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庆又逢中秋 3号加班领6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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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勃
时间:
2009-10-1 08:34
标题:
国庆又逢中秋 3号加班领6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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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30日06: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明天,“史上最长国庆节”将拉开序幕,加班的话题又热了起来。昨日,在成都全搜索网站上,有网友出语惊人———国庆节加班一定要选10月3日,因为这天既是中秋节,又是国庆三天法定假日之一,可以得到6倍加班工资。网友的计算正确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中秋节法定假日移至6日
“这种算法是不对的,不存在6倍加班工资的说法。”该负责人首先否定了“10月3日加班可得6倍加班工资”的说法,“国务院发布的放假规定,已将中秋节的休息日调整至10月6日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庆、中秋放假安排,今年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2日(星期五)、3日(星期六及中秋节)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3日的星期六公休调至5日(星期一);3日的中秋节调至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和10月10日正常上班。
有4天可享3倍加班工资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在公休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因中秋节法定假日移至6日,10月3日只是国庆节法定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只可享受3倍加班工资;10月6日则由普通公休日变成中秋节法定假日,加班的劳动者也享受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待遇———3倍工资,而不是公休日的2倍加班工资待遇。也就是说,双节期间,10月1日~3日和10月6日,总共有4天要支付3倍工资。
8天不休最少可得506元
“加班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该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成都的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50元,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50元。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即分别是29.9元、25.3元。
劳动者如果国庆节加班8天,且没有补休的话,最低加班工资也有两种标准,分别是29.9元×300%×4+29.9元×200%×4=598元;25.3元×300%×4+25.3元×200%×4=506元。
本报记者 刘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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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人调查 近两成要加班
本报讯(记者 吴凤)智联招聘在历时两周,共5000余名职场人参与的调查中显示,有19.4%的人表示因工作需要,在“十一”大假期间仍需坚守岗位。而其中6成职场人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单位不会支付加班费用和给予其他福利。
此外,13.7%的职场人表示单位会安排倒休,12.8%的职场人表示单位有规定给予自己加班费用或福利。仅13.7%的职场人明确表示自己的单位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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