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思考
赵丽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中发布的最新定义,它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公约》还从概念框架上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U一是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公约》进而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chinafolklore.org/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