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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的当代生存——北京民俗学俱乐部第三期活动通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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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集成没有忽略个体传承者,以故事云南卷为例,几乎都写明了讲述者和搜集整理者,甚至有不同讲述风格异文的备注。尽管有加工的痕迹,但是行文大体遵循口语原貌,方言痕迹和民族语言痕迹很浓重,这些特定语料库难道不是个体所承么?

另外参见刘锡诚先生回忆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e-itemid-35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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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讲述人的创编”这个概念有问题,就算用这个概念,也不等于这就是“传承个体”的全部,参看杨利慧:《语境的限度和效度》,黄静华《民俗艺术传承人的界说》等。
其次:集成并非“只注明讲述者和搜集者”,参见刘锡诚《历史的壮举 关键的一年————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普查的六条标准》,还有集成总序。
再次:在那个年代,联合国都还没整出非遗,我们就已经充分注意文本的讲述者、演唱者的活动和口承文学特性,这怎么不是“对个体的关注”?关注的方式不够先进不等于没关注,更不等于忽略。民间文学研究也不能一味关注个体,即便是表演过程中的创造性,也必须放置于口头传统、表演事件的整体中关照。
最后,三套集成出版的部分参差不齐,编辑难度很大,但总体而言仍然是忠实于讲述、演唱本身的,不能以某些文本的缺陷从而为整套集成盖棺定论。尽管文本化不等于其表演活动的再现,但这也不是集成所追求的。
备注:以上论辩,是针对3楼“以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为例,这种就是忽略个体传承人的”这一观点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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