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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勃]中国民俗学研究应该“眼光适度向上” [打印本页]

作者: 人生一世    时间: 2009-9-14 20:28     标题: [张勃]中国民俗学研究应该“眼光适度向上”

 [张勃]中国民俗学研究应该“眼光适度向上”



  一生按:近年中国学术界,无论是社会学、人类学或是历史学以及其它学科几乎都提出了“眼光向下的革命”,甚至出现了历史人类学的研究热潮,其根本是要打破以往研究的藩篱,从陈旧的研究范式中,“跳”出一个新世界,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下层化、边缘化、平常化,研究资料扩大化,似乎在抢占、分割民俗学的研究阵地,正如张勃先生在下文中说“我国现代学科意义上的民俗学自其产生以来,基本上采取的是眼光向下的视角,关注基层社会、民间传统和生活文化”,既然民俗学本身就是眼光向下的,在其它人文社会学科反思自身学术理念,研究范式的时候,并强势介入民俗学的“自留地”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思考:民俗学的学术理念、研究范式是否可以向他们吸取养份,研究对象的上层化、研究资料的历史化,并由此产生理论上的突破,方法上的革新(诸如历史民俗学理论、研究方法)。而不是沾沾自喜,认为其他学科居然向民俗学靠拢,民俗学现在是“显学”,其实从根本上,其它学科仅仅是吸其养料,灌其根。《中国民俗学研究应该“眼光适度向上”》,反潮流而行之,居安思危,深入历史,挖掘上层人物之“俗民”,述国家力量于民俗传承、变迁之力,言民俗学研究之眼光向上,似有借鉴之必要。

  该文发表于《民族艺术》2009/02(中国期刊网下载所得),本博转贴时将第一部份省略,特此说明。



  中国民俗学研究应该“眼光适度向上”

张勃




  与历史学长期眼光向上、将政治领袖和统治集团参与的公共事件或改变历史进程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变革作为最重要的研究课题不同,我国现代学科意义上的民俗学自其产生以来,基本上采取的是眼光向下的视角,关注基层社会、民间传统和生活文化。本文将以政治领袖李隆基与民俗事象节日的关系为例,表明社会上层人物对民俗的重要影响力,从而认为今后的民俗学研究在眼光向下的同时应该眼光适度向上,即在关注民俗于民间运作逻辑的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上层、国家政策在民俗传承和变迁中的重要作用。

  ……

  中国现代民俗学是一门眼光向下的学问,其产生是学者进行“眼光向下”的思想革命和学术革命的结果①,在其发展过程中,虽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主流观点,但其研究对象确实长期锁定于民间的下层的乡土的知识、传统或生活文化,“民俗”之“民”也主要指社会下层、乡下人、劳动人民等。即便近几年来有学者主张以俗定民,把社会上层和社会精英也纳入俗民的范畴,但相关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可以说,现代民俗学研究整体上一直采取的是眼光向下的视角。但李隆基与节日的关系让我们看到了政治精英以及国家政策对民间习俗的重要影响,由此带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眼光向下的民俗研究是不是也有眼光向上的必要?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而这归根结底是由民俗学的学科目的、功能及其研究对象的存在状态决定的。

  民俗学界对于民俗学任务和功能的认识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赵世瑜教授在其《眼光向下的革命》一书中就现代民俗学初创时期有关这一命题的不同看法进行过专门讨论。②在成书于1998年的《民俗学概论》中,钟敬文先生表达了如下观点:“它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历史与当代的民俗事象,进行调查、收集、整理、描述、分析和论证,探求它的本质结构、特点与社会功能,揭示其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的规律,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并指出了民俗学的多种实用价值。③这种既强调民俗学的求真又强调民俗学的向善、既重视其学术价值又重视其经世致用价值的观点,是他在与其他观点碰撞融合的基础上多年研究思考的结果,代表了当前民俗学界的基本立场。而正是在这一基本立场之上,对社会上层和国家政策的关注获得了正当性。

  首先,对历史与当代的民俗事象“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的规律”的揭示离不开对民俗之民及其作用的探讨,因为正是民俗之民及其生活实践而不是民俗事象本身对其发生、发展、传承和演变负有责任。

  关于何为民俗之民,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主流观点。对民俗之民的概念史,高丙中教授有过系统总结,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社会成员在表现‘俗’的时候才是‘民’,民是就‘俗’而言的。”④黄涛教授亦将俗民视为人的一种“存在状态”,在《按社会情境界定当代中国民俗之民》一文中,他将社会情境分为生活情境和公务情境,并认为俗民是处于生活情境中的人。⑤他们的解释给予笔者许多启发,在我看来,俗民是指认同业已存在的习俗规则并加以实践从而形成民俗生活的人。基于这种理解,李隆基虽然处于社会上层,却也是俗民,因为他也多多少少认同已有的习俗规则,不断地处于民俗生活的情境之中,并通过身体力行形成自己的民俗生活。(尽管对于他来讲,许多时候,生活情境和公务情境并不能截然分开,俗民和精英的身份同时共在,作为俗民和精英的作用同时在发挥。⑥)那么,把他纳入民俗学研究的视野就并非不当之举事实上,由于他作为特殊的俗民个体,还有被格外关注的必要性。

  注释——————————————————————

  ①赵世瑜《眼光向下的革命(中国现代民俗学思想史论:1918-1937)》,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②赵世瑜《眼光向下的革命(中国现代民俗学思想史论:1918-1937)》,第191-206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③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第6-11页,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④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第4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⑤黄涛《按社会情境界定当代中国民俗之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4)。

  ⑥比如,当李隆基以政令的方式颁发诏令干预节日时,他依据的是皇帝的身份而非俗民的身份;但又正是因为他也是一个节日俗民,才使得他颁布的诏令更多是对民间节日习俗规则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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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俗学研究中,包括节日研究,可能由于研究者对于民俗事象集体性特征(即其发生、传承、变异和享用都需要集体的参与)的强调,民总是作为一个群体出现,俗民个体的作用则较少被专门考虑。但是,“尽管习俗是超个体的文化,但习俗的形成、传承或变异并不能靠习俗自身来完成,而只能依靠一个个的俗民个体通过实践活动来完成。节俗的形成,难道不是因为先有一定数量的人选择(无论这种选择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被迫)了在某一节日中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节俗的传承,难道不是因为有一定数量的人在同一个节日里不约而同地遵循了业已存在的习俗惯制?而节俗的变异,难道不是因为有一定数量的人全部或部分地放弃了(无论是出于自愿不是出于被迫)对原有节俗惯制的遵循而从事了新的特定的活动?如此,一个个俗民个体诚然无法左右节俗的传承与变迁,却又都对节俗的传承和变异负有责任。”①如此,民俗研究就有理由关注个体,关注“他”是如何通过自己的实践而传承和更新习俗规则的。

  当然,由于个人偏好、占有资源和社会影响力的不同,均负有责任的个体实际发挥作用的大小和方向并不一样。在唐朝近三百年的历史上,过节的俗民有千千万,但委实没有几个人具有李隆基那样的作用力。对于他和节日关系的研究,有助于揭示唐代节日习俗发展、传承、演变的真实面貌。

  其次,由于中国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总处在与社会上层、国家政策的联系中,对其“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的规律”的揭示,也便离不开对国家及其正式规则的关注。民俗学是一门以民间风俗习惯为研究对象的学问。“风俗”是我国传统社会常常使用的概念,虽然不同学者对其含义的理解不尽相同,②都无损于一种主流风俗观的存在。这种主流风俗观认为,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形成的风俗是天下兴亡盛衰的根本所在,所谓“人之寿夭在元气,国之长短在风俗”③,但风俗“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有美恶之分。风俗之美恶,则“系乎政教”④,是国家的政策过程和社会教化决定着风俗的美与恶。所以,为了天下大治,统治者就要在辨风正俗上下功夫,所谓“为政之要,辨风正俗,最其上也”⑤;就要通过施政和教化移风易俗,所谓“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就要在礼的制定和推广上下功夫,因为“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这种风俗观不仅停留在观念上,而且成为中国历代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移风易俗、因俗制礼政治实践的思想依据。

  移风易俗是旨在铲除既有陋风恶俗以良风美俗取而代之的实践活动。由于移风易俗活动的普遍性,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的风俗史亦是一部移风易俗史。这意味着民间风俗总是处于官方和社会精英对其有意识改变(往往通过颁布政策、执行政策并产生效果的途径来实现其目的)的作用之下。

  注释——————————————————————

  ①张勃《白居易的节日生活》,《民间文化论坛》2006(4)。

  ②比如班固解释为“: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见《汉书·地理志》。又如刘勰认为“: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焉人居此地,习已成性,谓之俗焉。”见《新论》风俗第四十六。更翔实的论述参见萧放《中国传统风俗观的历史研究与当代

  思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③(宋)苏轼《苏轼文集》,第73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④(明)南大吉纂修《嘉靖渭南县志》,载《中国地方志集成·陕西府县志辑13》,第59页,南京:凤凰出版社,2005。

  ⑤(汉)应劭《风俗通义》“自序”,第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⑥张勃《从寒食习俗的兴衰看官方与民间合力对习俗的影响》,《齐鲁学刊》2004(1);魏德毓《移风易俗与象征替代:明清宁

  化显应庙的祭礼之争》,《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李娟芳《太平天国在江南地区的移风易俗举措及其影响》,《江西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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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移易的效果到底如何需要具体考察,事实上已经有学者看出了在这一过程中施为者与受动者之间的巨大张力,并从实证的角度说明了官方移风易俗活动的失败和效果有限。⑥但是考虑到移风易俗政策颁行主体的合法性、权威性以及与此相关的运用各种资源的强大能力,这种政治实践活动必然会产生或长或短、或大或小的影响力。同样有历史经验和实证的研究成果揭示了移风易俗的有效性。①在中国史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不少被称为循吏的官员,他们的功绩之一就是很好地改变了当地浇薄侈糜的原有风俗,使其归于淳厚。

  在采取措施推行移易风俗的同时,官方和社会精英也强调顺应民俗,并有因俗制礼的做法,即在保留已有风俗外在形式的基础上注入新的人文精神并形成正式规则。相比于俗,礼具有严格的规定性,有关行礼的场所、礼器的组合、宾主的位置、仪节的先后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是对习俗的提升和标准化。一旦因俗制礼的过程完成,礼成为民众的规范和指导,就会影响到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方式、行为内容,进而对风俗的传承和变迁起到一定作用。以前面提到的李隆基对寒食上墓的因俗制礼为例,在这一过程中,官方认可了寒食上墓的风俗,并规定上墓时“用拜扫礼”。②这一做法不仅推动了寒食上墓习俗的兴盛,而且将“寒食上墓”变作了“寒食扫墓”,直到今天人们还沿用着扫墓的说法与做法,亦可从中找到《大唐开元礼》所载“拜扫礼”的影子。

  总之,无论是移风易俗还是因俗制礼,都是官方通过其代表人物有目的地通过颁布并推行政策的方式优化风俗的政治实践活动,都是风俗生命历程、本质结构、功能发挥的重要作用力。因此,对于风俗“本质结构、特点与社会功能”和“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规律的探索,就不能忽视这股力量及其作用机制,也就必须眼光向上,将社会上层、国家政策也纳入研究视野。

  注释——————————————————————

  ①具体可参看《汉书·循吏传》。马强的《唐宋士大夫与西南、岭南地区的移风易俗》一文认为:“西南地区地方官员尤其是流贬士大夫执着于以破除迷信、引导文明生活方式的移风易俗活动,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治理效果。”见《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

  ②拜扫礼的具体仪节,《大唐开元礼》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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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发挥民俗学经世致用的价值,使其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样需要对社会上层、社会精英和国家政策的关注。民俗是一种生活文化,人们生活在民俗中就像鱼儿生活在水里一样。当我们希望民俗学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有所贡献的时候,便不能不结合社会现实来认真审视民俗的生存境况。

  19世纪末期以来的中国,经历着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处于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之中,这一方面意味着生发于、成长于、适应于传统农业社会的民俗文化会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现代化工业社会生产出来的种种新需求表现出种种的不适应性。另一方面意味着大量新风的涌现。1980年代以前,由于总体上人们一方面热衷于树新风,一方面过分夸大了民俗传统的不适应性、忽视了它能够创造性转化的可能,民俗传统被武断地置于现代性的对立面,成为现代化的绊脚石遭受贬抑乃至革命,处于不断弱化和边缘化的境地。

  但伴随着1980年前后在中国开始的思想解放、社会变革和生活自主性的增加,传统民俗又重新以光明正大的姿态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更给予了传统民俗复兴的理由和契机。全球一体化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加强了世界各地的交流和互动,令世人得以共享具有普世价值的成果,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文化多样性的丧失、认同焦虑的普遍出现等。

  这就激发了人们保持文化多样性并在全球-人类环境关系中认同自身的迫切愿望。在这种情况下,以地方性(总是意味着多样性)为基本特征、具有重要认同价值的传统民俗就得到重新评估和强调,复兴的态势也益发猛烈起来。

  概括而言,当下民俗学研究对象的状况是新风与旧俗共存,陋风与美俗同在。就民俗传统的复兴而言,复兴的未必都是优秀的、适合现代社会的,而那些服务于人性正当需要、促进人性发展与完善的也未必都得到了复兴。如何抑制陋风推行美俗,重新发现传统民俗的现代价值并实现其现代性转换以“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这种情况下,以民俗学为志业的学者理应践履承诺,发出自己的声音。一方面用自己的知识生产在社会中创造生活自主、提倡美俗的良好氛围,一方面积极参与国家政策过程之中①,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智力援助,以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诚如萧放教授所说“:我们的民俗学应该关注现实社会风气时尚的研究,应该从自己的学术立场出发,阐释自己对民俗文化价值的看法,应该区分民俗的善与恶,注意与国家政府合作培育、提倡‘良风美俗’,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学术支持。”②

  综上所述,面对民俗的历史和现实生存状态,为了实现民俗学的目的,发挥其功能就不能不有文化整合的眼光,将国家政策、将官方和社会精英的力量考虑在内。但是,正如前面已述,我国现代学科意义上的民俗学自其产生以来一直到现在,总体上采取的是眼光向下的视角。基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今后的民俗学研究在眼光向下的同时也应该眼光适度向上。眼光适度向上,就是在关注民众的同时,也看到社会上层、社会精英在民俗传承和变迁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其作用发挥的机制进行描述和阐释。眼光适度向上,不仅是关注上层人物,也是要关注国家意识形态、典章制度、政策实施(尤其是移风易俗政策)对习俗的影响。眼光适度向上,就是民俗学者要积极参与国家政策过程之中,用自己的知识生产履行民俗学者要服务于民生、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学术支持的郑重承诺。而这样做,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民俗文化发展的走向,更加有效地开展民俗学研究并与其他学科进行对话。当代的民俗学推进应该有研究视野与研究方法的突破,否则,我们会陷入作茧自缚的学术困境。

  注释——————————————————————

  ①积极参与政策过程,无论是观念层面的肯定支持还是否定反对,还是实践层面的限制禁止和允许提倡,对于民俗的存在而言,都是一种重要的现实作用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政策的制定、执行对民俗的影响已经有目共睹。

  ②萧放《中国传统风俗观的历史研究与当代思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9-19 23:41

好文!向下与向上,离不开特定的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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