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奖」征文办法
一、主办单位: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二、协办单位: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
中山大学中文系
三、参加资格:
凡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以及海外各大学院校、研究机构的在籍学生,包括本年度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
四、征文时间:自2008年10月8日公布日起,至2009年5月15日止。
五、征文规定:
(一)征文不设主题,只要与民间文化、民间文学研究相关的论文,均可参加。字数以一万五千字内为限。
(二)应征稿件必须是规范的学术论文(含田野研究)。学术随笔、田野调查手记等不在应征之列。
(三)所有来稿正文一律以中文写作,投稿以电子邮件方式寄至秘书处信箱(zhuhai09@126.com,请注明“论坛奖征文”),寄至其它个人信箱的稿件均不予受理。
(四)来稿书写格式依次为:
1.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及结构式和公式)。
2. 作者本名。
3. 摘要(以中文写作,内容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力求简洁、准确,不超过300字)。
4. 关键词(选取能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术语3—5个,不超过5个。两个术语之间以分号隔开)。
5. 注释(采随页注方式,注释的序号,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或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如①②③……,置于引用文字或要说明文字的右上方)。
6. 正文。
7. 参考文献(凡在注释中已出现的书目不再列入)。
8. 作者简介。书写格式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就读学校,研读方向,所在城市,邮政编码。如:XXX(1980—),女,苗族,贵州镇远人,云南大学中文系2003级硕士生,民间文学方向。云南昆明,650031。
9. 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应征稿件必须是个人尚未正式刊登、发表过的论文。
(六)请恪守严肃学术道德。凡已经刊登发表、抄袭他人论文、盗用他人调查材料者,一经发现,永远取消其参与本项活动之资格,并将其行为公诸论坛、知会该生所在学校。
六、奖励办法:
(一)评选得奖人数以5人为限。
(二)每位获奖可获奖金人民币1600元。台湾地区获奖者如不领取人民币,可选择台币奖金8000元。
(三)获奖论文将由《民俗研究》全文发表,或推荐至同类学术刊物发表。
(四)获奖证书由参与评选的全体评委亲笔签名授予。
(五)颁奖仪式与论坛的学术年会同步举行,并由评委会书面知会获奖者所在学校。
(六)获奖者原则上自己承担参加年会颁奖仪式的旅费。对不能赴会领奖者,评委会将证书及奖金邮寄获奖者。
七、评选办法:
(一)评委会主任由当年的「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坛主担任,锺宗宪、叶涛、鹿忆鹿为常任评委,其余评委由当年的「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奖」评选委员会委员组成。
(二)参加征文的论文,请作者自行投递至指定电邮信箱,文章标题前请加注「征文」二字。
(三)征文截止日后,每位评委在参奖的论文中推选依分数排序出1至5篇候选论文,交由秘书处汇总计分,并提请评委会主任审核。最后由委会主任召集诸评委评出获奖论文。
(四)获奖名单将于2009年5月底公布于「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网站的「第七届会议」栏目,并张贴获奖论文全文,以昭公信。
(五)评委会主任将在论坛年会上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八、其它:
本办法如有未尽之处,将于「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网站的「第七届会议」栏目另行公告。
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论文评奖委员会成员
钟宗宪(辅仁大学中文系教授)
叶
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教授)
鹿忆鹿(东吴大学中文系教授)
杨利慧(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张明远(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教授)
刘宗迪(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副研究员)
施爱东(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副研究员)
陈泳超(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蒋明智(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教授)
刘晓春(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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