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回应
引用部分有注释妻子论文未抄袭
今天上午,方舟子和郭国松两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回应: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怎么看待这篇报道?
方舟子(以下简称方):郭国松刊登这篇文章属于公报私仇,因为之前我曾经批评过他写的浙江大学李连达副教授学术造假新闻属于假新闻,所以对方一直怀恨在心,这次开始报复我的家人。
FW:你觉得自己妻子的论文是不是抄袭?
方:我妻子的论文并不属于抄袭,她的论文只是使用了相同的事实,部分地方有雷同,而引用的句子全部都加了注释,按照国内的规范,这样的文章不应该算是抄袭,如果这样算是抄袭,社科院所有硕士的文章都属于抄袭。
FW:你的妻子为何不出面做出回应?我们可以联系到她吗?
方:我是公众人物,但我不希望自己妻子出面回应,怕给她带来过大的压力,现在就交由社科院去评判文章是否属于抄袭,我暂时没有考虑起诉,不想妻子情绪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