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岩香宰】西双版纳傣族和谐生态观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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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启福
时间:
2009-11-7 21:17
标题:
【岩香宰】西双版纳傣族和谐生态观探析
西双版纳傣族和谐生态观探析
□ 岩香宰
西双版纳是镶嵌在祖国西南边疆的绿宝石,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傣族纯朴的自然生态伦理观产生于其原始的精神生活,反映了傣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这种人与自然的依存观念体现在道德心态上,就是热爱大自然赏赐给自己的一切。虽然傣族纯朴的自然生态伦理观不够系统,但其自发的生态保护措施,仍具有很大的价值,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借鉴意义。
傣族源于古代的百越族群,是云南的世居民族之一。据傣文文献记载,公元前8世纪前后,部分境外傣族先民不断迁入西双版纳境内,并与当地居民逐步融合,成为西双版纳傣族的主体。南北朝至唐中期,西双版纳境内已形成12个傣族部落。此后,宋元明清历代都有部分傣族先民分别从景谷、孟连等地迁至西双版纳。在汉文史籍中,早在公元1世纪就有关于傣族先民的明确记载。汉代称傣族为“滇越”、“掸”,唐代称其为“金齿”、“银齿”、“黑齿”、“茫蛮”、“白衣”,宋代沿用了“金齿”、“白衣”之称,元明则称其为“白夷”或“夷”,清代以后多称“摆夷”。在西双版纳,因居住地域和文化方面的某些差异,傣族又分别被称为“水摆夷”、“旱摆夷”和“花摆夷”等等。上述称呼都是他称,傣族一直自称为“傣”。新中国成立后,按照傣族人民的意愿,正式定名为“傣族”。
据傣文史书记载,西双版纳傣族历史上曾经历过3个发展时期:第一个时期称为“滇腊沙哈”,意为橄榄时期,那时人类刚进入氏族公社,处于蒙昧时代;第二个时期称为“滇米腊沙哈”,即农耕时期,处于农村公社阶段;第三个时期称为“米腊沙哈”,这时“有主子,有佛寺,有负担”,进入了阶级社会。傣文史籍《泐西双邦》记载,大约在南北朝时期至唐中期,西双版纳傣族建立了部落联盟政权。据《泐史》记载,1180年,帕雅真建立景陇王国,实行君主专制的封建领主经济制度。元明清时期设置的土司,其实就是上至宣慰使,下至各“勐”(意为“小坝子”,旧时西双版纳傣族地区的行政区划单位)的大小领主。傣族社会虽然出现了高踞于村社之上的专制君主,但并没有彻底破坏村社制度,也没有实行奴隶占有制,使广大村社成员沦为家庭奴隶。君主对村社成员的掠夺,不是直接占有村社成员本人,而是让村社成员为其耕种私田,并将本质上属于被领主占有的各村寨的田地,以“寨公田”的形式,平均分配给村民社员,使之在原村社制度下进行个体生产,向领主、土司上缴贡赋。社会的生产方式,仍然以农村公社独立小生产者的个体耕作为主。同时,傣族社会还保留着农村公社原有的某些民主性质的制度,最主要的是寨内生产、宗教、民事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通过召开村社民众会议解决。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了民族压迫和阶级剥削,在西双版纳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傣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起,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
傣族的生态文化观是西双版纳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丰富,包括生态哲学观、生态宗教观、生态经济观、生态生活观、生态审美观等。傣族认为,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离不开自然,依赖于自然。傣族世代流传的许多谚语都生动地体现了这一思想:“森林是父亲,大地是母亲,天地间谷子至高无上。”“毁林富三年,山秃穷几代。”“有树才有水,有水才有田,有田才有粮,有粮才有人。”这种朴素的生态观,铸就了傣族敬畏自然、崇尚自然、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心理和文化特征,使其能够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始终与自然和谐相处,西双版纳这片热带雨林也因此得以保存至今。
西双版纳有30余个大小不等的自然勐,每个勐都有“垄社勐”(勐神林);有600多个傣族村寨,每个村寨都有“垄社曼”(寨神林)。“垄林”即“垄社勐”和“垄社曼”,是勐神、寨神居住的地方。垄林内的一切动植物、土地、水源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严禁砍伐、采集、狩猎、开垦,即使是风吹下来的枯枝干叶、熟透的果子也不能拣,而是任其腐烂。为了乞求寨神、勐神保佑人畜平安,五谷丰登,人们每年还要以猪、牛作牺牲,定期举行祭祀活动。
表面上看,垄林是原始宗教祖先崇拜的产物,实质上它是傣族人民纯朴的自然生态伦理观的体现。首先,垄林是傣族传统的自然保护区。在傣族的语言或意识中,虽然没有自然保护区这个专用名称,但在祖先崇拜思想的庇护下,傣族垄林内的森林植被得到了长期的保护。千百年来,人们自觉遵守禁忌,没有砍伐、开垦、狩猎等事件发生。1958年以前,西双版纳有垄林1000多处,总面积约10万公顷,占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1/3强。其次,垄林是绿色水库。作为垄林的热带森林,具有较好的保土保水能力。1958年以前,西双版纳垄林密布,雨量充沛,水源丰富。那时只有引水工程,没有蓄水工程,只有鱼塘,没有水库,傣族群众就靠垄林中流出的溪水河流,筑坝挖渠,灌溉农田。再次,垄林在傣族的农业生态系统中处于首要环节,它既起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制造有机肥料的作用,同时又是植物多样性的储存库、农作物病虫害天敌的繁殖基地;它既具有调节地方性小气候的功能,又是抵御风灾、火灾、寒流冻害的自然屏障。
傣族生态观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庭院绿化意识。傣族认为,没有花果树木的家不是家。他们居住的庭院虽然面积不大,但院内种植的植物种类却很多,有水果、蔬菜、香料、染料、观叶植物、药用植物、食笋竹类等等。此外,他们还喜欢在庭院前的道路两旁栽种椰子树和槟榔树,在寨子中间种植菩提树、榕树,使整个寨子成为一片绿色的园林。据史料记载,傣族群众早在400多年前就开始种植铁刀木,发展薪炭林。冬春季节,人们砍下铁刀木的枝条作柴烧,留下树桩自然萌发,年年如此。铁刀木越砍越旺盛,种植一片铁刀木薪炭林,一般可以连续砍伐几百年。值得注意的是,西双版纳生态环境良好,拥有大面积的热带森林,但人们仍然坚持栽种铁刀木薪炭林以为燃料,这充分说明,热爱森林、保护家园的生态观念早已深深根植于傣族群众的心中。
水是生命的源泉。西双版纳傣族傍水而居,耕种水田,人们敬水、爱水、饮水、用水祭祀并传达祝福。傣族人民自古以来就十分珍惜水资源,严格保护水资源。为了规范水资源的管理,西双版纳地区早在1778年颁布的《议事庭长修水利令》即明文规定:“大家应该一起疏通渠道,使水能顺畅地流进大家的田里。”对无故不参加修筑沟渠者,要处以各种惩罚,即便是贵族子女也不例外。
今天的西双版纳,森林覆盖率达到67.7%,有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402万亩。在这片仅占全国1/500的国土上,有756种野生动物,占全国野生动物种类总数的1/4,其中被列为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达129种;有高等植物7000余种,占全国植物种类总数的1/5,其中珍稀植物341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植物58种。正因为有了这些自然优势,1993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圈,2004年被国家批准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5年被评为“中国最美十大森林”之一,并获得了“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物种基因库”和“森林生态博物馆”的美誉。西双版纳秀美的自然风光、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为世人所瞩目。在1.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处处都是绿色的海洋。这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更是以傣族为主体的西双版纳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保护森林、热爱大自然、追求和谐幸福美好生活的结果。
(作者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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