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身边的案例:
社科院研究生院规定每位博士生都必修一门学科前沿,文学系学生自然修“文学—文化前沿”,而少文系民俗学专业的博士生,却往往纠结于到底是修“文学—文化前沿”或是“法学前沿”,因为民俗学被归到社会学,而社会学研究生授予的是法学学位。
按理说,民俗学专业的学生与纯粹的法学挨不上边,更愿意修“文学—文化前沿”,但若严格按研究生院要求,还只得修“法学前沿”。
民族学也有类似情况:今年一同学在民族学系,不过专业是民族语言学,按常规理解,她该修“文学—文化前沿”,但因为民族学专业授予的也是法学学位,她也只好修法学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