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家乡陕西平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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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伟
时间:
2009-6-7 18:48
标题:
家乡陕西平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炼石补天,抟土造人。”女娲这位被尊奉为人类之母,系中国历史上仅次于炎黄二帝的一个重要的人物。可有关她的仙生故居和补天之地一直不管民间和学术界没有明显的定论。直到04年,“在平利女娲庙遗址连续出土三块石碑,据专家初步考证,一块是咸丰三年(1853年)圣旨钦命刊立的“中皇山女皇氏圣皇之墓”墓碑;一块为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立“中皇山碑文”石碣;另一块为光绪十二年(1886年)立“女娲山道路工程纪事碑”。从《中皇山碑文》可知,平利女娲信仰起于汉代盛于唐宋,这与《华阳国志》的记载相吻合。女娲庙与太子坟确有关系,是唐代朝廷赐剃度僧的永久庙产,这与民间传说太子坟与女娲庙的关系是一致的。女娲山道路工程碑记载朝廷出资修建女娲山国道,说明当时对女娲山的重视程度非常之高。这一女娲墓的直接证据规格之高、证据之具体,超出国内另外四处女娲陵的记载,这是遵圣旨钦命修建的具有确切建年的女娲墓,在同一时代,是独一无二的,它使人们对平利女娲文化的认识更加具体、扎实。女娲山、女娲庙、女娲墓及馆藏包括清代写本书中所载《女娲伏羲故事》、女娲庙碑、女娲庙石佛像、道场画、新石器等数百件珍稀女娲文物的发现,使平利“女娲故里”之说,已成铁的事实。”(引号内文字作者引用当时平面新闻内容)
当大家知道文化能作为城市的对外宣传名片,能提高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知名度,能转化为一种经济资源,各地都对同一文化资源表现出异乎寻常,趋之若骛的兴趣,都试图通过宣传和寻找佐证来证明自己的该文化的亲缘性。也不自然的表现出了对和自己拥有同种文化根须城市的“排他性”。就女娲文化来说,我在网上查了下资料,除了我市平利这个“女娲故里”之外,全国至少还有以下几个地方和女娲,女娲文化扯起了“裙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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