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应星:叙事在中国社会学研究中的运用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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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羽
时间:
2009-8-18 09:21
标题:
应星:叙事在中国社会学研究中的运用及其限制
西方主流社会学研究的实证化趋向与叙事的价值
叙事研究作为一种有鲜明特点的质性研究方法,对于丰富我们的社会学想像力有着重要的价值。
在欧洲古典社会理论大师那里,本来一直并行着两个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补充的研究路向。但自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占据社会学主流地位以来,社会学研究方法越来越实证化,量化方法在西方社会学中运用得远比定性方法广泛,其所享有的“科学”地位似乎也远在定性方法之上。而质性研究则越来越被排斥到了边缘地位。
但是,早在半个多世纪前,米尔斯就已经辛辣地批判过他所谓的“抽象经验主义”,疾呼要重新唤起“社会学的想像力”,以克服西方社会学正在到来的危机。
叙事研究作为一种有鲜明特点的质性研究方法,对于丰富我们的社会学想像力有着重要价值。叙事研究是研究者将自身的体验转化为在时间上具有意义的情节片段的一种基本方式。它将事件串联起来,从而使事件根据自己的时间位置和在整个故事中的作用而获得意义。它本来是语言学和文学等领域常用的手法,后来于20世纪初被芝加哥学派运用在社会学研究中。1950年代后,人类学、现象学、解释学等相关理论被引进叙事研究中,使其在方法上更加成熟。但在实证化的趋向中,社会学界长期以来都是依循逻辑—科学的模式来建构自己的书写实践。直到1980年代后,后现代理论的兴起才使叙事研究重新受到重视。由于后现代理论对“元叙事”的摧毁,对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推崇,这才把叙事从科学的独断论中解放出来。
叙事在中国社会研究中的特殊重要性
对于“变通”这样一种有着微妙的社会学味道的社会机制,叙事这种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进路就显出了它独特的魅力:事件之间那些复杂的、有时纯粹是偶然或随机的关系不是被线性的、单义的或结构的因果关系所排除,而是在各种事件的遭遇中被揭示出来。
如果说定量方法对于社会结构早已被彻底夷平,社会运作高度制度化、规范化的西方发达社会来说常常是更适用的研究方法的话,那么,质性研究方法尤其是叙事研究对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的研究就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中国社会体制运作的变通性。
任何一个社会的运作都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两套机制,都有制度的刚性和弹性两个向度。但是,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在于其非正式的机制往往比正式的机制更为重要,其变通的影响所及常常已经超越甚至抹掉了制度边界。这是因为20世纪以来国家政权建设中结构科层化与功能科层化的相互分离使中国社会的实质理性化程度一直比较低,加上现在又处在新旧体制的交轨时期,社会的实际运作往往不是依照正规的、标准的规章,而是另有一套微妙的、非正式的运作机制,即“变通”机制。变通的微妙之处在于从表面上来看,它所遵循的原则及试图实现的目标是与原制度一致的,但变通后的目标就其更深刻的内涵来看,则与原制度目标不尽相同甚至背道而驰。因此,对于这样一种有着微妙的社会学味道的社会机制,叙事这种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进路就显出了它独特的魅力:事件之间那些复杂的、有时纯粹是偶然或随机的关系不是被线性的、单义的或结构的因果关系所排除,而是在各种事件的遭遇中被揭示出来。我们通过故事,既不像自然科学那样旨在发现一般性、客观性的规律或规则,但也不只是像文学那样重在塑造生动的、个性鲜明的、充满了偶然性的形象和事件,而是可以展现行动与制度之间复杂的、“适合的”因果关系,由此去体味中国社会的独特滋味。
其二,中国社会转型实践的过程性。
米尔斯提出“社会学的想像力”促使我们问三类问题:社会的结构是什么?社会的变迁是怎样的?社会的人性是如何的?但无论什么问题,都必须具有一种深厚的历史感,把历史视为社会研究的主轴。如果分析美国这样高度稳定的社会尚需历史感的话,那么洞察中国这样一直在经历剧烈变动的转型社会就更需历史的眼光和过程的视角,需要将一种实践状态的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将社会事实看做是动态的、流动的,将事件性的过程作为研究实践状态的入手点。以细微见长、以事件为中心的叙事方法与面向中国社会转型的实践社会学有着高度的亲合性。
其三,中国社会日常生活的模糊性。
自从现象学社会学和常人方法学兴起以来,帕森斯主义所代表的社会学“正统共识”对日常生活的忽视日渐被打破。尤其是随着后现代主义对“宏大叙事”的猛烈攻击,日常生活越来越成为社会学家关注的焦点。但研究日常生活最大的困难就在于我们如何能让沉默者发声。所谓的日常生活,它指的不仅仅是普通人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指的是与宏大历史话语不同的生活,是福柯意义上“稀薄”而“贫乏”、充满“偶变性”和“错误”的生活。对于这几乎不可言说的日常生活,如何能够进入?福柯给我们的启示是:对不可言说的东西,可以展现。在“无名者的生活”中,福柯关注的是日常生活中那些暧昧不清的不幸形象,他们几乎注定要沉没在黑暗中,只是在和权力相撞击的特殊时机,他们才短促地出现,又迅即消失。他们的故事夹杂着美与恐怖,具有一种超现实的色彩。而我们也许无法把握日常生活本身,但却可以设法在那些日常生活被触动、被冒犯、被侵略的瞬间,在无名者与权力相撞击的光中,窥见他们模糊的身影,而后尝试撰写福柯所谓的“生命的诗”。而叙事正是撰写那些历史无名者的“生活的诗”最得心应手的工具。
叙事在中国社会研究中的限制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讲故事中必须体现足够强大的张力,容纳足够复杂的关系,展示足够完整的过程。
不过,自从“过程—事件”的分析方法被提出来后,“讲故事”似乎已经成了中国社会学界一种新的风气。不过,我们还得看到,叙事方法有其自身的限制。能否用讲故事的方式推进社会学研究,能否讲出有价值、有余味的故事,主要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
其一,问题感。叙事方法并不是对谁都适合,只有这样的人才适用:他们拒绝上帝般的眼光,相信人类经验世界中唯一存在的是解释。所谓叙事,也正是将日常生活中的解释呈现出来。因此,叙事者能够看到什么样的故事,首先就要取决于他的问题意识和理论素养。也就是说,社会现象不是自在的,而是被呈现、被建构出来的。没有独特的感知,没有敏锐的问题意识,社会实在纵然如神祇般矗立在山顶,人也可能视而不见。社会学家能够从熟悉的世界中感到震撼,能够从平静的生活中看到动荡,能够从常规的秩序中发现悖论,能够从繁荣的景象中体察断裂,这完全取决于他们的理论修养。
其二,复杂性。叙事分析真正的旨趣在于,它认为偶发的、意外的、内在的不可预测的时间可以消除或改变历史看似最持久的趋势,它暗示了社会进程内在具有偶变性、不连续性和结果的开放性。但是,如此强调偶变性的叙事分析所选择的叙事对象恰恰不是随意的、偶然的。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随时随刻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故事,但什么样的故事可以作为一个叙事性分析的样本去呈现,其条件却甚为苛刻。值得展现的故事必须达到十足的复杂程度。这种复杂程度不仅仅是指场面的壮阔,声势的浩大,人物的繁多,过程的曲折,关系的交错,事件的叠起,时间的漫长,而且最重要的是要从中能感受到心灵的颤动。在构成叙事的几个基本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通过使用情节、背景和刻画,赋予某个事件以结构、意义和脉络,从而将之转化为故事的要素。情节的复杂性和生动性是叙事能否成功的关键。
其三,技巧性。讲故事的成功并不在于故事本身的复杂和精彩,而是要靠研究者“讲”出来的。“讲”绝不仅仅是一种修辞的运用,实际上它是“社会学的想像力”的展现,是作者理论关怀之所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讲故事中必须体现足够强大的张力,容纳足够复杂的关系,展示足够完整的过程。只有这样,才不会犯用先导的概念来剪裁生活世界的错误,才不会把那些偶然的、随机的甚或“错误的”事件简单地排斥在叙事之外,不会把复杂的关系、丰富的材料简单处理成用以证实或反驳某种总体概括的“个案”或理论分析的“例子”,从而犯下布迪厄所批判的将理论“逻辑”强加在充满模糊感和权宜性的实践“逻辑”上的致命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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