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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韩寒高稿酬征稿扇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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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mstock
时间:
2009-5-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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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韩寒高稿酬征稿扇了谁?
韩寒高稿酬征稿扇了谁?
张洪波
中国新闻网 2009年05月13日 10:14 来源:新京报
2009年的国际劳动节,韩寒在新浪博客上公布了自己最新杂志的征稿启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封面推荐的原创文章稿费标准为1000字/2000元”。这个标准是国内行业标准的10到40倍,也是国内最顶尖杂志给特约顶尖作家的稿费的2—4倍,是郭敬明的30倍。韩寒提出来的很多做法似乎都是在挑战目前国内期刊界的种种弊端和潜规则。
看了韩寒的高稿费承诺,我特别高兴。不是因为作者都有赚取高稿费的机会,而是我感到了韩寒对所有作者劳动的充分尊重。请注意,我这里的用词———“充分”。国内稿费最高的是哪几本杂志?原创杂志无外乎《时尚》、《瑞丽》、《知音》等,文摘类杂志无外乎《读者》、《青年文摘》、《意林》、《格言》等。但是,这些杂志的原创栏目稿费似乎最高的才是千字千元,每期也就一篇两篇。大多数杂志的稿酬标准很低很低,更有甚者,你要想发表文章,需要“倒贴钱”,一个版面要你400元、500元,一点都没商量。
国家版权局1999年颁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规定了出版文字作品基本稿酬的标准为原创作品千字30-100元,这是具有指导性意见的。但是,事实上,杂志的稿酬标准属于本刊自定项目,往往都是杂志说了算。这本也无可厚非,但是有的杂志稿酬不但很低,而且提出发表的条件很多,多得作者不得不为了发表而放弃很多合法权利。杂志和作者事实上处于一种不平等地位。在这里也提醒那些文笔不错的作者,只要你不靠稿费生活,如果你认准了你的文章就值千字100元甚至更高,如果你只愿意在杂志上实现你的发表权,而不愿将你的那些合法权益转让给杂志,那你就大胆地坚持,在投稿时就把自己的要求明确声明出来。
韩寒在承诺高稿费的同时宣称,“没有任何的附加签约条件,我们不是选秀节目的经纪公司,只是不能同时间一稿多投……如果你足够好,我们杂志也将利用我们的资源,帮助你完成出版的愿望,并且帮你谈到高于百分之十的版税,我们不从中抽取一分钱,也不限制你的任何出版自由,因为我个人不喜欢挣这个钱”。这个也是让人非常佩服的。只要你在杂志上发表过文章,你就不可避免这样的遭遇:硬着头皮去研究杂志对作者提出的各种声明、各种附加条件。杂志以各种貌似合法的托辞甚至欺骗的伎俩将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划入囊中,都是非常不符合著作权法立法宗旨的。很多情况下,都是对作者的一种欺骗,是对作者著作权的亵渎甚至是掠夺。在这种情况下,杂志已经超越了杂志本身所承载的作用,不光是传播知识,而是版权代理了。长而久之,杂志的主业就成了以榨取作者著作权利益的机器,不是传播作品的媒介或通道了。在这里,奉劝那些“大肚皮”杂志,别吃撑着了,该干嘛干嘛去。
张洪波(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
作者:
whensee
时间:
2010-1-3 13:10
又见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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