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出来顺水推舟,替黑格尔翻案、辩诬。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在西方早已破产,所以它们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也不攻自破。人们为黑格尔辩诬,更多是在政治上为他“平反”,力图证明他不但不是专制主义思想家,反而是货真价实的自由主义者。手头的一个例子是《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Hegel's Critique of Liberalism,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9)一书的作者Steven B. Smith,他一方面论述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承认黑格尔的批判是对自由主义某些观点的纠正,如反历史的个人主义;另一方面又竭力证明这些批判都是可以为自由主义所容纳,其实与自由主义并不冲突,反而为透彻思考自由主义的某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更为有用的出发点。总之,在他看来,黑格尔是个自由主义者。
顺便说一下,这部著作的翻译还不错,但有一个关键概念的翻译似可商榷,这就是Notrecht。它的意思就是一个人维持生命的权利,书中(第111页)也告诉我们,黑格尔的助手亨宁把这个词解释为“一个人保存自己生命的权利”。英译者把它译为the right of extreme need (极端需要的权利)是恰当的。这些译者都知道,为何还要将Notrecht译为“不法”?Notrecht并无“法”的意思,只是指一种基本权利;况且“不法”又是一个非常容易产生误解的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