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觉得“本文化”与“他文化”是民俗学与人类学的分野。。。尽管很多人这样认为。
说到学科的分合,根子上是欧洲人发明了“科学”,这种科学思维就是要强调 “分科” 的,民俗学作为一“科”的合法性无疑是可以确立的,我们单单看一看19-20世纪德语世界的民俗学,无论是理论还是方法、无论是学术梯队还是成果,都是群星闪耀。怎奈汉语译介寥寥无几。说到中国,盖因学科队伍太封闭,文学出身太狭隘。
我们正处在一个学术转型期,怎么转,也与吾辈有重大干系。内中关键则在于现代民俗学对剧变中的中国和世界能做出怎样的概括、阐释、批判、启蒙?昔年当我在人类学研究生的课堂上听到学生作 “某族群原始宗教与仪式” 的汇报时,就不担心被人类学同化了。反而,民俗学与人类学应当更为密切地合作,就像生物学和生态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