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老师要为民间信仰之正当性做一证明这一思路,我自己一直没理解。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中说了这样一段话:
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
毛泽东不同意直接禁止农民种种信仰的粗暴做法,而”让“(我觉得这个让可以和户老师的”存在论“做个关联起来的思考)农民自己抛弃信仰。毛泽东的自信来自哪里呢?
我觉得,就是他看到了这些信仰的”存在论“上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我们早已看清、但不做同情之理解的方面,也就是所谓的民间信仰的”功利性“。
民间信仰是充满功利追求的,但也恰恰是功利性无从实现之际;民间信仰不是获取功利性的替代性手段,但确实是应对这种境况的一种方式,当然这种应对意味着什么, 也要做存在论的而不是心理学的解释,这是另外一个话题。
所以,民间信仰,是一种有限的、有条件的现象,假如剩男有妻,就不会进庙求妻;若有儿子,就会拜送子娘娘;如果若看病容易,就不会烧黄表纸当药喝。
所以,民间信仰不是发生在思维之内、观念之内、思想之内,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遭遇之内,发生在期待实践解决的希望领域。当然,人生苦难不限于前述,也比前述更复杂,人类实践也可能永远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道理恐怕就这么简单。
因此,理解民间信仰,必须要从希望—实践的,而不是理论的眼光来看;作为一个政治家,毛泽东看到的正是这一点。
研究者不应该缺乏这种同情之理解,在这个意义上,对二十世纪的迷信批判做反省是必要的。
也正是在这里,我对吕老师的思路抱有一丝疑惑。因为我觉得,我们针对民间信仰的理论/实践,应当不是为其正当性辩护,而是(1)解决问题,让民众自己去丢开菩萨;(2)因为生活总有解决不了的难题,那么就需要保持理论上的宽容,对生活的实践性难题不要做认识论的僭越性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