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民间叙事学的历史进程:叙事、叙事者和叙事活动(一) [打印本页]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08-10-8 10:38     标题: 民间叙事学的历史进程:叙事、叙事者和叙事活动(一)

民间叙事学的历史进程:叙事、叙事者和叙事活动



刘宗迪  



译自Annikki Kaivola-Bregenhoj:Narrative and Narrating





(本译文尚未正式发表,所有权利保留;仅供参考,请毋引用。)



  
民间叙事长期以来就是民俗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叙事的范围包罗广泛,从早就付诸笔墨记载的神话和寓言,到流行于当代市井中的恐怖故事、短小笑话和聊天时的闲谈。在诸般口头叙事中,总是有那么一些,不仅让故事讲述能手津津乐道,也让一般人喜闻乐见。数百年来,从要说上几个小时的民间故事到了了数语的奇闻轶事、日常见闻,口头叙事的类型不断变迁。
民间叙事主要是口头流传的,它们的内容一般是众所周知的老生常谈、民众知识。民间故事讲完过后不会消逝,而是受到珍视,十口相传。一个人听朋友讲起一件趣事或者一个故事,觉得有趣,又在别的场合讲给别的朋友听。就此而言,民间故事不同于那些日常叙事,不同于新闻报道,也不同于那些茶后饭余的闲聊,那些闲话在说笑之后很快就被淡忘了。当然,任何事物的分别都不会是泾渭分明的,现在,日常叙事也逐渐引起了学者的关注。
叙事、叙事者和叙事情境三位一体,构成了民间故事传播的场域,这一整体场域本身就有其内在意蕴。然而,最初,学者们的目光一味专注于叙事文本,后来才逐渐注意到叙事者。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研究的旨趣才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开始关注叙事讲述的语境和影响故事形成的各种因素。
  
一、叙事
  
在民间叙事的学术史上,1835年一个里程碑,因为正是在这一年,雅各布·格林(Jacob Grimm)在三种叙述体裁中做了区分,即民间故事、传说和神话。从这时起,学者们就孜孜不倦地把叙事作为口头艺术形式进行考察,并根据其自身的内容、结构和风格进行体裁分类,然而,各种题材典型特点的界定却进行得很慢。例如,在芬兰,直到20世纪20年代后期,传说还被跟民间故事混为一谈,尽管早在17和18世纪的文学作品中就已有了对历史和地方传说的记载(Haavio,1967:144)。直到1831年,芬兰文学协会卷帙浩繁的收集品中,仍包括着传说,表明直到这时学者们还没认识到这种叙事的独特性。C·W·冯·希多夫(C·W·von·Sydov)为了创立传说类型学,曾提出过一种国际分类体系,但是,直到今天,关于传说的特征,尤其是传说的可信性问题,仍是一个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由于叙事传统一直变动不居,因此,叙事体裁的分类和命名始终是一个饶有兴味的学术问题。不同体裁在不同时代的流行程度不断在变,一个时代流行某种体裁,时过境迁之后,另外一种体裁又开始盛行。例如,成年人为了消遣而讲述的故事在西方传统中早已不时兴了,取而代之的是大众传媒中的娱乐故事,以及像个人见闻、花边新闻、流言蜚语等口头传播体裁,诸如此类,以前是不被传统承认的。如今,叙事被视为一种话语类型,较之其内容和形式,人们更关注其在交流活动中的实用功能。叙事体裁发挥着多方面的交流功能,其形式也不断变化。艾根·沃里希(Egon Werlich)在1976年提出一种根据文本的形式特征识别文本类型的理论,其中,叙述文本类型,例如人们熟悉的故事和报道,描述时间中的事件,叙事文体在语言上的特点,体现于动词的时态、词与词之间的关联以及时间状语和空间状语的应用(Werlich,1976)。不过,我们不应忘记,即使在同一则叙事中,例如,为了描述事件的场景或者为了对同一种现象发表看法,叙事者也常常调用不同类型的文本。
叙事体裁千差万别,叙事一名仅是泛称而已。不过,叙事这个概念,不管是在日常话语中还是在学术术语中,都是一个常用词。对于这个概念的内涵,民俗学家尚未有深入的思考。在《叙事学词典》(1978:58)中,吉拉尔德·普林斯(Gerald Prince)对叙事下了一个宽泛的定义:“一个或数个(公开或半公开的)讲述者向另一个或数个(公开或半公开的)受众讲述(作为结果或者过程、对象或者行为、结构或者结构过程)一个或多个真实的或虚构的事件。”但是,为了将叙事和一个简单的陈述(如“那人打开门”或“金鱼死了”)区分开来,有的叙事学者指出一个叙事至少应包含一个真实或虚构的事件,并且有头有尾、有始有终。
按照利维亚·波兰依(LIvia Polanyi,1989:16)的看法,故事可以跟其他类型的叙事之间明确地区别开来,“因为一个讲述者在讲述故事时,他所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过去某个特定时间和世界中的事件,藉此,讲述者和故事的接受者对于这个过去世界形成了一个共同的观点。”在某种意义上讲,把故事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报道形式区别开来,这确实是讲述者要达到的目的。
层出不穷的叙事学研究文献体现了学术界对于叙事研究的持久不衰的热情(例如,参见查特曼,1978;托多罗夫,1971),近年来,关于叙事的一般性特点的一些新观点是由对叙事学感兴趣的语言学家和记忆心理学家提出来的。例如,社会语言学者威廉·拉波夫(William Labov),主要关注叙事者关于个人经历的叙事,他将叙事定义为一种按照真实事件本身的顺序依次安排语句以重历过去经验的方法,只需两个按照历时顺序前后首尾相续的语句就可以构成一个最简单的叙事,尽管如此,所有现成的叙事都由可以相互区分的几个部分构成的(Labov,1977:359-360)。无论是对于虚构小说还是对于关于个人经历的叙事,时间顺序和因果关系都至关重要(Kintsch,1977)。人物经历和人物描写,尤其是人物在那些被认为值得报道的事件中的经历,构成了叙事的主线(Chafe,1980)。最简单的叙事可能只有一个主人公,不过,民间叙事却往往有几个人物,他们都是故事情节所不可或缺的。瓦尔特·金茨(Walter Kintsch)提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观点,他认为所有所谓叙事结构,归根结底,其实都只是一个理想型,因为实际讲述时时都会偏离标准,更重要的是,对于标准的偏离,恰恰是叙事的文学价值和娱乐价值所在,一个讲述者越是老练,他越是会偏离陈规而独出心裁(Kintsch,1977:38)。
直到最近几十年,民间叙事的研究还一直只是意味着对于文本的研究,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历史地理学派和结构主义地研究方法,它们都把叙事作为独立于语境的文本进行分析。历史地理学派让芬兰民俗学研究名扬世界(卡勒·科罗恩Kaarle Krohn 功不可没),它首先将注意力转向民间故事,后来又转向传说(legend)。它所关注的主要民间文学的成品、“类型”、及其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的变异:比如说,一个民间故事起源于何时何地?它是如何从其原产地流传到其他地方的?它甚至宣称,这种研究的根本任务是考察一个民间叙事的世界史,“分析者通过绘制一个故事情节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洲的分布地图,追溯源于不同时代的材料,通过系统的对比研究,最终得出关于这个叙事的原产地及其形成和扩散的结论。”(Apo,1983:27)。历史地理学派尤其注意对相关研究材料的充分占有,对于一个故事,要尽可能地收罗其在整个芬兰的所有异文,如果需要,还要尽量搜罗国外的材料,在这种研究取向的指导下,日积月累,于是就成就了浩瀚的民间文学档案。现今的学术,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丰富的叙事文本,而且更需要这些叙事是如何被应用的信息,如果撇开这一点不论,那么,可以说这些浩如烟海的档案材料仍是芬兰和北欧国家民俗学研究的重要基石。
历史地理学派还导致了母题和类型索引的产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根据主题编排的民间故事和传说(anecdote)情节索引是阿尔奈(Antti Aarne)编制的,完成于1910年。汤普森(Stith Thompson)在1927年翻译并扩充了这个索引。34年后,他又对这个索引进行了根本性的扩充,编制了一个全新的国际性版本(Aarne & Thompson,1961)。国家索引的编制直到今天仍在进行,尽管阿尔奈的观点已经被诸如结构主义者等大大地修正(Haring,1982)。民间故事之后接着就是传说。在这些索引中,传说通常是按照叙事中的主人公进行归类的,有时也偶尔按照主题和功能归类。传说索引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例如劳里·西门苏里(Lauri Simonsuuri)在1961年出版的芬兰信仰传说类型和母题索引。另一个途径是将某些国家中已知的国际性的传说进行分类(Christiansen,1958)。甚至关于传说的研究的最终目的都是编制出国际性的索引,但是,随着新的研究范式的崛起,这一宏伟计划最终由于材料本身巨大的异质性并缺乏统一的分类标准而告吹(Jauhiainen,1982:64)。
民间故事的国家索引和国际索引并没有解决叙事比较研究所遇到的所有问题。一个国家的叙事传统,不仅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特点,同时也融合了全球性的母题,故事的相似性通常是体现于一个个的母题方面而不是故事整体。有鉴于此,汤普森编制了一个包罗了几乎所有出现民间文学中的母题的索引,此书在1932年至1936年间出了第一版,在1955年到1958年期间又出了第二版。这个索引所涉及的叙事传统极为广泛,甚至超越了叙事文类本身,连像歌谣这样的一些其他文类也包括在内。学者们利用这个索引,就可以对民间文学作品中的母题(如“宝物的主人”或“坏后母”)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Thompson,1955-1958)。
无论在芬兰国内还是在国外,历史地理学派都因其偏见而受到批评(参加Honko,1980a;von Sydow,1934/1948;Jason,1970)。劳里·杭科(1980a:20)的批评归结为三点:这种方法所依据的主要是形式稳定、结构复杂的传统性作品;学者们所发现的所谓原型,至多只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没有任何经验性的观察能够证明叙事是自由传播的。另一方面,学者们在很多个案的研究中,“仍遵循着科罗恩的概念和思路,早期(历史地理学派)通过归纳得出故事原型的趋向受到了反拨。”(Kuusi,1980b,25)。不过,尽管学术取向和方法发生了巨大变化,某些传统却保留了下来。今天,很少会有学者固执于一种方法,而新的方法也无法摆脱过去的观点所奠定的基础。近年来的争论一直集中于异文的问题,老问题生发出了新意义:一个故事能有多少异文?一个讲述者独出心裁的自由空间以及对他的限制究竟有多大?(Kaivola-Bregenhoj,1985:14-16)。
结构主义也同样将叙事视为文本并试图揭示其文本结构。这一研究传统的开创者是奥里克(Axel Olrik,1919)。在国际学术界产生更为深远影响的是普罗普在1928年出版的研究童话故事的《民间故事形态学》一书。普罗普分析的基本单位是童话中的七个基本人物或角色(例如,坏蛋、帮助者和英雄)、三十一个事件或功能(例如,战争、胜利和凯旋)。普罗普的最终目的是揭示童话故事的起源、演变历史及其与其他民间文学文类的关系。普罗普惯于童话的结构分析为叙事情节提供了一个编年性质的解释。布莱芒德(Claude Bremaond) 根据普罗普的理论指出,俄罗斯的童话讲述者就像一个总是选择同一条路线的旅行者,他可以随时在途中的三十一个驿站的任何一个驻足休息,但是他却不能绕路而行,也不能走回头路,因为他的路径早已由功能的顺序安排好了(Bremond,1964)。普罗普的《民间故事形态学》于1968年被译为英文,诸如邓迪斯(1964)、布莱芒德(1964)海德·贾森(Heda Jason,1977)等都对书中勾勒的线性模型进行了评说并加以发展。
研究视角的转变为叙事研究开辟了全新的视野。上述所有学者都主要关注对于文本的情节结构亦即句法结构的描述,而列维-施特劳斯则独辟蹊径。他在研究神话时,不仅关心对情节结构的分析,而且也关心对意义的解释。他发现,神话通过对一系列代码的编码传达信息,这个观点非常重要。实际上,在同一则神话中总会调用很多不同的代码(Tarasti,1974:81)。例如,列维-施特劳斯通过对一则印第安人神话的分析,指出其中包含了地理的、技术-经济的、社会的和宇宙观各个层面的涵义。为了理解和分析包含在编码中的信息,首先需要对代码所蕴含的二元对立进行分析。例如,地理代码是按照罗盘上对立两极建立起来的,社会代码是按照家庭和居住地的不同类型建立起来的。在对代码进行了分解并对文本的结构进行分析之后,列维-施特劳斯即着手对文本的意义进行解释,为此,他常常要求助于比较大量的异文。此外,他还从叙事要素中发现了其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关联。
在对于叙事传统和其他民间文学文类的研究中,结构主义的方法可谓独领风骚。有些学者对于形式主义的结构分析方法及其结论持有保留态度,还有的学者则认为结构主义的“实验室研究”增进了我们关于民俗的知识积累(Leino,1980:10)。对叙事进行结构分析的目的不在仅仅局限于结构本身,而是通过解释确定叙事的意义。(Leino,1981:109)。
随着研究的侧重点从对于叙事的形式分析转到听众所获得的意义,口头作品也就被置于社区文化语境中并被从其使用者的世界观的角度进行观察。我们对于文本的解释,依赖于我们关于社会共同体的一般性知识,这种知识形成了我们的传统和文化。在缺乏相关背景知识的情况下,我们通常不得不局限于对比如说传说在古代农耕社会中的作用之类问题的探讨。研究可以对一整个文类的内容和意义进行考察,比如说萨图·阿珀(Satu Apo)的《芬兰童话的叙事世界》(1986,英文版1995),在这本书中,作者不仅分析了童话的主题、情节结构和人物形象,而且还分析了这些童话对于其享用者的意义:童话中所反映的世界及其与故事讲述者所在世界之间的关系。运用结构主义方法的研究者并不必定把对于情节的结构分析作为最终目的,因为其研究结果同样能够有助于人们认识叙事是如何被生产的。反过来,基于社会历史事实和对一系列材料中相关事项的解读而进行的文化分析,能够使对意义的解读更加可信。作者在这一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童话故事中的希望(例如升官发财)和恐惧(例如忌妒和家庭不和)影响着故事讲述者和听众的生活和眼界。不过,童话故事毕竟是幻想,它为听众提供了超越日常现实的途径。通过对叙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借用新的研究取向补充结构主义方法的不足,就有可能从文本中解读出丰富的信息,比如这些故事享用者的人们的情况、他们的生活状况和世界观、构成其文化核心的是一些什么样的价值和问题等等。
超越单纯的文本分析,转向对叙事话语行为的研究,让研究者有可能将叙事作为社会交流或互动过程中的一个内在环节进行考察。叙事总需要有一个表演者、一个语境和一种意义。从这些不同的角度着眼,一个研究者就能发现“民间文学是如何生成的”(Bauman,1978),也就是说,一个讲述环境中的不同的话语因素是如何影响了文本整体的形成。在叙述者、采访者或记录者和听众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语境的可变因素都有那些?各种不同的说话语境如何反映在叙事中的?于是,叙事不再被作为一个“现成的文本”,而是被作为一个在社会和文化中进行的、变动不居的口头交流形式,讲述者能从自己的喜好、当下的动机和听众的需要出发,相对于特定的社会和文化情境作出即时的调整。




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chinafolklore.org/foru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