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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你出钱我受益,这有啥意义呢?”——民歌拯救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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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即使是我们采风到的民歌,也是特定传承人演唱的,我们不能保证传承人自己没有改编过,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传承人自己有较强的音乐创作能力,他还能不能作为集体项目的传承人呢?

什么是“原汁原味”?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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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相当中肯,地方精英是我们应该密切关注的群体,今天下去做田野,能给我们提供资料信息或者能带着我们跑的文化干部基本上是上世纪三套集成运动培养出来的,我想今天的非遗运动可能又会培养一大批这样的地方精英,不情况又有所不同。这当中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可以用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去对考察,民俗不是自在的研究对象,我们应该看到我们研究的“民俗”中的这些人,特别是跟民俗这个概念联系最紧密的群体。

我们如何定位这个群体,文化工作者、地方精英、民俗的搜集整理者、传统的发明者、民间文化的生产者(销售者)……?是谁给“民俗”贴上标签附上使用说明书然后定价再“卖”给社会?谁又在消费作为产品的民俗?……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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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视角

批判政府可以促进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文化保护责任,但是对地方文化工作者的行为进行口诛笔伐似乎是没有意义的。这种现象太普遍,也许从古至今就一直存在这样一个群体对民俗有着这样那样的作用,必须好好研究才能搞清楚我们今天看到的所谓叫“民俗”的东西究竟是什么?这背后还有什么?

[ 本帖最后由 山间野人 于 2012-9-2 19: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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