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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民俗学

历史民俗学

历史民俗学


来源:中国民俗学会网站




    历史民俗学是研究历史上的民俗事象与民俗理论的学问。包括民俗史与民俗学史两个部分,民俗史是对综合或者单项的民俗事象的历史的探究与叙述,包括通时的或断代的事象的探究与叙述。民俗学史是关于民俗事象的思想史、理论史,也包括搜集、记录、整理和运用它们的历史。历史民俗学是属于民俗学学术领域,它虽然探讨历史上的民俗事象,但注重的是民俗属性的研究,本质上是以民俗学为前提的。

    历史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中国上古民众生活、中国中古民众生活、中国近世民众生活。

中国上古民众生活

  中国上古民众生活包括远古民俗和古代民俗两个部分。
  远古民俗是指在漫长的的原始社会孕育形成的,它基本上是史前时期的民俗,史前民俗是中国民俗的开端。这个历史阶段出现了大量的原始习俗。远古时期人们的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们不得不过一种纯粹的群居生活,形成了最初的生活规则和群体习惯。例如刀耕火种的生产习俗及对女娲的崇拜;钻木取火,吃熟食的习惯取代了吃生食的习惯;以及他们在敬畏自然时,对拟人化的自然神灵的崇拜;还有在这种敬畏之中创造的对付超自然力的巫术和占卜习俗;都是后世生产、饮食、信仰民俗的雏形。
  古代民俗主要是指春秋战国到魏晋南北朝间的民俗。在汉朝之前是汉族形成的时期的,也是汉族的风俗形成的时期,例如婚礼的六个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就是在周代确立形成的,而在汉朝,中国经历了有史以来的最大规模的民族融合,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各种风俗习惯也逐渐成型并在中国的疆域上传承,秦始皇推行了许多政策,其中很多是针对风俗的,例如推行薄葬,统一服饰,令平民同意裹黑头巾等,到了汉武帝时,中国的岁时节令习俗就已经的基本形成,与今天的岁时民俗相差无几。

中国中古民众生活

  中古指的是隋唐五代及宋代这一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的民俗逐步走向丰富和成熟,许多民俗逐渐固定下来,成为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中古民俗与现实生活结合紧密,虚妄程度大大减弱,生活气息日渐浓厚,更易于为人们接受,因而对近世民俗影响极大。其中,都市民俗的发展尤为突出,它们与都市文化相适应,不仅在信仰,而且在服饰、饮食、游乐以及遵守成规等方面都有较大发展;有些民俗愈演愈繁,对喜庆的追求也愈演愈烈。
  饮食方面:唐代的饮食渐趋精致,出现了烹调技术的专著,当时已经有著名的店铺如长安张手美家,每节专卖一物,元日之元阳脔,人日之六一菜,上元之油画明珠,二月十五之涅槃兜,上巳之手里行厨,寒食之冬凌粥,四月八日之指天饺馅等。唐代节令饮食于此可见一斑。宋代饮食则更加多种多样,不但出现了王楼梅花包子、曹婆婆肉饼、郑家油饼、湖上鱼羹、宋五嫂羊肉、王家血肚羹等著名风味食品,而且还注重食品的形象和包装。《东京梦华录》卷之五“民俗”云:“凡百所卖饮食之人,装鲜净盒器皿,车担使动,奇巧可爱,食味和羹,不敢草略。”
  服饰方面:唐代服饰的特点,除了普遍用乌纱帽以外,还受少数民族影响较大,胡服盛行,自天子到庶民都穿着;另外,还用衣服的颜色来区分士人的等级,庶民则穿白色。到了宋代,等级的区分愈加明显,而且还出现了用服饰区分各个行业的做法。在北宋,多以紫色为贵,后来皇帝与内臣的衣服加深为黝色,士庶渐相仿效,成为习俗。南宋时,则重视素装,趋于简易。
  婚娶方面:唐代婚娶风俗发展的极为完备,婚礼纳彩有合欢、嘉禾、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胶漆九件象征欢乐美满的吉祥物品,而且改变了上古时期夜晚成婚的习俗,增添了“入帐”和“催妆”两个程序。至宋代婚娶习俗愈演愈繁,程序渐趋繁杂琐细,婚礼开始用乐。这一时期婚娶年龄有所提前,有指腹为婚、襁褓订婚等俗,舅表婚也很盛行。
  另外,宋代还形成了一整套的产育习俗,除催生、满月、百日等习俗外,“五男二女,七子团圆”的说法和“抓周“的仪式也已经产生。而在丧葬习俗方面,宋代一改上古以至隋唐的旧制,丧礼尽废,士大夫居丧期间,食肉饮酒,无异平日。丧仪也大大简化了,但是,尤可注意的是在丧事中出现了供佛、请僧道祈福等宗教程序,烧纸钱的风俗盛行于民间 ,同时还出现了火葬和水葬的风俗,但为士大夫所激烈反对。
  宋代的岁时风俗也发展的相当完备。从正月初一开始,元旦朝会、元宵节、清明节、四月八日浴佛节、端午节、六月六、七夕、中元节、立秋、中秋、重阳、天宁节、立冬、冬至等重要岁时节日,均有民俗活动,而且讲究极多,基本上可以看出近世岁时风俗的雏形,祭灶、桃符之制也与近代类似。
  这一时期,也有人想改革陋俗,增强教化,但多未达到预期效果。宋代官吏有教化属民转巫为药的事例,反映了上层人士对转变社会风俗的正面作用。

中国近世民众生活

  元、明、清三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这一历史阶段,我们称之为近世。
  元代是蒙古人统治的朝代,所以在元代的民俗中,出现了不同以往的独特风俗,其中大多是蒙古人的本民族习俗,也有部分征战四方的过程中吸纳的各民族习俗,呈现鲜活的异域风采和粗犷的风貌。元代初期,宗教民俗以佛教为主,至元末,道教和喇嘛教相继进入大都,成为统治者推崇的宗教。这直接影响到了大都的民俗和民间文艺活动,出现了极富道教色彩的正月十六中幡盛会,崇信真武神、碧霞元君、关圣帝君、东岳齐天大帝以及窑神、马王神等,一直流传至近代,现在依然可以看到耍中幡的民俗文艺活动,但其中的宗教色彩已经大大减弱了。此外,元代还有基督教、伊斯兰教和蒙古人原来信仰的萨满教等多种宗教并存。
  元大都的民间文艺活动十分丰富多彩,各种说唱、杂技、武术、摔跤等技艺都倍加繁荣,尤其是杂剧,更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娱乐项目。清明的秋千、端午射柳、重阳的马球也成为盛行的节日游艺活动。另外,十月一送寒衣、推算生辰八字、丧葬仪式中的鼓乐纸扎以及崇信“石敢当“的习俗也非常流行。
  明代的社会风气,国初尚且质朴,从正德、嘉靖时开始变化,至嘉靖末年、隆庆初年则更为奢靡腐败。饮食、服饰方面僭越现象日益增多,屡禁不止。明朝的代表服饰有六合小帽(即瓜皮帽)、方巾(又名四方平定巾)、东坡巾、忠靖冠及网巾等。民家妇女不受封也可戴梁冠,披红袍或著百花袍。南方淫祀多巫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端午的习俗除了沿袭已久的射柳,又有赛龙舟的习俗见于记载;婚礼中撒帐的风俗已经形成;每年上元节的灯市也愈演愈烈,从南宋放元宵的六日街灯增加到十日,变成一年中最重大最热烈的节日活动。
  清代的民俗比较活跃,资料记载也很丰富,从清初至中叶,风俗渐趋奢侈。清代也是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所以在服饰、饮食、婚娶等各方面都可以看到满族风俗的影响。

(萧放 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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