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民族地区该如何行动?
□ 本报记者 赵志研 傅亚宁 刘静
《中国民族报》2008-11-14
连南拥有独特的瑶族歌舞艺术 (资料图片)
从朱哲琴的音乐到刀郎的歌曲,从《云南映像》到《印象·刘三姐》,近年来,这些融合了少数民族文化元素的文化创意产品,不但为我们提供了新鲜、开阔的视听体验,更使其成为引领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的急先锋。
在民族文化创意产品风生水起的今天,如何完成从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到创意产业的实践探索?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价值转换过程中,我们应以何为鉴?11月10日至11日,由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与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联合举办的首届“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锋论坛”,为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搭建了一座激发创新思维、交汇不同观点的桥梁。
连南个案引发的“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大讨论
“民族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向民族文化的延伸、向民族地区的拓展,以期形成实现文化传承、提升价值、促进和谐的少数民族文化与经济双赢的产业链条。” 本次论坛的策划人和主持人朱雄全如此解释他个人对“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解。
作为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主任,朱雄全还担任着北京市“民族文化资源价值转换与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几个月前,上任不久的中共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崔建军专程赶到北京,向他请教发展连南的计划。
连南是世界经典乐曲《瑶族舞曲》的故乡,这里有被称为中国瑶族第一寨的南岗千年古寨,有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南岗、油岭村,有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瑶族耍歌堂”和“瑶族长鼓舞”。
朱雄全这位从广西走出来的瑶族学者,长期关注瑶族地区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研究,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崔建军的邀请,出任“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锋论坛”的策划人。
“在连南这样一个民族文化资源极其丰富、文化底蕴极其深厚的民族地区,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路子?我想,既不能落入俗套,更不能盲目地全面开发,而应该依托连南丰富而厚重的民族文化资源,从文化创意产业的视角来审视这些民族文化资源。既要传承文化,又要提升价值,走一条以‘创新’和‘立意’为标尺的发展道路。”朱雄全说。
11月10日,为期两天的“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锋论坛”在连南正式启动。论坛中,与会的专家学者们围绕“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价值转换与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这一主题展开了交流。
“在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民族文化价值转换的实践中,我们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有过很多尝试。”朱雄全说,而此次论坛,围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为的是找到一条价值转换的途径,将民族文化资源与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并在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对少数民族价值观的重新建构。“在‘日流’、‘韩流’和西方等外来价值观逐渐渗入我们社会的现实情况下,真正实现民族文化和经济的双赢局面。” 朱雄全说。
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文化衍生品”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拥有众多的文化资源和遗产,文化创意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大有可为。那么,民族地区应该通过哪些方式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呢?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文化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文化产业委员会主任赵学玉提出了“文化衍生品”的概念。“‘文化衍生品’是指从原生事物中派生出来的新事物,它是从人们生产生活中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中派生出来的文化经济形态。它所涵盖的范围应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科技、国防等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
赵学玉指出,在中国,民族文化衍生品市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已为国内外所普遍关注。发展民族文化衍生品市场需要从几个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一是梳理自身文化资源,摸清家底,为打造民族文化衍生品市场创造条件;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为文化衍生品市场搭台筑巢,真正发挥政府在法律、金融、税收、环境等方面对文化市场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三是建立横向、纵向的品牌资源数据库,确定“走出去”战略;四是品牌营销、借船出海。品牌概念是前提,营销是基础,文化营销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产业获得项目、融资、投资的关键。谁注重文化营销,谁就赢得主动,谁就是赢家。
“连南作为全国唯一的排瑶聚居地,拥有独特的瑶族歌舞艺术,但是由于缺少到连南采风的艺术家,所以瑶族歌舞表演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影响力。”广西贺州市舞蹈家协会主席、研究员刘小春对连南的瑶族歌舞表演提出了具体建议:通过开办专业的舞蹈学校培养瑶族青少年,组建瑶族歌舞团,尽快把瑶族歌舞做成文化产业,推向全国市场。只有依靠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撑,才能把浓郁的瑶族风情展现给全国观众。
而作为东道主,中共连南县委书记崔建军认为,在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政府要提供相关制度政策支持,做好“八个一”:确定好“一个目标”,以连南为例,连南的目标是打造“世界瑶族文化艺术之都”;制定好“一个规划”,立足本土,科学地制定一个周详的发展规划;出台“一个政策”,用足用好用活《民族区域自治条例》赋予的自治权,为民族艺术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壤、空间;搭建好“一个平台”,开展民族艺术产品的设计、研发、加工、制作和产品的创新、营销;完善好“一套机制”,以开放的心态,通过加大政府投资,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形成政府、民间通力合作的艺术生产机制;开展好“一项活动”,增进人们对民族艺术文化的尊重与热爱;举办好“一个节会”,把节会作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的窗口;建设好“一支队伍”,培养造就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人。
适度开发与资源保护的警钟应时刻长鸣
开发民族文化资源,特别是历史文化资源,如果经营不善,就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甚至造成巨大损失,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好民族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问题呢?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范周提出,将民族文化打造成为文化产业,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过程,在开展旅游活动中,应妥善解决适度开发与资源保护的问题: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杜绝只顾眼前经济利益,忽视可持续发展的粗放经营。注重开发管理,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旅游价值开发上,要对历史文化价值进行挖掘和整理,形成开发、利用、保护的完整体系。鉴于现有的民族村寨、古城古镇,由于时代久远,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毁坏而残缺不全的情况,应当有重点地集中力量恢复,保存其典型性和独有性。充分发挥现有文物古迹的重要作用,把“死文物”变成文化内涵丰富的“活教材”。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以南岗千年瑶族古寨为例指出,作为一座瑶族文化保存完好的古村落,开发南岗投入不宜多,投入资金越多,对当地的改变就越大,民族文化就可能遭到破坏。开发南岗,不能把城市的痕迹带到这座古寨,南岗的优势在于它保留了原汁原味的瑶族歌舞、服饰、生产方式,开发需要做的工作只是选取一个最能代表南岗特色的瑶族文化做成品牌推向全国。传统的、古老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宝贵记忆,开发瑶寨就要首先保护好原生态瑶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