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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话指甲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09-6-29 23:34     标题: 大话指甲

大话指甲

沈宏非

东方早报 2009-6-14 3:59:48



  

  包括人体在内,凡是属于人体的一切内脏和肢体,无不经历了无中生有,从无到有,从小变大,然后又从大变无的过程。不过,只有头发和指甲这两件东西,不管你是死是活,似乎是可以无限地生长,无止境地向外延伸下去的。如果说战争是政治的延伸,那么,武器就是手臂的延伸,手掌就是手臂的延伸,手指就是手掌的延伸,手指还能继续延伸下去吗?

  可以的,手指向外延伸的最后一站,就是指甲。

  人在成年之后,手指通常都不会再长。但是,如果你不去剪它的话,指甲可以就会一直向外延伸下去。据说,即使人死了之后,即使不吃不喝,完全不需要任何营养成分,指甲还是会继续生长,而且它的长度可以是手指的数倍。《亨利六世》里亨弗雷·葛罗斯特公爵下的亲兵甲在战场上向他的主人表忠心时扬言道:“我们死后,我们剪下的指甲也能聚成一队人马,再和他们交战。”

  与手指相比,指甲以其相对的坚硬和长度而成为一种天生的攻击性武器。指甲作为常规武器的场合,除了多见于妇女之间的肢体冲突,主要出现在武侠小说里面。这种以指甲为兵器的招数,在江湖上被称为“指刀”。古龙在他的《七种武器》里就写到过一个以指甲作为兵器的法师,此人的指甲,在和平年代像一卷纸带那样卷着,一旦置身于战争时期,竟可以刀锋般地弹出去直刺对手的咽喉。《绝代双娇》里的魏无牙就更犀利了,每根手指上都留着三四寸长的指甲,每一根指甲都沾满了毒药,一出手,手上就好像“忽又多出十根短剑”。“指刀”的神奇之处更在于,刺过之后,又可以像一把自动卷尺那样忽地收回到手指尖上卷起来,又有一点像派对上常用的那种会哇啦哇啦乱响一气的吹气纸卷。

  清代著名小说家吴趼人曾经写过这样一个段子:说有个人生前愚蠢至极,IQ零蛋,死后见了阎王,阎王嫌他太无能,想罚他来世做畜牲;可是又觉得他一生也没犯什么大罪过,最后决定罚他仍能做人身上的一样东西。阎王问判官让他做什么东西好,判官说:他一生无用,也许做眉毛、胡须之类就行吧。阎王说:眉毛、胡须还能表现人的容貌仪表,此人如此无用,不如就罚他去做指甲好了。谁知这个人听了之后,便苦苦哀求道:如果开恩让我做指甲,小人愿做中国人的指甲,不愿做外国人的指甲。阎王问他为什么做了鬼还如此爱国,他说道:做了中国人的指甲,若遇主人爱惜,可以长到数寸,即使长不了那么长,也可以长到数分,总算有个出头之日。如果落到外国人手里,则天天要用指甲剪剪去,便永无出头之日了!

  很显然,如果要把指甲变成一种攻击性武器,除了尖利之外,首先要有足够的长度。就像一颗巡航导弹那样,光有破坏力和精确度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有足够远的射程。除了用来掐架之外,指甲的另一个重大功能便是臭美,臭美的指甲同样也是以长为美的。臭美也是一种武器。上面那个段子里的鬼说得一点也不错,古代的中国人,至少在民国以前,不分男女,皆以长指甲为美为时尚。《红楼梦》里的晴雯,苦出身,算是劳动人民,不过她的职务却是宝玉房里的丫头,所以,不仅美貌,还得美甲。指甲因工作需要留长之后,干起活来自然不太方便,所以晴雯在对待日常工作上的态度一向不如袭人来得积极主动。不过,除了偶尔有机会撕撕扇子之外,需要动手的劳作终究难以逃避,因此,我推测,这可能是晴雯只在左手蓄甲的缘故——晴雯临死之前,“宝玉拉着他(她)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因泣道:‘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上罢。’因与他(她)卸下来,塞在枕下。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

  古代文献中对于长指甲的描述和赞美很多,但是很少谈到它的美学原理。根据我个人的分析,长指甲之所以美,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无用。也就是说,当指甲长得不长不短,基本上略高出手指末端一至二毫米的时候,它本来是有用的,例如挠个痒痒掏个耳屎之类,一旦长长之后,这些原有的功能就一概废了。美即无用,这就是兰草和大葱的不同命运。所以,过去那些以留长指甲为美的人,其实炫耀的乃是他们对体力劳动以及一切 DIY活动所享有的袖手旁观的特权。今天的成功人士虽然不再用长指甲作为炫耀之物,但是他们对于长度以及在实用功能上的“无用”的迷恋,却依然存在。比方说,一辆加长的轿车也不是为了装载更多的乘客。

  超长的指甲虽然可以用来掐架,用来炫耀,不过还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用来掐架和炫耀的指甲只能是手指甲而不可以是脚趾甲。中国古代的医书里尽管曾经提到把人的指甲烧成灰再加水一起喝到肚子里去,可以医治肚子胀痛,不过也特意强调指出,只能用手指甲,不能用脚趾甲。为什么指甲可以治病?这个我们也许不必认真,中医嘛,信者得救。至于为什么只能用手指甲不能用脚趾甲,这个虽然医书上同样也没有解释,但是我看来还是大略知道一点皮毛的,第一,如果有一份手指甲和一份脚趾甲放在你的面前请你吃下去,没有人会选择后者,因为手指甲相对比较干净;第二,就“采药”的难度而言,手指甲相对会比脚指甲好剪得多。
作者: whensee    时间: 2010-1-3 12:49

又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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