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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间信仰:当下状态与应然路径 [打印本页]

作者: 张贺    时间: 2009-10-27 13:58     标题: 民间信仰:当下状态与应然路径

  

民间信仰:当下状态与应然路径



作者:张祝平
   

[内容摘要]我国的民间信仰根基深厚、影响广泛,尤其在农村受到普遍认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应对民间信仰加以管理和引导,努力剔除其消极、落后的因素,充分发挥其社会整合与凝聚功能,使之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民间信仰 新农村建设 价值选择 政策取向


  
    一、我国民间信仰当下状态解读

  (一) 我国民间信仰的主要阵地和信众主体:农村与农民

  我国民间信仰的起源可以上溯到原始氏族社会[1]。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民众生存环境恶劣,生活异常艰辛,因此,民众只得屈服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并幻化出各种信仰对象作为生产与生活的精神支柱。从形成过程来看,民间信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的认知能力和人的生存能力密切相关。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和考古发掘来看,传统民间信仰,源于最古老的“有灵崇拜”即“万物有灵”;源于对未知世界的敬畏;源于对大自然、祖先、伟人创业与蔽护的感恩;源于在人力无法企及时对神灵庇护的祷告;源于被各种苦难折磨时的一种精神寄托;源于对美好生活的一种追求和期盼。在此后的发展历程中,民间信仰一直占据着宗教在民众精神生活中的空白之处,甚至与宗教同时影响着民众的精神生活,具有显赫的社会地位和极为重要的作用。当然,民间信仰与宗教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例如,民间信仰的产生具有鲜明的自发性、功利性以及崇拜对象的多样性,这与宗教信仰产生的人为性、系统性以及崇拜对象的惟一性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从社会学角度看,当原有的机制遭到破坏时,社会运行就会发生严重障碍、失控、离轨,民众旧有的心理平衡被打破,生活面临威胁,精神上无所适从,为失衡的民众心态提供支撑的民间信仰随之形成并迅猛发展。

  在传统社会中,我国农民的生活是以农耕经济和乡土社会为基础展开的,生产方式相对落后,生活基础十分脆弱,特别惧怕遭受天灾。而历史上特别是近代以来我国灾荒频发、战乱不断,加之外敌进逼,广大民众面对来自天灾人祸的打击往往束手无策。因此,他们只能寻求神灵的庇护。由于神灵众多,相应地,作为民间信仰历史传承的用于供奉各种神灵的坛庙在广大农村地区比比皆是。根据各地民间信仰庙宇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历史上存在悠久且沿袭至今继续开展活动的神庙,如城隍庙、孔子庙等;二类是带有浓郁民族信仰色彩的神庙,如天王(三王) 庙等;三类是人们为纪念历史上或传说中为民族发展社会进步作出杰出贡献的历史人物而建造的神庙,如屈原祠、文广庙、关公庙、神农庙、妈祖庙等;四类是当地老百姓习惯祭祀的神庙,如财神庙、土地庙、太阳庙等[2] 。

  “民间信仰早已融入广大普通民众的下意识当中。尤其在农村,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信仰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方式”[3] ,影响着广大农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在历史的长河中,民间信仰的发展也出现过一些波折,有的时候几乎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沉重打击,但它在广大农村中最有信众、最有影响、最有市场的态势不仅没有改变,反而不断得到加强。实际上,我国的民间信仰自诞生之始就植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之中,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国的民间信仰几乎等同于“农民信仰”[4] 。

  (二) 我国民间信仰的现实生存状态:价值彰显与陋俗复燃

  价值彰显与陋俗复燃是当前我国农村民间信仰的现实状态,具体体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1.良俗仍处强势地位。我国民间信仰中有许多与民族精神契合,与传统美德一致的成分,它们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珍视,已转化为良风美俗,经世代传承,大量保留在现在的民间信仰体系中,并占据着强势地位。它们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宝贵思想资源。某些地方的某些民间信仰在对海外联谊工作方面,发挥着独特的积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岸关系上,两岸所具有的共同的血缘关系的历史、共同的祖先和文化源流,早已渗透融化到两岸人民心中,每年两岸三地大规模的民间祭祖祀神活动,成为加强世界所有华人尤其是两岸华人联系的一道桥梁和纽带。海外炎黄子孙的寻根热兴起,山陕炎黄故乡及北陵南祠(陕西黄帝陵与浙江缙云仙都黄帝祠宇所在地)、各地的华人华侨华裔故乡成为连接海内外中华儿女精神世界的桥梁和纽带。

  2.民间信仰中文化的意蕴得到彰显。经过长期的演进,一部分民间信仰实现了功能转换,已变为极具韵味的民俗文化现象。它们以魅力独具的内涵和雅俗共赏的形式,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大规模的经济交流活动中往往可以看到文化交流活动的身影,文化与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而民间信仰成为文化交流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些民间信仰的活动场所往往是当地开展文化经贸活动的重要场所,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发展旅游经济等,对传承文化、发展经济具有促进作用。

  此外,民间信仰的神歌、仪式歌、宝卷、戏曲、舞蹈、美术、谜语、灯会、传说故事诸方面,不仅展示了民间信仰与民间生活、民间文艺之间的内在关系;而且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一定的美学和艺术价值。对于这些优秀的文化精神方面我们应予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使之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内涵。

  3.民间信仰功利性较强。民间信仰是自发、自然的,表现出功利性、实用性[5] 。民众根据某种需求幻想制造了多种各具特色和功能的神灵,又按照“无病不去看菩萨,有病便去乱求神”的实用原则对待它们。有学者指出,民众创立、传播以及加入秘密宗教(含会道门) 都是为了实现福、禄、寿、财、土等方面的价值期望:“创立并传播民间宗教不但使教首们获得了巨额财富,而且还使他们中的部分成员挤入了既存统治机构——而普通教徒虽是财富的提供者,但在他们意识中却仿佛换来了对来世幸福的保证、进入彼岸极乐世界的资格以及今世却病消灾、延年益寿、躲避灾劫的许诺。”[6]民间信仰神灵,不过是“临时抱佛脚”,在达到自己的目的,哪怕仅仅是精神的慰藉后,对神灵的行为也往往终止。这充分体现出民间信仰自发性、功利性以及崇拜对象多样性的特征。

  4.封建迷信色彩较浓。我国民间信仰远承原始信仰,崇拜对象漫无边际,涉及万事万物,带有神秘、迷信色彩。一般认为,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水平的提高,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会逐渐脱离迷信愚昧的东西,但事实并非如此。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过去我们对民间信仰中迷信成分的认识过于简单化,其实作为民间信仰中原初的思想质素,迷信较之于民间信仰中的俗信,有更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和文化心理积淀,因而它对人们日常行为及思维模式的影响更加强烈,这是迷信现象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7] 。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民间信仰仍带有较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相当一部分民众会到坛庙上香许愿,也还有部分民众到老建筑物、老树、老土井、老土沟叩头焚纸。他们崇信神灵的原因很多,或者是因为遭受到诸如不公平对待、疾病、横祸等各种打击,需要精神上的慰藉;或者是为了寄托诸如升学、求子、升官、发财等美好愿望。

  5.出现了一些新的信仰内容和形式。正像宗教是现实生活的曲折反映一样,民间信仰也受到现实社会的极大的影响[8] 。改革开放以来,多元文化的渗透、传播和交流手段的现代化,人们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始发生变化,在民族的文化心理中开始纳入新的审美观念和伦理道德观,这些无疑都对当代的民间信仰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市场经济观念和由此带来的某种不确定性、时运在改变人生命运中的巨大作用、某种“神秘东西”给人带来的商机等,这些都影响着人们的信仰行为,使人们对某些新东西产生信仰。目前民间信仰在信仰对象上出现扩大的趋势,像简单的数字、一些小摆设、与“吉语”谐音的器物食品等都可能成为崇拜对象。

   二、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间信仰存在发展的应然路径

  


  (一) 民间信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值体现:凝聚与整合

  民间信仰在广大信众中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它影响着农民的精神生活,在道德教化、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凝聚社会力量、实现社会整合等方面作用巨大,充分认识和利用民间信仰的作用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1.道德感化,提升农村民众精神品格。我国的民间信仰属于多神信仰,既有从远古时代延续下来的,也有各朝各代不断创新的。民间信仰中的造神运动,延续了传统文化中“祖有功、崇有德”的精神,通过将现实生活中“立德、立言、立功”的文化英雄神化为超自然、超人间的神明并加以崇拜,在某种程度上使一时一地的文化英雄如关羽、妈祖、吴真人、鲁义姑等及其所代表的精神和人格超越了时空的界限而变得永恒。这种神化的精神和人格含有许多精深的人生哲理与社会价值观,对普通信众会产生较强的引导和感化作用。

  中华文化中的诸多优良传统和积极思想因素,如“博施于民而济众”、“仁者爱人”、“救人于危难”、“护国庇民”、“天下为公”、“唯用一好心”等都可以在民间信仰中影射体现出来。圣贤们“匡扶正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美德对民众为人处世的取向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各种神灵“惩恶扬善”的无边法力,也时时警戒人们要恪守纲常名教。而民间神话传说以及文化精神、神格魅力主要靠口头和行为传承代代相传延续至今,这在千年的传承道路上本身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如民间传说及《三国演义》中的关羽,正直威严,不为财色利诱,立场坚定,忠于友谊,知遇报恩,见义勇为,成为民族审美理想的寄托。再如,妈祖信仰折射出的“仁爱”既是人际关系的准则要求,也是一种有道德的行为规范要求[9] 。

  2.社会整合,增强农村社会凝聚力。整合是指社会将无数单个的人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合力,调整种种矛盾、冲突与对立,并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维护统一的局面[10] 。民间信仰作为一种社会整合的力量,不仅可以起到纵向的历史联系,同时还可以将处于不同空间的社会成员联系到一起。相对于现代制度化的社会控制而言,这种基于非正式规则基础之上的软约束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在我国农村社会中,政治辐射力较弱,因而民间力量成为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一股重要力量。民众依靠约定俗成的习惯或村规民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实施必要的乡村控制。民间信仰中拥有无穷法力的各种神灵在乡村控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规范民众行为、维持社会秩序和加强各地的协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间信仰的社会整合功能还体现在它能够为社会转型提供认同的基础。群体的维系不仅是通过保留系统,还是通过对传统的再确定实现的。认同涉及到一个国家、区域民众最为珍贵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以及传统是否能传承下去,而且这些认同通常是一个国家或区域世代相传的。由于民间信仰历史悠久,因而成为当前和未来生活必不可少的属性和组成部分。民间信仰的社会整合功能可以为社会转型提供认同的基础,这种基础减缓了社会转型带来的风险、震荡和不确定性。这也就意味着,民间信仰是社会良性运转的非正式制度保障,它所发挥的作用与众多的制度保障是相同的[11] 。

  3.精神维系,促进农村生活和谐有序。在古代,我国农村尤其在偏远山区自然灾害多发,战火不断,匪盗猖獗,处于动荡不已中的绝大多数民众常常是苦苦地挣扎,默默地忍受苦痛,企盼生活能够出现转机。因此,他们在物质生活极端匮乏、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的同时,更迫切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信奉、祈求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各种神灵,便成为民众能够生存下去的精神支柱和获得美好生活的寄托。当前,民间信仰的精神维系功能仍然不能忽视。信众常常通过节庆、祭祀仪式等活动表述自己的心理倾向,一方面是娱神,另一方面更是娱人,既调适人的生活和心理,又使社会生活和谐有序[12] 。比如,信仰妈祖的信徒大多是寄幻想于妈祖,希望通过香火的缭绕诉说心里的希望,并求得妈祖的庇佑,从而在心理上获得一种依赖、补偿和平衡,增强克敌制胜的信心与勇气,转变生活态度,追求更积极、更健康、更美好的东西[13] 。在江浙, 民间祭祀关羽, 经过1700 多年的演变,将关羽升格为具有多元化的神明,并形成了独特的关帝文化。

  此外,在许多乡村,民间信仰不仅弥补和丰富了部分文化娱乐活动,还成为促进各地经济对外联系的平台之一。大规模的经济活动中往往可以看到民间文化的身影,民间信仰的活动场所成为乡村开展文化经贸活动的重要场所,对传承文化,发展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 民间信仰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取向:管理与引导

  民间信仰对于加强对民众的道德教化,加强地区间的文化、经济联系和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深化传统文化的研究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也应看到,民间信仰具有一定的荒谬性、盲目性、欺骗性。如果疏于对民间信仰的管理,放任自流,就极易产生严重后果。因此,应努力剔除民间信仰中消极、落后的因素,发挥其在现代社会的有益作用,并进行正确的管理和引导,使之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引导农村广大信众加快生产发展。社会主义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伟大而繁重的任务,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广大信众中,蕴藏着极大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因素,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发展农村经济,要靠包括广大信众在内的农村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创造。

  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方面应引领民众的思想道德建设,引领农村广大民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在农村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促进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另一方面应充分调动农村信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为加快生产发展服务,激发和调动广大信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他们树立艰苦奋斗的致富观, ,将美好的愿望与勤劳加科技的致富观结合起来,通过自己努力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建设美好生活。

  2.加强对民间信仰事务的管理,避免放任自流。首先,从管理体制方面来看,应明确主管部门,进而将民间信仰工作管理职责明确落实到各地相关工作部门。具体而言,管理体制应理顺,可考虑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如统战、宣传、公安、规划、土地、建设、对台、旅游、文化、精神文明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的原则。其次,应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民间信仰进行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信仰活动,避免放任自流。落实到管理措施方面:一是应严把审批关,明确未经审批不得新建、扩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坚决刹住滥建民间信仰庙宇之风;二是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财务、事务公开;三是对民间信仰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应进行管理和规范,明确责任;四是应尊重我国各民间信仰宫庙场所之间互相不隶属、相互独立的传统习惯;五是在与境外交往中应坚持“以我为主、对我有利、抵御渗透”的原则[14] 。

  此外,由于民间信仰情况复杂,实际工作中还需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比如,对于比较正规、比较成熟的民间信仰,同佛教、道教有深厚历史渊源关系,比较接近佛教、道教的,在自愿的原则下,可考虑分别归入佛教、道教,作为佛教、道教的一部分。对于大量的中间部分,要明确其民间信仰属性,由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参照对宗教的管理,进行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又如,对巫婆、神汉把持搞迷信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历史上已被明令取缔的,坚决不允许恢复,对在历史上已消失的或本地区不存在的,不必恢复和引进。特别是要警惕少数民间信仰滋生异化为邪教,警惕少数民间信仰与宗族势力、黑社会势力结合,形成不稳定因素[15] 。

  3.挖掘民间信仰中的良风美俗,提升民间信仰的文化品格。民间信仰作为非制度化宗教,相对于传统宗教,其规范性相对较弱,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同时又与民俗活动和封建迷信等相互掺杂。因此,更要重视对民间信仰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淘汰和抑制其迷信有害的内容,充分挖掘其中的积极因素。一是要努力挖掘民间信仰中的良风美俗,使之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于民间信仰的诸如黄帝、孔子、关羽、管仲等历史人物,可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写真实的宣传材料,乃至组织祭祀活动,科学地阐释民间信仰所传承的文化精神,大力弘扬其中的积极意义,有效遏制当前民间信仰中存在的消极作用。二是彰显民间信仰的文化价值,提升民间信仰的文化品格,促进其实现功能转换,使之成为传播精神文化的有效载体。在此基础上,努力挖掘民间信仰中与时代精神相契合的文化内涵,并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在民间信仰中形成强势地位。近年来,在全国许多地方开展了围绕某一民间信仰和民俗活动为中心的文化节,这些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作用,既提升了民间信仰的文化品格,又开发了民间信仰旅游资源,拓展旅游市场,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释:

  [1]汤一介:中国宗教:过去与现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164。

  [2]曹赛娟:加强民间信仰管理 引导服务新农村建设[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 (2)。

  [3]高师宁:当代中国民间信仰对基督教的影响[J].浙江学刊,2005,(2)。

  [4]陈传善: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EB/OL].http://theory.people.com.cn/ GB/40557/49139/49143/4559190.html.

  [5]20世纪八九十年代西部农村的庙会文化[EB/OL].http://www.zh5000.com/ZHJD/ dfmh/2006/dfmh-0024.htm

  [6]周积明,宋德全:中国社会史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380.

  [7][8]张鸿石:论传统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J].学术交流,2003,(3)。

  [9][13]黄秀琳,林剑华:妈祖信仰文化社会功能的人类学分析[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5, (11)。

  [10]万江红,徐小霞:试论孔子社会整合思想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影响[J].理论月刊,2005, (10)。

  [11][14][15]张剑:关于我国民间信仰问题的理论政策思考[J].中国宗教,2007,(7)。

  [12]董平:福建宫庙戏台摭谈[J].福建艺术,2004,(4)。

  

  本文转载自: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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