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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老师提出的这些瑕疵值得我们思考。
就焦老师指出的用羌寨地震遗址旅游与所谓“藏区旅游业”、“彝区旅游业” “一比”,其实更大的问题在于,阿坝州的旅游业从来都是打“藏羌”的牌子,并没有有意识差异性割裂,九寨沟的“藏羌歌舞晚会”已经很出名,以笔者2007年到汶川-九黄一线旅游的经历看,当地很多羌族导游都会刻意介绍羌族文化,并以民族身份让游客信服。等等。所以事实远比作者调查的复杂。
杨老师所提倡的“旅游与民俗遗产”的双赢我非常赞同,当下问题是旅游赢了,民俗不见得赢了。独克宗古城被焚毁正是这种不对等发展的结果,让人痛心疾首。
就《印象“泼水节”》一文而言,我不认同作者民族志写作的一些用词。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就得出这结论,况且是欧美学者讨论过的,至少不能说服我。这些理论换任何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写出来,比如火把节、摸你黑、三国哈尼节、藏历新年。那这个“泼水节”个案的价值在哪里?况且文中很多地方的表述都是不严谨的,带有想象的。想要得出作者的这些结论,至少要全程参加过节日的组织、要了解上座部佛教与傣族民间信仰互动的历史、要采访活动组织者真实的想法、要知道上座部佛教在版纳的运作体系、僧阶制度、寺院组织,要了解宣传媒体对泼水节的认知以及宣传策略,要了解在景洪所谓“各民族”的实际关系等等。民族旅游活动的组织远没有那么简单,对旅游的田野调查也远没有那么轻松。
当然泼水节一文无疑有很多值得肯定之处。只是这样论述中不断堆积概念不好读,如最后一段,实在太绕,完全可以更晓畅一点(有母语被英语涵化之嫌)。况且这一段是作者最终“要强调”的东西,看不出这和泼水节的深刻关联。这个案例很有价值,但此文的实践有过度概念化之嫌。(如娲皇宫案例的调查写法就让人信服得多,阅读着也舒服。)
对事不对人,肯请方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