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术因素掣肘博士论文质量
5月22日,德胜鲁班——休宁木工学校2009届38位毕业生顺利毕业,这是该校的第五届毕业生。
毕业典礼上,毕业生从同济大学德胜住宅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政教授手中接过“匠士”证书。目前,该批匠士已全部就业。
中新社/发 陈周健/摄
本报记者 张梦薇 金辉
作为博士论文的“质检关”,论文答辩是整个博士生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起着提升博士论文质量的作用。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受一些非学术性因素掣肘,博士论文通过者众,被“枪毙”者少,答辩有流于形式之嫌。
答辩的“面子工程”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周昌乐自认为有着“喜欢较真”的性格,做学问讲求“在无疑处有疑”。不过,这也要看场合,作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碍于导师情面”,对一些不甚满意的博士论文,自然要手下留情,不能完全“由着性子来”。担任博导10多年,他“毙”过一些博士论文,但总量不超过4篇,而且都是在匿名评审中。他承认,这样“压力会小些”。
他所说的压力来自同行。“学术是讲究圈子的,”一位博导说,“答辩委员会成员一定都是导师认识的,否则不会请。”只要不是太差的论文,看在导师面子上,总还是可以通过的。况且,同一个行当,老师之间大抵熟悉。在学术生涯中,难免要互评学生论文,下次自己很可能就要请到别人,“要互相关照”。
有学者认为,在掺杂了人情因素后,论文评阅过程难免失之偏颇,最后形成了另一种学术“惯例”:导师互相邀请答辩,互相“放水”通过。清华大学心理学系蔡曙山教授直言,“很多东西到中国后都得变味,凡事凭关系,很难控制。”但他也表示,“答辩虽然有走形式之嫌,做总比不做好。”
但是,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刘亚敏老师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走过场、看情面等情况在博士论文答辩过程中基本不可能发生。每个参加答辩的博士生都会提前精心准备,只要进入答辩环节的博士论文一般来说都是合格的。
博导紧缺,还是“学术超生”?
5月下旬,记者全程旁听了北京某高校人文社科类的一场博士论文答辩会,5位答辩委员会成员,4名博士生参加答辩,时间限定为两个半小时。在回答问题阶段,4名博士生频频被答辩委员会主席打断,要求“简略回答”。会后,其中一名博士生向记者抱怨:“5个问题,我只回答了两个,根本没有时间陈述清楚。”据了解,包括这位同学在内的4名博士生最终都顺利通过了答辩,论文答辩决议书格式基本一致:先肯定论文,再提出不足,最后是修改意见。
随即,记者又参加了同一学校不同专业的另一场博士论文答辩会,却发现严谨了许多。同样是两个半小时,只有一名博士生参加答辩,时间相对宽松。学生回答完问题,答辩委员有时间向答辩者提问,现场互动热烈,个别问题该生没有回答出来。
博士生众多是高等教育扩招的产物,清华大学心理学系教授蔡曙山将之称为“学术超生”。1991年,他获得博士学位时,全国只有一二百名博士,他的导师一辈子也只带了两名博士生。而2008年一年,仅中部地区一所重点高校,在校博士生就达到6736人,一些高校已然步入“巨型大学”行列。现有的博士点和博导已不能满足日益庞大的学生队伍的需要,师生比率拉大,博士论文质量难以保证。周昌乐教授一人身兼5个一级学科的博导,这一事实说明了博导资源的稀缺。
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一些没有扩招的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博士论文质量相对较高。如北大、清华等高校,通过采取限制博士生人数的方法提高论文质量,清华大学一个博导平均每年只带0.6—0.7个博士生。博士生进入门槛提高后,无形中也降低了答辩委员会的压力,有利于提升答辩质量。
由此,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博导紧缺,为何不将相关领域有发言权的学者纳入答辩会委员行列?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安年从利益角度解读了这一问题,“没有博导资格的教师,包括退休学者,不是博导们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利益均沾,因此往往不被考虑在内。”
答辩时间过于集中 不利于评审
目前,我国采取的是毕业论文集中答辩的方式,培养单位规定一年一度的答辩时限(个别学校两次)。由于涉及上级审批单位批准学位的时间,院校往往集中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中上旬。又由于答辩启动程序的复杂性,例如学校研究生处同意答辩申请的签字,启动约请评议人和答辩委员会等一系列问题,答辩时间就更加集中在5月中旬至6月初的两三周时间内了。
黄安年并不认可这种答辩方式,在他看来,这样集中答辩主要是为了方便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的需要,而不是真正从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
他说,学位答辩的时间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教育部代管的学位委员会决定的。这种规定又和一年一度的就业分配制度相关联,所以是一种适应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的规定。在以往研究生的单个培养阶段,这种规定还可以接受。现在学生数量激增,集中答辩使学校、院系、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都忙得不可开交,因此出现了学位答辩的“农忙季节”。客观地说,答辩时间的集中使得评审专家阅读论文的时间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走过场的答辩、措辞雷同的评语自然“应运而生”。
事实上,人才培养是一项个性化的工作,与企业的标准件生产不同,学生的素质和研究方向各不相同,培养的结果也是良莠不齐。以划一的截止期限参加答辩并不是最理想的方式。在黄安年看来,应依据实际需要,博士生论文成熟一个答辩一个。目前,一些学校也看到了集中答辩的不足,因此,将博士论文答辩增加到一年两次,但他认为,效果并不会有太大的改进。
博士生“饿着肚子搞学问”?
洪堡创办第一所研究型大学——柏林大学时,坚持“培养纯研究型学者”而非谋生型学者的博士培养模式,现在看来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一些博士生毕业后,纷纷选择了去做公务员。他们之所以读博士,看中的是博士学位这块“敲门砖”。几位博导纷纷感叹博士生的治学热情不如他们当年,真正有理想,把做学问当做一生追求的博士生少之又少,“不会超过10%”。
而博士生们也满腹苦水,自觉压力巨大。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崔姓女博士告诉记者,博士生表面看起来光鲜亮丽,实际上大部分人生活都很艰苦。按照北京市标准,人均月收入不足500元的可申请低保,而博士生每个月的补助只有290元,最高的也不过300元,简直是在“饿着肚子搞学问”。即使获得奖学金,每年也只有800元,助学贷款和社会公共资助,学校无一例外地向本科生倾斜。虽然导师会从课题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资助学生,但是数量毕竟有限。对于一些没能考取公费资格的博士生来说,每年12000元的学费也仍他们囊中羞涩。
答辩过程中的费用对博士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位博士生为记者算了一笔账,论文答辩时,加上专家评审费和餐费等,她一共花费近2000元,这还不包括学校为博士生报销的部分。对此博导也很无奈,每答辩一次,劳务费仅二三百元,出席学生答辩完全是工作责任使然。而且,导师们为了节省成本,减轻学生的负担,已很少邀请外地老师。
除此之外,版面费也几乎是每位博士生必交的费用。大部分高校都要求博士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二至三篇论文,否则不予毕业。据了解,按照期刊的等级不同,版面费也不同。一些档次低点的期刊,版面费在500—600元左右,档次高些的甚至上千元。
虽然版面费昂贵,但是为了顺利毕业,大多数博士生表示只能按规定去做。一位博士生坦言,他不愿意推迟毕业,是因为推迟毕业就意味着是非应届毕业生,无法获得留京户口,就业会变得更加困难。于是,读博期间,大多数同学都会出去兼职,在面包与理想面前,他们被迫选择前者,因挤占读书时间导致博士毕业论文质量不高也是无可奈何之举。
名实难符的匿名评审?
导致上述局面,僵化的答辩时间是一个因素,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的匿名评审制则是另一个重要因素。推行匿名评审制度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杜绝私情,做到客观公正。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匿名评审的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
近年来,高校日益倚重匿名评审制度,学位论文评审以实施双向匿名为“时髦”,即博士生和匿名评审专家都不知道对方的任何信息。但实际上,有的所谓匿名并非真正匿名,不仅导师知道对方是谁,匿名评审专家也知道博士论文作者是哪个导师带的学生。原因很简单,需要匿名评审的论文是由学生本人送到评审专家手中的,而且指导教师在论文送出之前已经和评阅人打好招呼。有的论文虽然封面上没有出现导师和学生的名字,但是,后记中写着的对导师的感谢却将这些信息泄露无疑。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温儒敏表示,国内的匿名评审制并没有发挥实效,如果执行到位,必然能够起到相应作用。他以北京大学中文系为例,2000年北大中文系实行了真正意义上的匿名评审制度,效果立竿见影。实施当年,北大中文系原有40位博士生申请论文答辩,因为实行匿名评审制,一半博士生不得不推迟答辩时间。
实际上,博士论文匿名评审是国外大学的通行做法。在德国和法国,论文不但是匿名评审,还有一个复议期,有大约半年时间可以挑毛病。温儒敏总结它的好处是,“尽可能排除了人情的干扰,使答辩比较公正、客观。”
学者建议
1. 博士论文答辩阶段作为论文的最后关卡,即便严格把关,也难免挂一漏万。因此,应将论文把关程序前移,发挥博士生中期考核和博导遴选的实效,切实提高博士生论文质量。
2. 摒弃单一导师制,采用“导师组”制博士培养方式。几个导师组成一个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博士生,这意味着一名博士生同时拥有几位导师,若一位导师指导不力,博士生在其他导师指导下,同样可以较好地完成博士论文,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博士论文的质量。
3. 限制博士生的入学人数。可适当借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模式。其研究生院规定,每名博导一年只带一名博士生,相同方向博导实行轮招制。
4. 博士论文存档时,应将答辩委员会各位委员的名字及评语一并附于论文之后,下载论文电子文档时,也应该确保能够看到这些评语;论文出版时,这些评语也必须附录出版。将具体的学术评价行为与自己的学术声望结合起来,从而使来之不易的学术声誉成为学术行为的可信承诺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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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舶来品,答辩制度发轫于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八九十年代,始成为我国研究生培养制度的一部分。
我国博士学位授予实行三级评审制,第一级是答辩委员会,第二级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在各系的分委员会,第三级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这三级制度中,答辩委员会是具体的执行者,后两者负责审核答辩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三者作为学位授予的共同体存在。
答辩委员会又由两部分组成,匿名评审专家和实名评审专家。一般的流程是,先由两位匿名评审专家出具两份评阅书,再由答辩委员会的5位成员根据答辩情况出具3份评阅书。共形成5份评阅结果,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确定论文的等级。
答辩委员会成员中的5个以上专家主要由本校或外校的本领域专家组成。他们以“学术监护人”的面貌出现,把关论文质量。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20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