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始思维,“任何一次出生都是转生”(14),同理,任何一次下葬也就是投生。大地是母性的象征,坟茔作为母腹或子宫的摹拟当然就是灵魂再生之地,死者“入土为安”也就意味着“返回子宫”(regressusaduterum),返回母亲的怀抱以求如同胎儿般重获新生。归根结底,土葬不仅仅是为了以土掩埋死者躯体,更重要的是旨在借助这种“复归初始”(ruterum to theorigin)的象征性仪式促使亡灵再生,其中反映出对死者生命归来的强烈祈盼。不必怀疑,“古代生殖力观念的另一方面是关心死后的存在。……人们在安葬死人时,也把死人摆弄成胎中婴孩的姿势,似乎暗示出坟墓便是子宫。”(15)非洲的“布须曼人实行土葬,尸体是侧放着的,两膝弯曲,摆成卧姿”,而 “南非祖鲁人死后要修圆形坟墓,还要从侧面凹进去,尸体为胎儿状,以期待来世脱胎换骨”(16)。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苗族的‘烧灵',白马人死者捆成屈肢胎儿,望早日投胎转世,莫不是死孕育着生”(17)。由此推衍,“总是与通过女人的子宫而再生联系在一起”的尚有形形色色的墓地石砌纪念物,“在马勒库拉,这种石砌墓地遗址的名称与‘出自,诞生'的词根联系在一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