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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施康强]童心残忍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09-7-27 15:59     标题: [施康强]童心残忍

童心残忍

施康强

东方早报 2009-7-26 3:24:21





这就是《昆虫记》里提到的、小马塞尔和弟弟捕捉的“修女蟑螂”,“修女”与否不好说,关键是身材修长。




  法国作家马塞尔·帕尼奥尔根据自己的童年经验站出来作证,说儿童惯于撒谎,而且天性残忍。

  施康强

  人老则思旧。法国作家马塞尔·帕尼奥尔(1895-1974)以喜剧作家成名,后来也编导电影。他在六十岁前后追忆儿时,以《童年回忆录》为总题,一口气写了四本。《父亲的荣耀》是第一本,也是其中最受读者喜爱的一本。

  写童年生活,可以采用童年的视角,也可以采用或兼用成人的视角。如鲁迅于1926年,四十五岁时写的《朝花夕拾》,取的便是成年视角。帕尼奥尔这部书主要采用童年视角,叙述家世,上个世纪初法国南方一个教师家庭的浓郁亲情和生活细节,普罗旺斯山区的景色和乡村风光。他的本行既是喜剧,书中不乏喜剧场面,时见诙谐和调侃。译完此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却不是这一些,而是他根据自己的童年经验站出来作证,说儿童惯于撒谎,而且天性残忍。  

  先说撒谎。儿童起先出于某种考虑,无需成人教唆,亦会自发撒谎。马塞尔·帕尼奥尔就承认自己小时经常撒谎。不过,或许是他天性中善的成分在起作用,也可能是因为他当小学教师的父亲约瑟夫以身作则,从不说谎,他在编造谎言的同时总会感到不安。如果他后来学会撒谎不脸红,那是受了成人的影响。小马塞尔的姨妈萝丝在马赛的公园里认识了她未来的丈夫于勒,当时后者说他就是那个公园的业主。后来他才告诉小马塞尔,他从来没有那么大的产业。“在那一天我发现大人跟我一样会撒谎,我觉得在他们中间我不再安全。不过,从另一方面,他这番披露使我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所有谎言都得到辩解,令我内心太平。”于勒姨夫将完成对他的说谎教育。他和马塞尔的父亲计划去打猎,马塞尔与弟弟小保尔都想跟着去。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于勒姨夫最后答应带他去。麻烦在于这件事不能跟弟弟说。父母于是问他,要是弟弟问起来该怎么办?他说:“我就跟他撒谎,因为那是为他好。”姨夫随即跟他说:“你刚才跟我说了句很重要的话,你要牢牢记住它:对孩子说谎是允许的,只要是为了他们好。”其实是,姨夫答应带他走也是说谎——这也是为他好——两位连襟打算次日一早就出发,把他甩掉。就这样,“善良的谎言”取得了合理性。

  如果说儿童撒谎是学会的或被教会的,他们对动物的态度应该是出于天性。帕尼奥尔写道:“我相信人天生是残忍的:儿童和野蛮人每天证明这一点。”这里把“野蛮人”与儿童并列,因为前者尚未“开化”,处于人类的童年,没有文明社会的道德观念。(他在本书里多次提到儿时爱读美国作家库伯以北美印第安人为题材的小说,赞赏他们一种叫scalp的舞蹈:边跳边挥动从战败的敌人头上割下来的带发的头皮。)至于“天生是残忍的”这一判断,已是用成人的道德观念审视童心了。我对全称判断总有点保留。他以个人经验为立论根据,至于天下儿童是否都一样,倒也难说。  

  二十世纪刚开头的时候,作者不到六岁,他父亲从乡下调到马赛近郊任小学教师,住在学校里。学校对面就是市立屠宰场。小马赛尔喜欢爬到饭厅窗子前的一把椅子上,兴致勃勃地观看杀牛宰猪。母亲一边为胡萝卜炖牛肉准备小肉块,一边跟他说一些他听不懂的话,总之是说可怜的牛如何温顺,卷毛的小羊如何善良,屠夫又如何凶恶。而在孩子心目中:“不幸的牛在两角之间挨了一锤,屈膝下跪的时候,我只是佩服屠夫的力气和人对牲畜的胜利。杀猪的过程令我笑出眼泪,因为人们拽住它们的耳朵,而它们发出尖叫。不过,最有趣的场面是宰羊。……”西方的文化和教育传统与我们不同。约瑟夫不知道“孟母三迁”的故事。即便知道,他也不会觉得有必要远离屠户。其实,见证屠宰的过程也是长进知识。笔者是城市里长大的,只在菜场里和母亲的菜篮子里见过分割好的肉块。要活到三十来岁,有缘下放干校当“五七战士”,才在农村环境里见识了手工屠宰,其程序与法国的几乎一致。杀牛也是当头猛击一锤。杀猪师傅的灵巧令人叹服:他从咽喉下进刀,必须一刀刺中猪心。眼看二百来斤的大家伙瞬间暴毙,我感到有点惨,但想得更多的是终于可以“改善伙食”了。岂止儿童残忍,成人更加残忍。

  如果说,对于屠宰大动物,小马塞尔只是被动地观看与欣赏,对于位于生物进化序列低端的昆虫,他就主动伤害或虐杀了。学校的梧桐树高头有知了隐藏在树叶深处鸣叫,他听来意在挑衅,总想逮住它们,以便把草棍塞进它们的“屁眼”——他没忘记用成人的观点自嘲:“八岁的小天使就是这般居心。”后来,他跟家人到山间别墅去度假,进入动物王国,终于练就一身逮知了和蝴蝶、小蚱蜢的功夫。

  捕蝉乃至虐蝉无非是种游戏,不带任何功利目的。中国儿童也捕蝉,无非是捕到后玩弄一阵,不管死活就扔掉了。所以我从形而下的角度出发,一直读不明白《庄子·达生》里那个有名的“痀偻承蝉”的故事。驼背老翁用竿子粘蝉,像在地上拾取那么容易,然而他拿蝉作什么用呢?若是为了给他孙子玩,恐怕要不了那么多。或者纯粹是“无所为而为”,只为那行为本身达到的巧而近道的境界?后来读到一位作者名为《捕蝉》的文章,说他儿时也用粘竿捕蝉。时值“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副食品供应不足,肉总是不够吃。把蝉去壳放在煤火炉上烤,就有两块较大的肉可吃,扑鼻的焦香很是诱人。于是我揣测,战国时期或许也副食品匮乏。

  书归正传:小马塞尔和他弟弟听从父亲的建议,放弃无益的游戏,开始观察昆虫的习性。那个年代,法布尔的《昆虫记》正是风行法国的读物。小哥儿俩首先为观察蚂蚁而火烧蚁穴。然后他们逮了三个大个头的“修女螳螂”,为研究它们,决定在其中最大的两头之间挑起战争。他们发现这些动物缺了爪子,断了腿,甚至丢了半拉脑袋,照样能够存活。“两名选手中的一个只保全了上半身,却在吞噬了对手的脑袋和胸部之后,不慌不忙地攻击它剩下来的、仍在不安地跳动的另一半。保尔心软,回去偷来能黏合铁器的强力胶,试图把两个半截拼成一个完整的螳螂,而且庄严地起誓要还它自由。不过他的善举未能完成,因为那截上身逃走了。”

  他们意犹未尽,于是安排第三头螳螂与蚂蚁决战。他们先把螳螂装进一个玻璃瓶,猛然推倒瓶子,让瓶口对准一个正在忙忙碌碌的蚁穴的主入口。作者用一千多字记录、描写这场恶斗的全过程。我以为这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其惊心动魄,不亚于雨果笔下的滑铁卢战场,其精确不让《昆虫记》,其幽默令人解颐。螳螂的尾巴上长着三个尖端;它有六条锋利如刀的腿和一对如大剪刀的夹钳;它“左右开弓挥动它那一把大剪刀,每动一下它都能俘获大串的蚂蚁,把它们送进上颚,切成两截,纷纷落下”。恁是好汉,无奈寡不敌众。结果是螳螂惨死,蚂蚁们得胜还朝(巢),像厨子处理龙虾一样锯断脖子,把它的上半身切割成均匀的薄片,剥掉它腿上的皮,优雅地拆卸它那对吓人的夹钳,然后“拖到地底下,在某间仓库深处按照新的次序放置”。      

  我倒是认为,这个实例证明的与其说是儿童的残忍,不如说是科学的残忍。西谚:“真理是残酷的。”科学求真,因此也是残酷的。在崇尚科学的法国,在一位可敬的以传播知识为使命的教师父亲的引导下,小马塞尔无非做了一次科学实验。每一代法国家长都让孩子读这本书,原因之一也是为了让他们以比读《昆虫记》更有趣的方式,获得许多博物知识。

  换一个国度,在另一种文化环境里,儿童对小动物,对昆虫会持另一种态度。如果法国儿童借用残酷的科学途径认识鸟兽虫鱼,在我们中国,更多采用的该是善良的诗意途径。害虫除外,首先是善鸣的昆虫带给我们季节更替的信息。《诗经·豳风·七月》里就有“五月鸣蜩”和“六月莎鸡振羽”,更有“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我们熟悉收入《朝花夕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那段名文:“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窜向云霄里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少年周树人听到的蝉鸣是“长吟”,不是“挑衅”,他更无意逮住它们,把草棍塞进它们的“屁眼”。至于蚂蚁,“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花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梅花,在地上或者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他不会想到去火烧蚁穴。

  中国孩子感兴趣的是把某些昆虫养起来。他们最亲近蟋蟀,只有被迫无奈,才起杀心。如为父亲伯宜公配的药需要蟋蟀一对做药引,少年鲁迅才“走进百草园,十对也容易得,将它们用线一缚,活活地掷入沸汤中完事”。

  周作人晚年写作的《儿童杂事诗》,对鲁迅笔下的百草园颇多回应。这一组诗的甲之二二《蟋蟀》云:“啼彻檐头纺织娘,凉风乍起夜初长。关心蛐蛐阶前叫,明日携笼灌泥墙。”水淹蟋蟀洞,是为了逼迫它们出来,以便逮住,养起来,好玩斗蛐蛐的游戏。对其它昆虫亦然。同诗丙之十二《虫鸟一》:“蝴蝶黄蜂飞满园,南瓜如豆菜花繁。秋虫未见园林寂,深草丛中捉绿官。”附注:“绿官状如叫蝈蝈而小,色碧绿可爱,未曾闻其鸣声,儿童以为是络纬之儿,盖非其实也。”丙之十三《虫鸟二》:“辣茄蓬里听油蛉,小罩扪来掌上擎。瞥见长须红项颈,居然名贵过金铃。”附注:“油蛉状如金铃子而差狭长,色黑,鸣声瞿瞿,低细耐听,以须长颈赤者为良,云寿命更长,畜之者以明角为笼,丝线结络,寒天悬着衣襟内,可以经冬,但入春以后便难持久,或有养至清明节者,则绝无仅有矣。”丙之十四《虫鸟三》咏络纬(官名螽斯,俗名蝈蝈),也是供笼养的。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此一喜好:是一种不值得夸耀的“把玩文化”,还是因其非暴力,多少还算一种和谐相处的方式?

  周氏兄弟倒不止于“把玩”,他们都有了解动物生理构造和生活习性的兴趣。鲁迅推崇《昆虫记》,誉之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或许由于文体的限制,他对百草园里的小生物没有做考证功夫,也没有涉及解剖学的细节。周作人向中国读者介绍《昆虫记》比鲁迅还早。他说:“法布耳的书中所讲的是昆虫的生活,但我们读了却觉得比看那些无聊的小说戏剧更有趣味,更有意义。”(《自己的园地·法布耳〈昆虫记〉》他也经常提到乾嘉学者郝懿行的《尔雅义疏》,赞许其自然科学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引用的《儿童杂事诗》里,他不止于诗,在注文里也引入了科学观察。“无聊的小说戏剧”今天不比周作人当年少,还多了当时没有的更加无聊的电视节目。难怪我已故的大学老师张冠尧先生曾说,他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是《动物世界》。  

  近读陆谷孙先生《新编〈动物庄园〉(之四)》(《上海书评》6月7日),他说自己以前每年夏天都买来蝈蝈,囚在笼子里听它们声嘶力竭地鸣叫,直到衰竭而死,却自以为在欣赏野趣。现在他心有不忍,决心戒了这个雅兴。呜呼,人生一世,草长一秋。虫的生命亦只有一秋。假如蝈蝈可以选择,而且选择与其在囚笼中受人供养,不如在自由环境中吸风饮露,乃至成为别的动物的食料。陆先生蔼然仁者,为蝈蝈计,今夏不再买蝈蝈。他不买的那个蝈蝈,会有别人买下,其结果是一样的。如果大家都不买,几百个蝈蝈笼子砸在卖者手里,则结果更加糟糕,因为他不见得会有耐心,每天喂它们新鲜毛豆和西瓜皮。建议陆先生批量收购,然后携至离上海最近的某个森林公园,破笼纵囚,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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