市场和农民利益关系变迁的历程。而现代化引致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给农村社会带来了新的冲击,农民的流动使基层市场的主体和功能再次发生流变,农村社会建设和集市社会的生长面临新的机遇和转折。
参考文献:
[1]徐勇.集市政治:交换中的权力与整合[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序二
[2]邓大才.超越村庄的四种范式:方法论视角———以施坚雅、弗里德曼、黄宗智、杜赞奇为例[J].社会科学研究,2010(2)
[3]关于“皇权不下县”的论述来自徐勇教授的讲座《从“皇权不下县”到“政权下乡”:进程、困境与出路》
[4][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M].史建云、徐秀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吴晓燕.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渗透与整合[J].学术论坛,2009(1)
[6]参见徐勇教授的讲座《从“皇权不下县”到“政权下乡”:进程、困境与出路》
[7]徐勇.国家整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社会主义研究,2006(1)
[8][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M].杨起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9]吴晓燕.集市政治:交换中的权力与整合[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10]张静.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责任编辑:王建华·19·
作者简介:吴晓燕,西华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农村经济与政府治理。
本文转载自中国农村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