Дж. Бертон 和Д. Сэндол记述了20世纪60年代行为研究领域所取得的基础性进展,包括生物学研究。上述进展表明关于冲突的研究趋于达成某种一致,这促进了分析和解决冲突问题的方法的产生。与之相联系,在国际关系的研究理论中,不再把权力理解成冲突的源头。人类天生就具有侵略性,正是在这一认识框架内确定了人类行为的唯一模式。制度的建立就是对由富有侵略性的人组成的难以驾驭的世界进行有效控制。常常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尽管国家政权借助于大规模的暴力手段来控制人们、建立秩序,但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寻找机会无视政权,甚至做他们认为是需要做的事。这就带来了一些基本问题:“为什么恐吓不能够承担维护秩序的功能?用什么保障政权的有效性?为了提防擅自行动的人们需要做些什么?” “解决冲突”这个概念就证明了这一进程。要回答上述问题,就需要做出假设:冲突起源于人们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人们为了满足需求随时准备做一切事。还需假定:人们的需求可以在社会系统里得到满足。[vi]
Дж. Бертон 和 Д. Сэндол所倡导的立场具有批判性。Кевин Аврух 和 Петер Блэк对已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的概念发起攻击,并不仅仅局限于指出在对一些原则性问题的解释上存在分歧。他们申明,在已提出的解决冲突的立场中,没有发现任何革命的东西。他们认为,这种立场,确切地说,表现出了对19世纪末研究人类行为立场的回归。Аврух 和 Блэк甚至向那些认为诸如人类需求这样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人类学者和社会学者呼吁,要坚信:人类学和社会学在一些问题上发挥着特殊的、关键性的作用,如检验冲突学的发展前景和有效性等。[vii]
在现代国内和国外的冲突学研究中,冲突被看作是公式化的东西,是冲突主体之间的不同目标、利益、观点、思想等的相互碰撞,或者是解决矛盾的最极端的方式。不难发现,这两种界定从逻辑上和理论上来说,都是不确切的。第一,“碰撞”的特征是不显著(是无法识别的),因为其特性既可以是冲突的,也可以是非冲突的。正如А. А. Богданов所指出的,没有碰撞就不可能有任何形式的相互作用。第二,如果说冲突是对各种非逻辑矛盾的概括,那么它就不可能是对有意义的矛盾的发展和解决。冲突的结束,就是对原有冲突的解决,也就是说,从对抗的状态转向了非冲突的状态。类似的界定不确切的共同原因就在于公开或者不公开地把冲突和对抗混为一谈,从综合的冲突模式的角度来说这就犯了一个非常草率的逻辑和理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