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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易北河谷为何丢掉世遗头衔 [打印本页]

作者: 陶立璠    时间: 2009-7-6 21:53     标题: 易北河谷为何丢掉世遗头衔

易北河谷为何丢掉世遗头衔

 


  近日,媒体曝出德国东部萨克森州首府德累斯顿,要在易北河谷建新桥惹恼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因此被取消世界文化遗产头衔。我因为在德累斯顿学习过一段时间,知道易北河谷被称为易北河上的“佛罗伦萨”,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是世界有名的,还准备在2010年申请欧洲文化首都,这样一个城市为什么会成为反面典型呢?   

其实,德累斯顿执意要在易北河谷上建桥不假,但建桥目的与国内在文化遗产中进行旅游开发(如修索道、建宾馆等)有所不同。原来,这个城市因为是东德的交通枢纽,建桥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缓解交通拥堵———主要目的是为当地居民正当的生活服务,也希望新桥建设能与文化遗产保护和谐起来,而且建桥是经过全民投票认可的。   这个案例很值得思考,文化遗产能不能“发展”,是一成不变还是可以有所发展?在与原遗产相和谐的背景下,能否让今天的建设成为明日的遗产?遗产保护怎么与当地发展结合起来,而不至于影响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当愿望?显然,这与我们经常讨论的“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所不同。

(《新京报》7.2 汤利华文)



[ 本帖最后由 陶立璠 于 2009-7-9 09:52 编辑 ]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7-24 03:23

这倒是老革命遇上的新问题了呵。
与国内把遗产当作唐僧肉相比,这其中值得深思的余地远远超出了遗产之争的范围了。
作者: Robot    时间: 2009-7-25 00:39

德国易北河谷被《世界遗产名录》除名

2009年6月25日  正在西班牙塞维利亚召开年度会议的世界遗产委员会6月25日宣布,由于当地政府的建桥工程破坏了德国德累斯顿易北河谷的景观,决定将这一遗产地从《世界遗产名录》中去除。

位于德国德累斯顿市18公里长的易北河谷于200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6年,德累斯顿市政府计划在这段易北河上修建一座桥,这很可能破坏易北河的景观,使其不再符合列名《世界遗产名录》的资格。因此,世界遗产委员会在2006年将易北河谷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并曾多次与德累斯顿市政府就此进行协商,但未能阻止建桥计划。

今年6月25日,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易北河谷的状况进行审查后认为,这座建于易北河谷中心位置的桥梁破坏了这一遗产地的独特景观,因此做出了除名决定。

这是自《世界遗产名录》创立以来,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二次将某个遗产地从《名录》中去除。第一个被除名的是阿曼阿拉伯羚羊保护区。2007年,由于阿曼决定将该国阿拉伯羚羊保护区的面积缩小90%,并且计划在该地区进行油气勘探,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此举将损坏保护区的价值和完整性,在与阿曼多次磋商无效后,做出了将保护区除名的决定。

另一方面,世界遗产委员会6月25日还宣布,由于阿塞拜疆政府采取的保护措施,阿塞拜疆巴库墙城及城内的希尔凡王宫和少女塔的状况得到了改善,因此委员会决定把这个世界遗产地从《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中去除。

巴库是阿塞拜疆的首都和经济文化中心。巴库墙城的所在地自旧石器时代开始就有人类在此居住。古城集中展示了拜火教、萨桑王朝、阿拉伯、波斯、希尔凡、奥特曼和俄罗斯文化的延续。城内有众多名胜古迹,包括当地人于12世纪在一处公元前7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的建筑遗址之上建造的少女塔,以及建于15世纪的希尔凡王宫。

2000年夏季,巴库墙城及其希尔凡王宫和少女塔被列入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2000年11月,阿塞拜疆东部濒临里海地区发生强烈地震,造成巴库墙城内许多建筑物倒塌。此外,近年来城市发展的压力和遗产保护政策的缺失等因素也对该遗产不断造成破坏。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将其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引自“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
作者: collector    时间: 2009-8-4 21:05

又一个世界遗产项目被除名的警示

中国新闻网 2009年08月04日 09:24 来源:文汇报

  申遗成功、文保挂牌立碑,决不能视作大功告成、一劳永逸,更不意味着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已然深入人心。今年世界遗产大会的举措给我们提了个醒。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文物保护,都当制度先行,然后令行禁止,始终抱着临渊履冰、慎之又慎的态度


  前些日子,第33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大会期间一锤定音,将德国德累斯顿附近的埃尔伯峡谷(易北河谷)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媒体惊呼,这是德国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黑色一日。

  其实,此事早在两三年前就已引起国际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界的强烈关注。德累斯顿市政府为缓解本地交通堵塞状况,计划在流经本城的易北河埃尔伯峡谷中造一座长逾600米的四车道大桥。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出警告,认为建桥之举将破坏河谷的整体景观,建议改用河底隧道方式,但遭到坚持己见的德累斯顿当局拒绝,理由是该案业已经过全民公决,而且已获联邦宪法法院裁定。于是,这回的世界遗产大会动了真格,经世界遗产委员会投票表决,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正式作出了上述除名决定。

  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意味着责任担当、国际承诺

  埃尔伯峡谷是继阿曼的阿拉伯羚羊保护区之后,第二个被除名的世界遗产项目,从它2004年申遗成功到今年被除名,在世界遗产名录中仅呆了短短5年。此事传递出的重要信息是:申遗成功并不意味着今后可以高枕无忧,相反更加任重道远,需要付出持续努力;因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不是“终身制”的,你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如未能持

  重要信息是:申遗成功并不意味着今后可以高枕无忧,相反更加任重道远,需要付出持续努力;因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不是“终身制”的,你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如未能持续得到有效保护,就会被取消或褫夺名分,淘汰出局。当然,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动真格前会留出过渡期,先将有了问题的项目列入濒危名录,提出警告,督促改善,让相关机构启动紧急保护程序,及时解决问题。若整改成功,“濒危项目”可获摘帽,重回世界遗产名录;若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难以达标,严重的就要除名。

  严格的规则和执行,是为了坚守公认的文化价值标准。从维护人类整体利益的长远眼光看,我们同处一个“地球村”,不可再生的自然环境和人类家园,不可复制与再造的历史文化遗产,相对于一国一地的当下利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先性。坐落在某个国家境域内的自然或文化遗产、遗址,不能狭隘地视作“私产”,一旦申报获准,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实际上便具有了全人类共享财富和遗产的性质,需要接受国际共同规则的约束和监督。我们常说的“与国际接轨”,当然是要同这样的规则接轨。作为国际大家庭的重要一员,我国也曾参与了不少类似规则的制定。

  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意味着严肃的责任担当,意味着郑重的国际承诺。迄今为止,我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址和项目已达38项。入遗项目,并不能简单地当成一块拿来炫耀的金字招牌;入选项目愈多,承担的责任就愈重,保护力度应更大,自我要求须更高。

  挂牌立碑之后不能一切完事,只搞“维持会”

  现实状况不见得乐观。国内一些部门一些人办事带有很强的功利性,犹如申报科研课题,往往十分重视“鲤鱼跳龙门”式的申报本身,竭力要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中突出重围,而对申报获准后如何持续努力,反倒不太在意。若申遗、入遗也以这样的思维与行事方式,必出纰漏。对那些已经告急或濒危的项目,我们更不可掉以轻

  心。2003年刚刚入选世界自然遗产的云南三江并流保护区,近年一直在试图上马开建一连串的梯级电站,已引起国际关切,连续几年被世界遗产大会“警告”,列入了重点监测保护项目。这种“改天换地”的行为一旦付诸实施,势必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导致比德国埃尔伯峡谷还要可怕的后果。

  除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本身还有2300多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多的省市级、地县区级保护单位,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家大业大,保护的责任更大,要管好这份祖先留下的家业委实不易。申遗成功、文保挂牌立碑,决不能视作大功告成、一劳永逸,更不意味着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已然深入人心。今年世界遗产大会的举措给我们提了个醒。

  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文物保护,都当制度先行,然后令行禁止,始终抱着临渊履冰、慎之又慎的态度。在这方面,国内的文物保护何妨借鉴一些国际通行做法?挂牌立碑之后,不能一切完事,只搞“维持会”,有人看着、管着、应付着就行,而应有长期的监督核查。凡破坏环境、乱拆乱建、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不但应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也可考虑摘牌除名,能上也能下。

  沈坚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8-6 11:06

有时,转帖过多,影响了底下的讨论。大家都能说说自己的看法,多好。
作者: whensee    时间: 2010-1-3 12:00

现在很多申遗事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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