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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的第二部分内容,我并不熟悉,目力所及,似乎也没有见到。但现在(80后、90后)结婚前去长途旅行的情况很普遍,我的朋友,有相当一部分女性,结婚前会独自去与昆明较为不同的地区旅行,比如马尔代夫、柬埔寨、苏梅岛、尼泊尔、新疆、甘肃、青海等。
你所提及的第一部分。我愿意分享一点所见。
哈尼族(族群主体生活在云南南部,以及与缅甸、老挝、越南、泰国毗邻地区)在进行山地梯田水稻种植时,妇女和男性一样参加每个环节,有些环节妇女的细心更有助于提高劳作效率,比如插秧、祭祀、开秧门、收割、育种、捉梯田鱼等。但这并非出于“竞争”工作效率。而是山地水稻极其艰苦的耕作条件使然,需要这样的角色分工。男人更多负责梯田水利系统的修建、犁田、运输等工作。当然,相当一部分哈尼族并非种植水稻田,而是游耕,游耕旱作这样的粗放生产中则男性的作用更大。
在云南其他平原(坝子)稻作民族中,比如大部分傣族、白族、汉族,部分彝族等,女性参与劳动也非常普遍,但也不是为了竞争,而是亚热带、热带地区以家庭为单位的稻田体系,需要女性作为劳动力参与其中,对于中小规模精耕稻田而言,女性劳动能力与男性并无太大差距。但对一些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稻作区而言,男性承担更多劳动。多季、多种精耕水稻,女性的普遍细腻更有助提高效率。
在滇池平原,汉族、彝族、白族的水稻村落中,女性参与劳动也和上述情形一样。在人民公社时期,男女老少都算劳动力,计工分。但实际情形表明,青年男性挣得的工分往往远超女性。因此说女性参与稻作,是从特定情形的角色分工出发的,而不是出于盲目的“平等主义”、“平均主义”。
一孔之见。
建议参考日本学者 欠 端实、君岛久子、伊藤清司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