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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统菊:亲属网络与性别建构——以红山峪村为例

刁统菊:亲属网络与性别建构——以红山峪村为例

[摘要] 红山峪村村民的亲属关系, 除了同一宗族关系以及姻亲关系之外, 还有仪式亲属, 即干亲和结拜带来的结拜兄弟、结拜姊妹这两种亲属关系。本文还以同学关系以及近年来由于外出就业产生的朋友关系以及制度化的同事关系为佐证, 分析一个村落的男女两性的亲属网络, 指出造成男女两性亲属关系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从夫居制度以及社会性别制度。
[关键词] 红山峪村; 亲属网络; 从父居; 社会性别
笔者在红山峪村(注1)进行有关姻亲关系(注2)的调查时发现, 村民的亲属关系有四类。第一是由血缘的自然联系而形成的宗族关系。同一宗族的人互相称为“本家”, 我们可以称之为血缘亲属。第二是通过与不同家族联姻结成的姻亲关系, 我们可以称之为姻缘亲属。这两类是基本的、我们通常所说的亲属关系。此外还有两类亲属关系, 需要通过仪式来确定的, 就是干亲关系和结拜关系。不管是拜干亲, 还是结拜兄弟或结拜姊妹, 都需要用一定的仪式(包含观念上的认同) 确认, 参加了这个仪式, 就有成为干亲或结拜兄弟、结拜姊妹的资格, 否则就是被排除在外的。
David K. Jordan 把盟兄弟( sworn brothers) 叫做仪式亲属。(注3) 受到他的启发, 我把干亲和结拜兄弟、结拜姊妹都称为仪式亲属。这种仪式亲属不同于血缘亲属和姻缘亲属,具有自己的特点。
干亲关系不同于结拜关系, 其最初的建立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般来说, 两家由于初始关系密切, 才会有结干亲家的可能。一种情况下, 某家没有男孩或女孩, 找关系密切的邻居或者朋友认干儿或干闺女。认干亲时, 由父亲领着孩子, 带着礼物到干爷家。孩子先给干爷干娘磕头, 站起来以后, 称呼上如同亲生父母。干爷、干娘给干儿或干女儿见面礼, 干儿、干女儿给干娘做大裤裆裤子。干娘穿上后, 让干儿或干女儿从腿裆钻过去, 意思是干娘所生。经过这种对生育行为的模拟后, 相互之间如同亲生, 彼此负有最基本的义务。比如, 春节, 干爷给干儿压岁钱, 干女儿则给干爷送水饺, 一连送三年。干儿、干女儿在过节时给干爷送节礼。干儿结婚, 干爷也协助亲生父母操办。干女儿出嫁, 干爷也要赠送一套嫁奁。干爷或干娘去世殡葬, 干儿、干女儿同亲儿女一样拉孝绳, 穿孝衣。(注4) 另外一种情况, 就是两家关系本来不错, 不是为了认干儿或干闺女, 纯粹是为了加深关系来认干亲。还有, 就是孩子体弱多病, 为了好养活, 给孩子拜个干爹或干娘。
干亲关系, 在红山峪村的认同程度不高, 几乎每一个村民都同意“干亲不是亲戚”。(注5)有人认为认干亲多一门亲戚, 经常来往, 有利于生活、生产方面的互助。村民的确是很重视亲属网络的扩展, 比如换亲, 多数村民对它持否定态度, 认为那只是解决男性找对象的权宜之计, 因为拿女儿去换儿媳, 实际上是等于少了一门亲戚。这也说明亲戚多了是有好处的。也有人认为, 本来两家关系很好, 一旦结下干亲, 就成为义务性的了, 来往必须及时、适当, 否则关系就会发生疏远甚至断裂的危险。“干亲如拉锯, 你不来我不去。”这一句地方话, 说明了干亲要依靠互相的往来才能维持下去的。干亲的建立是依据干亲之间原有的、密切的、类似于朋友的关系, 孩子的亲生父母与干父母之间的称呼一如往常, 但是背地里依照具体的情境可能会说是“干亲家”。“干亲家”是对应姻亲来说的, 因通婚结成的姻亲之间就是“湿亲家”。这种干亲关系, 维持需要精心, 而延续也很困难, 到了干兄弟的一辈, 关系就几乎很淡了, 甚至还不如结拜兄弟。姻亲则不同, 不但“姑舅亲, 辈辈亲, 打断骨头连着筋”, 而且两宗族之间一旦联婚, 就成为“千刀割不断的亲戚”, 干亲却没有这样的效力。总之, 村民认为“干亲不是亲戚”, 主要是因为干亲没有像通过联姻结成的亲戚那样具有稳固的基础以及明显的延续性。
男性如果有干父母, 关系不会因为本人结婚发生变化, 而女性在娘家时认的干父母如同亲生父母一样, 女性出嫁后同样应该如同对待亲生父母那样逢年过节送节礼, 死亡时参加丧礼, 当然在参与的程度以及重视的程度上都不如亲生父母, 社会对此也有一个相应的评价。因此可以说, 在干亲关系上基本上不存在性别差异。而本家, 即与自己同一宗族的人, 性别差异是比较大的。对男性来说, 本家关系终其一生不会发生变化。而女性的本家, 婚前婚后是不同的, 婚前以父亲的本家关系为标准, 婚后丈夫的本家就成了她的本家。村民认为, 女性出嫁到婆家以后, 就成了“出姓的人”, 即不再拥有出生家庭( natal family) 的姓氏, 如果她的丈夫姓张, 娘家将称呼她为“老张”。既然姓氏改变了, 她的娘家人就成了她的亲戚。
女性的社会关系, 其中一部分是幼时在出生村落建立的伙伴关系。一起玩耍的伙伴,通常是邻家的同龄女孩, 有本家的, 也有外姓的。这些女孩之中, 也许有一个一直和她交往密切, 甚至一起上学读书, 一起外出打工。
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 读书的女孩开始增加。在小学期间, 结交的同学同样是同村的同龄女孩, 范围不再局限于邻居。由于学校校址的原因, 同学的范围也有可能扩大至邻村。红山峪村的女孩能够读到高中的很少, 一般读至初中, 因此这期间的同学主要是红山峪附近几个村子的同学。小学时的感情基础以及做伴上学、放学的经历, 使比较密切的同学关系仍然以同村的同学为主。
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 逐渐有青年女子外出到本乡镇、本区或者本市打工, 同事关系进入了她们的关系网络。未婚女性外出打工, 由于工作中的相互帮助、生活中的相互扶持, 她渐渐地结交几个来往密切、性格投契的女子, 但是这种同事关系也并不持久。农业部农研中心在分析劳动力外出原因时, 提出了农村家庭的性别分工问题。他们以农户作为分析单位, 认为一个劳动力是否外出, 与其说是个人行为, 不如说是家庭整体决策的结果。如果一个农户决定某一成员外出, 那么家庭成员中谁最可能被选择呢? 其中他们注意到性别的因素, 即如果全家不可能一同外出, 那么选择男性外出的可能性大于女性。他们的解释之一是女性外出风险大, 家庭为此承担的心理成本也高于男性。(注6) 从红山峪村的整体情况来考察, 外出打工的未婚女性的确是少数, 原因之一就是女性外出风险大, 原因之二就在于当地人认为婚配的夫妻二人, 男性应该在年龄上稍稍大于女性, 因此女性通常结婚较男性为早。这样, 有制度化的同事关系的未婚女性在数量比例上是比较低的。
在20 世纪70 年代之前, 女性出嫁, 送亲的队伍中女性只有嫂子和大娘或者婶子两辈子人, 70 年代以后逐渐开始有了“小姊妹团”, 现在也有部分村民称之为“伴娘”。这也说明了女性具有建立个人社会关系的微弱权力。据说, 小姊妹团送亲的兴起, 是由于六七十年代政府号召移风易俗, 首先便是退还彩礼。但是传统社会中的女孩除了较少的走亲戚的机会以外, 一般出门不多, 不敢见人, 一个人不好意思去, 便相约小姊妹帮忙, 一同去夫家, 后来慢慢兴起了小姊妹团送亲的习俗。小姊妹团类似于男性的结拜兄弟, 虽然有些并没有明确的仪式, 但是在女性的观念中, 她们就是这么认同小姊妹团的。
最近20 年来, 女性在临近结婚时, 一般是由本人选择那些送亲的小姊妹。这些小姊妹, 大多和新娘同岁, 有两小无猜的邻家伙伴, 有感情甚笃的表姊妹, 有读书期间结交的同学, 可能也会有打工期间认识的外地同事。总之, 和她交往甚密的六个或者四个未婚女孩组成了她的小姊妹团。这个小姊妹团, 不一定都是通过结拜来的, 拜或不拜并不重要。
她们几乎都相互认识, 只是以新娘为核心。小姊妹团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以自己为中心的小姊妹团, 可能会相互重叠。她们见证了她的成长, 了解她的趣味, 熟知她不同时期的喜怒哀乐, 分享她的欢乐和忧愁, 相互之间完全是精神上的相互支持和感情上的相互安慰。因此, 在其中一个结婚时, 其他人合伙或者单独送一点礼品, 表示心意。1975 年, 本村杨传增和妻子关肖云结婚时, 关肖云的小姊妹团送的是穿衣镜。1987 年, 陈兴娈嫁给本村周后生, 带来的是六个小姊妹送的茶具和匾额。现在, 流行送花、茶具等礼物, 花钱不多, 但是情意浓浓。
送亲的小姊妹必须是未婚的。村民认为结婚了的女人不能送亲: “老娘们还送新媳妇?主家得烦!”个中原因是, 先结婚的女子不能送后结婚的, 主要是怕送亲的女子怀孕了,“喜见喜, 必有一秕”, 对胎儿以及新娘都会造成不利影响。新娘结婚以后, 小姊妹相互之间就没什么来往了。由于她结婚时小姊妹送了礼品, 因此在她出嫁以后, 娘家如若知道她的小姊妹结婚, 就接着替她给小姊妹填箱。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 一个女孩的小姊妹通常是在本村, 至少也是邻村的或者是通婚圈之内的, 这样才能及时知晓小姊妹结婚的消息。现在偶尔也有女孩出嫁以后, 听说小姊妹结婚了, 自己亲自再给人家填箱的。
女性的姻亲关系也是以结婚为界限, 分为两个阶段。其中结婚之前, 她的姻亲关系是随着她的父母来的, 包括姑、姨、舅等。由于习惯上孩子幼时经常随着母亲走姥姥家, 因此, 她和姑表姊妹、舅表姊妹、姨表姊妹格外熟悉, 童年时光的回忆里她们占据着不可磨灭的地位。这些姻亲关系一直保留着, 直到她结婚那天, 姻亲中的长辈姑、姨、舅来填箱, 甚至她的舅舅必须担当送亲这一重大任务。结婚以后, 她原来的姻亲关系基本上都会中断, 除非与婆家的地理距离特别近的才会有来往。另外, 她的父母、兄弟、姊妹以及其他的本家都成了她的姻亲, 同时也成了她所嫁入的家族的姻亲。只有她的娘家兄弟、姊妹能够保留、加深和她的关系。丈夫家的姻亲也成了她的姻亲网络的一部分。因为“闺女是外姓人了”, 如果她的丈夫姓王, 那么她的娘家人要称她“老王”。她依旧把姐姐叫做“姐姐”, 而把妹妹包括丈夫的妹妹都根据她们婆家的姓氏称作“老某”。
从父居制度使得女性婚后不得不离开自己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 去面临一个新的日常交往群体, 了解并适应新的关系网络。在亲属认知上, 她一度成为一个边缘人的角色。当她们回到出生地时, 会发现本来心理上、情感上非常亲近的人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在娘家, 她往往被视为“客”, 在兄嫂、弟媳面前说话不再那么随便了, 在情感上父母认为她是人家的人了, 是“出姓的人”; 而在婆家, 她被视为“外人”。人们一般认为“新娶的媳妇妨三年”(注7), 这实际上反映出丈夫家族的人对新娶进门的新娘抱有防范的态度, 并没有在心理上完全接受她, 认为她还没有完全成为自己家的人, 是有危险性的外人。这种两边都不被认同的处境, 往往使女性在婚后产生一定的失落感, 产生情绪紧张和心理压力。这种紧张和压力需要等到她生育以后才能缓解。

刚到婆家的一段时间之内, 习俗上允许她可以回娘家, 比如“叫对月”。这可以调节她在婆家的陌生感造成的心理紧张。但是由于从夫居的习俗, 她大多数时间必须呆在婆家, 因此仍然会渐渐地与丈夫的本家(实际上此时也已经是她自己的本家了) 、邻居家的婶子大娘逐渐熟悉起来, 她的关系网络成了Margery Wolf 所说的“女人社区”。女人社区主要由邻居组成, 不但帮助缓解她的家庭内部矛盾, 更能维护她的社会地位。(注8) 她的小姊妹团的姊妹, 除非是娘家村上的, 也只能在“正月十六好日子, 家家都叫亲妮子”的时候偶尔能够见上一面, 外村的几乎终生难以碰面, 更不要说亲密联系了。
小姊妹团在她的日常生活中的位置与作用, 由女人社区进行了补充与替代。大门口,井台上, 夏日的树荫下, 冬天的暖阳里, 纳鞋底的时候, 补衣裳的时候, 总之只要有女人聚集的场合, 就有家长里短在飞快地流动。与公婆的矛盾, 对某位姻亲的不满, 孩子哭闹不止的痛苦, 家里的学生学习不好, 请大家为儿子说个媳妇等等许多的琐事, 或许根本不是琐事, 而是一个农村女性可能更看重的事情, 就是在她的女人社区里进行传递的。无论是喜悦的共享, 还是痛苦的分担, 或者是经验的传递, 女人社区代替了小姊妹团, 在女性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 不管是她的丈夫还是她的娘家抑或婆家, 都无法发挥出来。
在正月初七敬火神时, 女人社区也或多或少地显示了出来。村民敬火神, 往往按片进行敬拜, 磕头、烧香以后, 女人们靠墙站着聊会儿天。这个片几乎是和女人社区重合的。女人社区和正月初一已婚妇女拜年的团体不同, 后者是在家族之内, 按照房分、辈分来组合的一个团体。这个拜年的女性团体, 与某位姻亲(注9)死后去哭人(注10)的团体基本相同。目前来看, 同姓群体居住分散, 与女人社区很难重叠, 因此二者总是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
那些招赘的女性, 因为本人的居住地点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或多或少能够维持原有的一系列关系, 包括本家、姻亲、小姊妹团。其丈夫俗称是“倒插门的”, 他的本家关系并没有改变。虽然不与本家居住在一起了, 但在他以及本家的心目中, 仍然具有同一宗族的关系。红山峪村的段修美和齐村的周霞, 虽然不是招赘婚, 但是由于齐村的社会经济条件优越, 二人结婚后搬迁到齐村居住。周霞婚前的社会关系得到了基本的维持, 不能不说与居住方式的改变有很大的关系。
了解了女性的社会关系, 我们再来看男性。红山峪村的男性, 主要的关系网络是本家和姻亲。他的本家婚前婚后没有任何变化, 但是随着他的结婚, 将增加岳父岳母、大舅哥小舅子以及两乔等姻亲。他的异姓关系主要是拜把子, 又称仁兄弟, 也有同事和朋友。仁兄弟可能是同村的, 但更多是邻村或者更远村落的。拜把子实际上在姻亲关系之外帮助村民建立并加强了超村界联系。拜把子也许是从小到大的伙伴, 也许是关系好的同学或者同事。一般是八个人, 如果八个人中间有同姓, (注11) 则不论辈分, 爷爷、孙子一样拜。拜把子关系比朋友关系更亲密, 结拜兄弟相互之间负有的义务更接近于宗族成员之间的义务。结拜兄弟之间相互称呼“兄弟”。村民认为这种“兄弟”比朋友可靠, 在遇到苦难的时候,“兄弟”必须互相帮助, 否则就违背了结拜的誓言, 将很轻易地导致人们对他的反面评价。相比之下, 人们对朋友的期望值就要低一些。
结拜成员之中, 如果其中一位去世, 那么他的孩子可能会从此续上, 或者八个都不在人世了, 儿子辈的若感情好, 也能把拜把子的关系接下来, 但续仁兄弟的现象并非普遍。村民田某在付庄乡(注12)工作的时候, 结交了一伙朋友, 共18 个人, 于是喝酒结拜, 相互之间一直处得很好。后来有因为工作调动离开乡镇而渐渐断了往来的, 于是随着交往的扩大, 又有新朋友补进这个小团体。一直到目前为止, 这些仁兄弟仍然相互来往, 其中有一位去世, 他的儿子参加进来, 接续了上一辈的友情。田某的这些仁兄弟, 不仅给予他经济上的帮助, 协助他给儿子找工作, 更重要的是给了他“面子”, 让他增加了在乡邻心目中的威望。在村子里, 田某属于能办事的人, 不仅见多识广, 而且“面子大, 关系多”, 这主要归功于他拜了这伙子仁兄弟。
拜把子红白喜事都参加, 如果其中一人的儿子结婚, 仁叔应该出席, 同时他的出席也能够给新郎的父亲以及新郎本人长“面子”, 让他们显得“脸上有光”。除了红白喜事, 现在送月米也有仁兄弟来的了, 说明结拜关系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了。这种仪式上的联系的增加, 实际上表明人们更需要结拜关系的延续。事实上, 仁兄弟之间平日的往来也很多, 既有年节的拜访, 更有困窘时的经济互助。这些都是和小姊妹团不同的。如若一人的父母去世, 其仁兄弟和孝子一样披麻戴孝, 这是最能显示孝子平日结交朋友的场合。仁兄弟比朋友所负的义务要多, 不但要随礼, 也要披麻戴孝、随礼。仁兄弟随礼, 对于孝子举办丧礼来说, 在经济上是一个很大的支持。村里一个段姓的老人去世, 他的独生子的仁兄弟据说对他办丧事支持很大, 而且他们雇佣了一个女子, 扮演老人女儿的角色, 哭唱《哭棺记》。这件事一时在村里传为美谈, 都说老人虽只有这一个孩子, 可是丧事办得风风光光, 更多人夸赞的是孝子的朋友多, 办事能力强。
仁兄弟关系需要细心呵护, 平日要注意多往来。仁兄弟有难要积极相助, 否则来往少了, 最终导致关系冷淡, 虽然不至于中断, 但是与人们对仁兄弟的期望值也是越来越远。拜把子关系也有中断的情况, 俗称“拔香根”或者“摔香炉子”。拜把子关系最初都是各方面情况平衡的, 但是日子在于人过, 后来有穷的, 或者自己自动不去了, 或者其他人嫌弃了, 慢慢地就出现了个别人脱离拜把子团体的情况。再有就是感情不和的, 也有其中一个做事让大伙看不过的, 譬如村里一位刚去世的老人, 他的一位仁兄弟, 是邻村的, 不知怎么当土匪了, 大伙对他有看法, 虽然没有赶他出去, 但是也把他揍了一顿。
仁兄弟之间的情谊也可能会因为一些意料不到的事情受到影响。例如: 一伙仁兄弟,是十一个。他们都是同学, 十几岁的时候, 大家一块去了, 既没喝鸡血, 也没磕头, 只是排排年龄, 知道谁是大哥, 谁是小弟, 就行了。这一伙拜把子在红山峪村里的有三个, 另外两个就是杨传国、宫玉友。杨传国想给自己妻侄女介绍对象, 他反复在仁兄弟的儿子中挑选, 最后看中了宫玉友的儿子, 因为宫玉友家庭条件不错, 同时男子本人人品、外貌都属上乘。结果由于女子另有所爱, 在结婚当天并未到场。这是根本想不到的事情, 当然影响到了杨传国、宫玉友的关系。杨传国是媒人, 他从此不好意思见宫玉友了, 而宫玉友的儿子为了出气, 则找人把杨传国的侄子揍了一顿。村民估计杨传国、宫玉友二人拔香根了。据说后来宫玉友的儿子再度举办婚礼, 杨传国只是托人送了喜礼, 并没有去喝喜酒,都知道他是没有脸面去见仁兄弟了。
如此看来, 小姊妹团和拜把子有一些区别。首先, 前者不一定都是通过仪式产生的,也不是一时间建立的, 而是围绕一个情感主体在不同的时间段和不同的情境下不断积累的结果, 结拜关系更多存在于观念之中; 后者是同一时间建立的, 有“拜”的仪式, 无论仪式简单或者隆重。其次, 小姊妹团人选多数还是在本村, 既包容又封闭, 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而自然形成的一个感情团体; 而拜把子的范围往往超越村落的界限, 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团体, 即使具有包容性, 也是非常有限的, 相互之间没有哪一位是中心, 很容易由情感团体渐渐演变成利益团体, 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对家族的补充和支持作用。再次, 小姊妹团因为是单纯的情感团体, 不涉及经济利益、面子问题, 因此能够很容易地维系下去, 意外的断裂机会很少, 但是一旦中断就不存在复合的机会, 因为结婚改变了女子的居住村落以及她在生活中的角色, 很容易导致小姊妹团的自然解体; 而拜把子涉及的东西比较复杂,若非细心维护, 则很可能发生断裂。最大的区别在于, 小姊妹团随着女子结婚而自动解体, 拜把子只要细心维护, 却能够终生维系, 不会因为结婚而中断, 甚至死亡也无法阻止。
从制度化关系来看, 同样在村民中也存在着性别差异。家庭整体决策认为, 已婚妇女外出会使家庭付出的成本高于男性外出, 因为已婚妇女承担的家务很难为男性替代。(注13) 由于结婚的女性一般不再出去打工, 随着嫁为人妇, 深深陷入到家庭生活中, 她婚前的同事关系也会逐渐中断。而男性由于婚后一般会继续原来的工作, 因此先有的关系也可以得到维持, 即使是不继续原来的工作, 他也会在新的工作中增加新的同事关系, 甚至这些同事也会参加他的婚礼以及其父母的丧礼。同事关系类似于拜把子, 但是实际上比拜把子的关系要淡, 比如在父母的丧事上, 拜把子的参与程度要大大强于同事。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 拜把子类似于亲兄弟, 而同事类似于朋友。
由此可见, 女性的社会关系在结婚之前, 其定位的基础在于父权, 而婚后社会资源要从属于她的丈夫及其家庭, 其定位的基础在于婚姻, 双方社会资源明显是不对称的, 女性相对于男性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在从夫居制度下, 女方嫁到男方后, 进入男方原有的亲属网络, 与出生家庭的亲属关系改变了, 而其他的社会关系也会发生淡化甚至中断。男性除了会通过联姻增加新的姻亲以外, 其他关系基本上不会发生变化。
女性婚前的社会关系受到父权制的影响, 婚后由于从夫居制度, 不得不离开娘家。但是居住在婆家同样缺乏自主性, (注14) 社会性别制度决定了是男性而非女性在生产、生活中具有主体地位。社会性别制度既与经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 又具有自身运作的机制。我国传统的社会性别制度从周代开始, 随着以父权制为中心的等级制的建立而建立起来, 由于其传递性与渗透性, 至今仍以传统性别观念的形式影响着我们今天方方面面的生活。社会性别分工决定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男人必然成为家庭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主要生产者, 是家族事务的重要决策者, 同时掌管家庭财产的经营和分配。而女性虽然生产并哺育婴儿, 但子女成长过程中所需的衣食保健资料则主要依赖于丈夫的劳动, 实际上男性早已取得了家庭、社会的主导优势。因此我们说, 由于从父居制度以及社会性别制度的存在, 两性在婚后的社会关系发生了不同的变化。
社会性别制度造就了女性的生活模式, 由此也限定了女性成员所能建构的社交圈子的范围与实质。从红山峪村的情况来看, 调查发现, 女性的户外活动半径明显小于男性, 女性一般是在核心通婚圈之内进行活动, 以逢年过节送节礼和平日串亲戚为主, 而男性的户外活动半径甚至扩展到山东省以外。女人一旦嫁人, 就会离开原来成长的那片熟悉的天地, 而从此留在夫家生儿育女, 照顾老人, 照看庄稼。而男人则出门打工, 为全家的生计操心。在日常生产、生活中, 男人发现, 仅仅依靠家庭、家族的力量是不够的, 有必要与婚姻、家族之外的网络保持广泛而稳定、密切而持久的联系, 才能够维持全家的生存与发展, 因此男性通常会把密切的朋友关系发展成拜把子关系, 从而加强了相互之间的互助义务。这是一种类血缘关系, 根源仍在宗族成员之间的义务关系。这实际上体现了男性在人际建构上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拜把子能够终生存在, 同事关系、朋友关系也不至于因结婚而中断。拜把子不仅融洽了男性的社会关系, 更重要的是补充了家族、姻亲对生产生活的支持作用, 同时拜把子对于家庭生活的支持和帮助则反映了男性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这种根本地位。反过来说, 如果是女性负责操持家庭生计, 那么即使婚后居住在婆家, 她与小姊妹团的关系同样也有可能持续下去, 而不会因为结婚, 中断她们也许更加真挚的联系。
红山峪村村民的亲属网络, 的确存在着深刻的性别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体现了从夫居制度的影响, 另一方面也能够反映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制度。实际上, 婚后采用何种居住方式本身就体现了性别的差异, 因此可以说是性别制度建构了村民的亲属网络。


注释:
注1:相关情况见田传江. 红山峪村民俗志[M] . 沈阳: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1999.
    注2:笔者把所有由于联姻带来的关系统称为姻亲关系。在红山峪村, 联姻带来的亲属是亲戚, 由于从父居制度, 女儿出嫁以后也成为家族的姻亲。
    注3:David K. Jordan , 1985 , Sworn Brother s : A Study in Chinese Ritual Kinship [A ] , in The Chinese Family and Its Ritual Behavior [ C] , edited by Hsieh Jih - chang and Chuang ying - chang , Institute of Ethnology , Academia Sinica , P234~264.
    注4:田传江. 红山峪村民俗志[M] . 沈阳: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1999.356~357.
  注5:村民把不同类型的姻亲一律称做亲戚。
  注6:谭深. 打工妹的内部话题——对深圳原致丽玩具厂百余封书信的分析[J ] . 社会学研究, 1998 , (6) : 63.
  注7:新娶的媳妇在婆家呆的三年之内, 如果婆家发生了什么意外, 比如出现了死人或者变得贫穷的情况, 这都要归罪于她。
  注8:Margery Wolf , Women and the Family in Rural Taiwan [M] , Stanford , California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72 : P38~39 。
  注9:此处的亲戚指的是结婚以后在婆家形成的亲戚。
  注10:有老人去世, 他/ 她的至亲在一个村不止一家, 同时也会牵连到至亲本家族的人,所以许多女子往往结伴而去, 因此有“女人成群, 不是发殡就是哭人”之说。
  注11:通常不会有同姓。
  注12:2001 年, 付庄乡被撤销, 与其他几个乡镇一起并入北庄镇。
  注13:谭深. 打工妹的内部话题——对深圳原致丽玩具厂百余封书信的分析[J ] . 社会学研究, 1998 , (6) : 63.
  注14:当我问段巩氏她娘家母亲本人姓什么时, 她的回答是“俺姥娘家姓王”。这样回答带有丰富的意味。她既回答了母亲的姓氏, 同时又表达了对自己娘家的尊重, 因为她认为她的母亲应该姓巩。调查期间, 当女性被访谈人问及赶哪个集市时, 她一般回答的是男性所去的范围。此外, 当女性自己在家而丈夫不在家的时候, 有人敲门时问“家里有人吗?”得到的回答一般是“家里没人”。


                                            原文出处:《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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