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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霞]从民族志的角度读《街角社会》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09-5-2 00:16     标题: [李霞]从民族志的角度读《街角社会》

从民族志的角度读《街角社会》

■李霞(本报书评人) 

中华读书报 2009-04-08





《街角社会——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的社会结构》,[美]威廉·富特·怀特著,黄育馥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威廉·富特·怀特的《街角社会》早在1994年就有了中译本,前两年商务印书馆又把此书收进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因此契机,我认真读了这本早就该读的著作。这次阅读,使我又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有些经典,如果我们只满足于从教科书或二手资料那里“知道个大概意思”,是会错过很多极有魅力的文本的。

  这部研究波士顿市一个意大利裔贫民区的著作,已名列于为数不多的名副其实的“社会学经典”。《街角社会》里程碑式的开创意义是多方面的:它揭示了城市贫民区并不是社会解体的(如当时学界通行认为的那样);它引发了对小群体内部关系的广泛研究;书中涉及的很多社会现象成为以后社会学很多方面研究的灵感源泉……在美国的大学里,教授们喜欢引用它来说明一些基本的社会现象,学生们则为它生动的写作风格和富有启发力的研究思路所吸引。它甚至一度在校园里被称作 “社会学的圣经”,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学术著作里一直保持着畅销书的地位。

  这种在学术书中比较少见的吸引力,我将之归结为它的“民族志魅力”。

  虽然今天我们已经可以很自然地说,《街角社会》是一部城市民族志的典范。但民族志这种体裁,在怀特的时代,还主要是人类学的一个专用词,其描述的主要对象是“未开化”的土著部落社会和其他“落后”社会。怀特可以说是将这一体裁(或曰方法)用于西方城市社区和社会学研究的开创者之一。正如怀特自己所说,在做街角社会研究时,他自认为是一名社会人类学家。

  《街角社会》的魅力表现之一是书中对在真实环境中的真实人物的描述——民族志的特长之一。这也正是怀特的研究理念:描述中要有人。在他的描述中,各种人物和他们的故事,不是被用来直接说明某论点的片段例证,而是引人入胜地,深入、延续地展开。在这种展开中,我们看到了那些被称作“街头混混”小伙子的内心世界,看到了那些非正式群体中微妙的人际关系变化。

  而我个人尤其喜欢他那篇题为“成书过程”的附录。这是怀特在《街角社会》初版(1943年)后12年为修订版补充撰写的,长达七万多字。它简直就是人类学田野作业(具体说,是参与观察法)的一个精彩案例解析!在这篇附录中,怀特描述了他在科纳维尔三年半(1936-1940年)的研究经历,用人类学的术语说是,田野经历。

  看起来,学术界仿佛秘密商定要对实地工作者的亲身经历闭口不谈。在多数著作中,那些曾注意到自己的研究方法的作者只在书中提供了一些零零星星的情况;或者,他们好像是在讲如果实地研究者在进入这个领域后知道了他将取得什么样的成果,他就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我们找不到任何揭示一名实地工作者必然经历的错误、困惑或本人身不由己被卷进去的真实的说明。

  的确如此。展现在我们读者面前的各种研究成果,不管是社会学的还是人类学的,往往都是一幅已经织就的锦缎,干干净净、齐整无瑕。可是社会研究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和无穷变化的社会情境,很多是研究者无法掌控而只能加以调适和互动的;而这个过程,无疑会对研究结论的得出具有莫大的影响。但是这些在实地研究中如何与人交往的摸索过程,却极少在研究成果中表现出来;这就好比在物理或化学实验报告中,不列出实验的操作过程一样。

  怀特说,“我决定为填补这一空白尽自己的菲薄之力”。在当时,怀特这种对研究过程的展示和反思的确是具有开先河意义的。尽管在人类学领域,之前有贝特森的《纳文》,将这种社会实验的操作过程展示出来,不过他主要展示的是从田野资料到成书这一阶段的思维过程。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人类学越来越公开地转向内省,才开始出现了像《摩洛哥田野作业反思》和《天真的人类学家》这类直接以人类学田野工作过程为探讨对象的著作。

  正如怀特所承诺的那样,他尽可能“实事求是”地记录下了在研究过程中的种种经历,包括如何进入这个社区,如何认识一个街角帮的领头人多克,如何逐步深入地参与到这些小伙子的活动中,如何进入到当地的政治组织中,等等。这些经历,既有艰难无序之后的柳暗花明,也有坚持不懈下的水到渠成。当然,也有各种“ 蠢事”、错误和失败。怀特还坦诚地记录下了他在实地研究中所经历的这些窘迫和错误。比如他如何试图在小酒店里结交女孩子,结果是自己最后狼狈逃窜;比如他如何试图学着说粗话以期进一步融入街角帮,但遭到多克的批评;他甚至坦白了自己为了能更深地参与进某个政治群体中,在一次市长选举中违法地多次投票。

  通过对自己所采取的参与观察法的坦诚回顾和中肯分析,民族志学者的田野作业过程、操作方法和优势在怀特这里得到了最具体、最生动的展示。这类探讨已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比如他对“参与”和“观察”的关系、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的探讨。而怀特的个人经历,对于即将要开始他们的田野调查的学生们来说,甚至比任何田野调查手册更有启发意义。他那些从不断犯错中得出的经验,于后来者更绝对是深有教益的:比如如何被当地人接受、在田野中学会观察什么、怎么提问,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研究方向,等等。这也是我(一个曾经的人类学学生)为什么后悔没有在去做我的“田野工作”之前认真读这本书的原因。

  附录的另一内容是展示他在这项研究中所运用的研究方法,这类关于研究方法的交代,在民族志文本中也是很少见的。这方面的记录既包括其研究规划的设定和在以后不同阶段的修正过程;也包括使用何种操作性的方法来探测那些非正式群体中的关系结构。后者包括在各种互动事件中(比如“诺顿帮”中的保龄球比赛)记录下各种互动结果,以及记录俱乐部内各聊天个体的位置交换过程,等等。这就好比在物理试验中记录下每次试验所用的试验器具、材料,以及试验结果数据。怀特相信,“如果我们详细说明我们的理论设想和我们使用的研究方法,别人就可以利用那样的设想和方法来检验我们的结论或对其提出质疑”。—— 这种可检验性,正是研究之利于学科积累和发展的根基。

  六十余年过去,在民族志的科学性经历了后现代式的“批判”与“消解”之后,《街角社会》所具有的“科学性”力量仍使我折服。它的记录和探讨带给我们的,不是消解完一切之后的暗淡,而是可操作、可检验的科学性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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